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时的体验往往会逐渐淡去。除了印象较为深刻的事以外,记忆会越来越模糊,从脑海中融化消失。听当时在身边亲眼见证的爸妈提起自己孩提时代的趣事时,我常会感到诧异:真的发生过这种事吗?当然,也有些人从小就记性好,不过我几乎忘得一乾二净了。
模糊不清的孩提时代,回想起来,几乎都是和梦境一样朦胧的回忆。不过,有件事我至今仍旧记得一清二楚,纵使想忘也忘不掉。事隔十年,依然牢记在脑海中,应该是因为这件事对我影响甚鉅之故吧!
事情是发生在我六岁的时候。想当然耳,当时的我是个年幼无知、随处可见的平凡小女孩。自从奶奶替我买了小学用的书包以后,我便自以为长大了些,妈妈常一脸怀念地说我在幼稚园毕业典礼结束后的两个星期间,几乎每天都会从壁橱里拿出书包来背,让她伤透脑筋。听说当时的我总是背着书包照镜子,一副沾沾自喜的模样,我自己倒是不记得这些事了。
某一天,我居然想背着书包悄悄溜出家门,因为我想儘快体验上小学的滋味。不过,被妈妈发现了,不许我出门。我的年纪还小,没有人陪同照看,是不能出去玩的,当时爸妈如此规定。
想出门的话,要有人陪才行。
妈妈是这么说的,可是这样就没有意义了。
我有个大我四岁的姐姐。姐姐可以独自外出,每天都和朋友四处游玩,看起来好开心,教我羡慕不已,只想快点追上她。这是小孩常见的不满。我还记得因为情绪爆发而和妈妈闹脾气,结果被骂了一顿。
我嚎啕大哭,之后妈妈和我约定,等我上了小学以后,就可以独自外出。一听到这句话,我立刻破涕为笑。当时妈妈又加了许多条件,像是不能到太远的地方去、一定要告知去哪里、五点前必须回来等等,满怀期待的我根本没把话听进去,只是一个劲儿地点头。
四月怎么不快点到呢?这样我就可以背着书包在外头阔步了。
对于年幼的我而言,书包是成长的证明。再一个星期、再五天、再三天,屈指算数等待的日子。终于到了入学典礼那一天,一大早醒来,我便高兴得活蹦乱跳。
从此以后,我每天早上都背着书包,和读同一所小学的姐姐或住在附近的小孩一起上学。光是这样,我就很开心了。不过,人心是会变的,尤其是小孩变得更快。书包的新鲜感在过了一个月后便消失殆尽。哎,这也怪不得我,毕竟周围的人都有一模一样的书包。
不久后,我在学校里交到了同龄的新朋友,常约好放学后去她家玩,每次一回到家,我就把从前视若珍宝的书包扔在玄关,用最快的速度冲出家门。独自在外头走动的感觉很新鲜,也很开心,和朋友一起玩耍很快乐。对于这样的日子,我感到心满意足。我一直严守和妈妈的约定,因为我知道若是打破约定,以后妈妈就会管得更加严格。
这就是我的孩提时代。现在回想起来,我的行为似乎有点男孩子气。
而那一天终于到来了。
我去找朋友玩,之后独自踏上归途。距离和妈妈约定的门禁五点还有好一段时间。当时太阳明明还高挂空中,不知何故,晚霞却已经染红了天空。在记忆中,当时的景色虽美,却带有一种朦胧的寂寥感。街上几乎没有人,一片宁静。
路上有座公园,我恰巧路过那边。这座公园离我家不远,溜滑梯、鞦韆、沙地、运动器材等游乐器材一应俱全。我的视线停驻在体育课刚开始教的单杠之上,大中小尺寸都有。
这个地区每到傍晚,就会播放乖孩子快回家的广播。从现在的位置,就算听到广播以后再回家,也赶得上门禁。时间还很充裕,我打算练习一下单杠,便走进了公园。如果学会不倒翁旋转,大家就会对我另眼相看。这招班上只有几个人会,我偷偷地练习,等学会了以后,朋友一定都会大吃一惊吧!
