在深山温泉乡开设温泉旅馆至今,算起来已有十几个年头。换言之,比起独立出来云游四海作生意,当旅馆老闆的时间已经比较长了。
原来老了这么多岁啊……罗伦斯感叹地躺在马车货台上,望着天空。
「好了呗,大笨驴。汝要躺到什么时候?」
这时,一块毛皮带着这句话盖上他的脸。隔着气味有如吸饱阳光的干麦秆,又像炖蜂蜜那么香甜的毛皮望着天,能看见经过仔细梳整的毛髮闪闪发亮。
「你帮我驾一会儿车也无所谓吧,你不是在旁边看我拉缰绳好多年了吗?」
在毛皮底下的脸这么回答,结果被毛皮使坏地用力刷了几下。
「咱是约伊兹的贤狼赫萝。尊贵的狼才不会替马拉缰绳吶。」
罗伦斯拨开脸上的毛皮,见到少女抱着胸,不服气地低头看他。
她有着亚麻色的头髮和泛红的琥珀色眼珠,以及与头髮同色的三角大兽耳,跟一条在风衣下左摇右摆的毛茸茸尾巴。即使与她相识已有十多年,长相却与当年丝毫无异。
因为自称约伊兹贤狼的赫萝并不是人,而是寄宿于麦子中的精灵一类,是狼的化身。
「……那你等我一下。腰好痛……」
「唉……」
赫萝刻意重重叹息,鬆开手翻起行李。
「如果是雄性操劳的结果,那还有话讲。」
并唏嘘地侧眼往罗伦斯瞄。
「那座城镇的庆典都过了好几天了耶?结果汝才坐一天驾座腰就痛得不能动,实在是太丢人喽。」
最后她从布袋翻出的是一块大麵包、奶油、乳酪和蜂蜜。
「喂喂喂,你这是想一次吃完吗……好痛,唔唔……」
那每一项都是他们住在斯威奈尔镇这几天,因帮助兑换商公会而得来的谢礼。前些日子,罗伦斯代表温泉乡纽希拉村来到斯威奈尔,协助他们举行镇上的大庆典。在这个称作亡灵祭的庆典,各公会代表要设法空手捕捉在镇中广场狂奔的猪和羊,并交给团队当场宰杀,相当豪迈。在狼所变成的赫萝帮助下,罗伦斯交出了非凡成绩单,但始终是战胜不了岁月的侵蚀。
庆典期间,肌肉和关节是一天比一天痛。以为终于能正常走动了之后启程回家,却落得这副德性。
「汝这大笨驴就乖乖歇着吧,咱自己要在这享受一会儿。」
说完,赫萝就準备享用她胸前大到要用两手捧着的大麵包。不过没有撕成小片,而是直接抹上奶油。在温泉旅馆,为了顾及独生女缪里的教育以及客人的眼光,她的举止会再端庄一些,但这里是谁也不会看见的林边车道。
涂上一层厚厚奶油后,赫萝大口一张,咬了下去。
即使麵包皮碎屑掉个不停也不捡,她吃得是尾巴猛摇,好不痛快。
「真是的……」
罗伦斯自知说再多也没用,只好放鬆力气望着天空发愣。
在赫萝咬下三口麵包之际,她也撕了一块送到罗伦斯嘴边。只是那一块真的很小,罗伦斯只好告诉自己不是她吝啬,而是为了方便入口。
咸滋滋的奶油,加倍突显了小麦麵包的甜味。
罗伦斯一面望着天空一面嚼,一口咽下去。天气晴朗,没什么风。
偶尔这样过其实也不坏。
「现在这样,会让人想起从前吶。」
几只小鸟从草原飞向森林。赫萝像是受到振翅声的牵引,抓着装葡萄酒的皮袋喃喃地说。
看来她那么说不是因为大白天就这么纵情地喝醉了的缘故。
「你还想旅行吗?」
从事旅行商人的罗伦斯,是在四处驾车做生意的途中邂逅赫萝,并在为她寻找故乡的路上,遭遇了好几次令人头昏眼花的骚动。
虽觉得她和当时一点也没有变,不过现在从底下看起来,果然还是多少有点变化。
赫萝低下头苦笑。
「大笨驴,怎么会吶。」
她站起身,拨去满裙子的麵包屑,伸个大懒腰。
眺望周围景色时,嘴角漾起满足的微笑。
「咱喜欢每天都有温泉泡的地方。那可是咱盖的旅馆吶。」
再次低头时,赫萝咧嘴笑出虎牙。
罗伦斯眯起眼,并不是因为阳光刺眼。
「有温泉能泡,腰痛也会好得很快吶。」
「就是啊。况且现在夜里还很冷,打野宿可不好受呢。」
出太阳的时间还算温暖,可是森林暗处仍有不少积雪,日落之后转眼就冷得吓人。若没有赫萝的尾巴,根本就不能睡。
「要是因此感冒可就得不偿失了。为了接夏天的客人,还有好多东西要準备,而且有新人要来了。得另外準备一个房间,工作怎么分配也要重新想过呢。还是早点回去早点处理来得好……呃,怎么啦?」
罗伦斯检查待办事项到一半,忽然发现赫萝在瞪他。
不像生气,而是冻伤的脚趾发痒却搔不到的脸。
「没什么。」
说着,头用力甩向另一边。
罗伦斯愣愣地盯了赫萝的侧脸一会儿,终于明白那是怎么回事而不禁苦笑。
「喂,你还不能接受啊?」
赫萝看也不看罗伦斯。
「汝在说什么东西?」
竟然还装傻。
「真是的……」
虽然无奈却无法忽视,是因为赫萝一半是开玩笑,但仍有一半是真心。待在斯威奈尔参加庆典这几天,他们遇到了意想不到的人。原以为他们要直接抢温泉乡纽希拉的生意,使得众人议论纷纷,结果他们的真面目居然是非人之人,而且既不是鸟也不是兔子或羊,偏偏是狼。
他们原本在南方以当佣兵维生,后来偶然得到一张许可证,想在那块土地打造一个温泉乡以安身立命。或许是预料中事吧,这张许可证引起了一些麻烦事,最后是由罗伦斯协助他们解决问题。
但就在以为事情圆满结束后,罗伦斯才想起自己为刻划这圆而割去的「角」。
他们之中的一个,无论如何都不能住在那里。
所幸帮助他们的人开了间温泉旅馆,而过去支撑旅馆劳务的老实青年,和成天调皮捣蛋却还是会做点家事的独生女一起离家远游,正为人手不足所苦。只要僱用她,双方是皆大欢喜。
若要挑个问题,就是那个人的外表是个年轻女孩。而女孩是狼的化身,似乎也让赫萝有点不太高兴。
然而罗伦斯已经说好僱用这个女孩——瑟莉姆了,赫萝也不能随便赶人。不然她会无家可归,又被迫与她从南方迢迢而来的兄长几个分开。非人之人要独自住在陌生城市相当困难,赫萝对孤独又比他人敏感得多,以致于没有反对僱用瑟莉姆。现在这样,可能是狼的地盘意识在她理性底下偷偷作祟。
「我不会因为人家年轻就跟她怎么样啦。」
这种话罗伦斯说了好几次,可赫萝就是无法由衷接受。
「大笨驴,咱才不是担心那种事。」
赫萝说是这么说,但罗伦斯知道多少还是有那么点关係。这让他很想借这个机会,阔论自己对赫萝的爱是多么坚贞不渝。话说回来,赫萝连掉在两座山谷外的手套都可以闻得出来,自然比谁都更清楚在这个屋檐下,没有任何事能瞒过她。
因此,那与道理无关,是情绪的问题。
这样的赫萝,让罗伦斯觉得可爱极了。
因为贤狼赫萝只会在他面前表现出滑稽的样子。
「……汝在偷笑什么?」
被那双冷冰冰的眼一瞪,罗伦斯立即转头。
要是在这时节惹赫萝生气,就得在寒夜里一个人睡了。
「不管怎么说,等我们接瑟莉姆进来,忙碌的夏天就要到了,我才没时间乱来呢。」
「……」
赫萝嘟着嘴不说话。若是平时,罗伦斯已经搂住赫萝,说着:「好嘛好嘛~」哄她了,可是现在腰很痛,连那种事都做不到。为此唏嘘时,赫萝静不下似的抽动兽耳和尾巴,凝视远方。
「就说咱不是担心那种事了嘛。」
赫萝难得地含糊嘟哝后,抓起风衣兜帽重新盖好头。觉得奇怪时,远方依稀传来婴儿哭声似的声响。
这种路上哪来的婴儿?罗伦斯这个疑问,随即从后来的独特铃声获得解答。
赫萝不高兴,或许是因为老早就发现他们的存在也说不定。
那是和由狼化成的赫萝相排斥的行业。
牧羊人。
「大笨驴。」
赫萝留下不知对谁说的牢骚,用毛毯盖住头装睡去了。
喀啷喀啷。牧羊人系在手杖顶端的铃摇出略显沉钝的声响。他们就是以这样的杖为身份证,在城外养羊。
据说他们得日复一日地赶羊去其他地方,还得时时担心羊只逃跑、遭野狗袭击或被窃,晚上很难睡得安心,是一种非常辛苦的工作。再加上他们久久才会回一次城,总会被当成外地人。
更糟的是,由于一般人不容易认识他们工作的样子,很容易遭受误解。甚至有人以为他们懂得野兽的语言,能和它们沟通,且热衷于许多渎神的行为。从前旅途上,就有个牧羊人的女儿受过这类偏见。
他们可以依靠的伙伴,大多是一只牧羊犬。牧羊犬会协助集中羊群,不时和主人联手驱赶贼人,或打退觊觎羊的狼。对于狼的化身,特别爱吃羊肉的赫萝而言,没有比牧羊人更讨厌的了。
罗伦斯明白赫萝装睡,是要他自己去应付牧羊人的意思。于是他忍着腰痛坐起身来,并为眼前画面揉揉眼睛。
因为那实在很稀奇。
「感谢神的指引!旅人啊!」
牧羊人在一小段距离外停下来,大声吶喊。牧羊犬也跟着大吠一声,使羊群停止移动。数量很多,不是十几二十那么少,真的是大型羊群。不仅量大,这些下半身沾满泥巴的羊各个又圆又胖,看起来十分健康,表示牧羊人技术优秀。
头髮斑白、蓄了山羊鬍的友善牧羊人,就站在叫个没完的活泼羊群前。
但不知为何,他把牧羊犬扛在肩上。
「我是牧羊人,叫霍拉多!」
牧羊犬有着红褐色长毛,扛在肩上还以为是霍拉多的头髮。
自称霍拉多的牧羊人脸上皱纹颇深,看来年纪不小,这样扛着狗感觉特别奇怪。
「我是旅……咳咳,我是克拉福·罗伦斯,在纽希拉开温泉旅馆!有什么事吗!」
为了不让羊叫声盖过我的声音,我也扯开喉咙喊话,而霍拉多似乎得到答覆就已十分感激,深深颔首。
「能在这遇到罗伦斯先生您,实在是神的恩典啊!如果您愿意可怜我,可以请您送我到斯威奈尔一程吗!」
这么说完,霍拉多晃晃身子,调整肩上牧羊犬的位置。牧羊犬虽乖乖让他背着,眼睛却毫不鬆懈地盯着羊群。
「我们刚离开斯威奈尔,正要往北走呢!」
斯威奈尔离这有点距离,恐怕无法在日落前赶到。若不想在这季节野宿,就该继续北行,在路上找间旅舍过夜才妥当。
「噢……这样啊……」
大概是期盼能遇上顺路的人吧。
霍拉多显得很失望,肩上的牧羊犬差点滑下来。
「出了什么事吗!」
牧羊人不是不会和旅人交流。有些人相信牧羊人拥有类似魔法的力量,在路上遇到了会请他们祈祷。有的牧羊人也会主动询问能否提供帮助,以赚取外快。
不过霍拉多没那种感觉,罗伦斯也是第一次见到扛着牧羊犬走的牧羊人。
「我这伙伴不小心踩中尖石,受伤不能走了!」
罗伦斯这才注意到,霍拉多扛在肩上的牧羊犬右前脚裹着布。
「这……」
他过去也是居无定所,四海为家的旅行商人。要是在那种时候,堪称唯一聊天对象的拉车马受了伤,心里会作何感想呢。
罗伦斯心里一闷,视线垂落货台。
狼之化身正裹着毛毯闹彆扭。
「赫萝……」
对话她应该全听见了,也能从罗伦斯的语气听出他的意思。
这时候雪还没融光,路上的雪融了又冻,弄得一片泥泞。在这状况下,赖以维生的牧羊犬又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弄伤了脚,走不动了。
怎能见死不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