公园里除了我以外空无一人。我走向最矮的单杠,双手搭住,一口气撑起身子,悬在半空中。那一天,我穿着蕾丝缎带洋装。这是我心爱的洋装,不久前吵着爸爸买下的,虽然不适合运动,但当时的我完全不在意。
不倒翁旋转是用手抱住膝盖后侧,用肚子和大腿夹住单杠,靠着反作用力旋转的招式。我练习了一会儿,可是并不顺利,每次都在转完一圈之前就失速停住。我知道原因,是因为我的冲力不够。
试了好几次,全都以失败收场,我只好放弃,转身离开单杠,打算回家。
然而,我突然灵光一闪,停下脚步,再度转向单杠。
我大步助跑,跳上了单杠,增加自己的冲力。
而我轻轻鬆鬆地转了一圈。不倒翁旋转成功了。我很开心,打算再试一次,跳下单杠,却在这时候发生了意料之外的状况。洋装腰间的缎带在我旋转时缠住了单杠,而我没有发现就下了地面。「啪!」地一声,果不其然,洋装的布料跟着被用力拉扯的缎带一起破裂了。
高昂的情绪一瞬间萎靡下来。这是刚买的衣服,糟了,会挨妈妈的骂。对于年幼的我而言,这是最可怕的事。
有好一阵子,我只是茫然呆立于单杠前,看着脚边。怎么办?我束手无策。太阳降低了高度,我的影子变得越来越长。突然,另一道影子和我的影子重叠了。
擡起头来一看,不知几时间,有个人站在附近。
那是个身穿黑西装、头戴圆顶硬礼帽的陌生男人。我看不出他的年龄,看起来像是三十几岁,但若说他已经五十好几,我也相信。「你是谁?」我开口询问。
「我是重取。」
身穿黑西装的男人对我说道。重取是什么?他的名字吗?
「我是重取。」
我愣在原地,男人反覆说道。他的声音没有抑扬顿挫,眼睛外凸,没长鬍子。他长得比还是小孩的我高,我必须擡头仰望才能看清他的面貌。
「妳是谁?」
男人面无表情地询问。我说自己叫做葵,说完以后才开始烦恼是否该把名字告诉陌生人,记得老师叮咛过不能这么做。不过,对方都先报上自己的名字了,应该没关係吧。小孩特有的草率心态让我很快地释怀了。
「妳有困难吗?」
我默默地点头,告知洋装破了,不想挨骂的事。
「妳想要新洋装吗?」
对方继续问话。我并不是想要新洋装,只是想补好破裂的部分而已。
「新洋装没有破。」
话是这么说,但要是穿了不一样的洋装,就会被爸妈发现。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明。再说,喜新厌旧也不好,要好好爱惜现有的东西才对。
我现学现卖,对男人搬出平时爸妈和学校老师教导的道理。
「妳想要同样的衣服吗?」
同样的衣服倒是可以。我忘了自己刚刚才说过的话,肯定了对方的问题。我只有一个单纯的念头,就是别让爸妈发现。
「那就可以交易了。」
「交易?」
「我给妳同样的衣服,十年后还我,不加利息。」
「利息?」
这些都是我当时还没有听过的字眼。男人做了一番说明,我只听懂了他借我衣服,我只要在十年后归还即可。换句话说,这是个约定。
「要交易吗?」
「要。」
我未经深思就答应了,完全没察觉一个大人对着小孩进行这种一本正经的谈话有多么古怪。
「好。」
男人迅速地点头,弹了下手指,发出了清脆的声音。同时,我的身体有种衣物摩擦的感觉。我立即明白髮生了什么事。破裂的洋装布料,因为缎带拉扯而形成的破洞癒合了。
「不会吧!」
我发出了惊叫声。我想,应该不是破掉的部分补好了,而是像对方说的那样,我身上的衣服在一瞬间变成了同样款式的新洋装。最好的证据是,我从早上穿到现在而沾上的污渍和皱褶都不见了。
我仰望眼前的男人,以为他是魔法师。
「叔叔,你是谁?在做什么?」
「我是重取,来讨债的。向那个男人。」
黑西装男人——重取指着公园入口,同时,正好有个牵着狗散步的微胖男人经过,彷彿重取早就知道他会来似的。
微胖男人走进了公园,大概是散步路线吧。他手戴金錶,脸戴墨镜,拉着系在狗项圈上的牵绳,走到了鞦韆支架旁,停下脚步。狗立刻凑过鼻子闻了闻支架,而重取走上前去。我在单杠旁边看着他们。
「你好。」
男人察觉了重取,举起手掌。他们似乎认识,重取也做出了同样的动作,开始交谈,看起来像是在閑聊。刚才重取说的「讨债」是什么意思?我歪头纳闷。
「你似乎过得很好。」
「你也是。」
有别于和我说话的时候,重取的表情笑盈盈的,声音好像也柔和了些。我一面暗自诧异,一面静观发展,只见现场的气氛因为下一句话而改变了。
「那么……已经过了十年,请你把借走的还来吧。」
重取再次恢複面无表情的模样,声音也变得毫无抑扬顿挫。微胖男人愣了约五秒钟,随即脸色发青,加强了语气:「你在说什么?」
「三年前和七年前,我已经警告过你了。给你的东西是——」
面对淡然说明的重取,微胖男人显然动摇了,强硬地说道:「我不认识你,快滚!」
「嗯,也好,那我就自己拿走了。虽然不太够,但能还多少是多少。拿哪里应该都一样吧!」
也不知道究竟有没有把对方的话听进去,只见重取将微胖男人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接着就和处置我的洋装时一样,弹了下手指。
微胖男人消失了。
这句话一点也不夸张,他当场消灭了。不过,他的衣物还在,衬衫、长裤与皮带散落一地,手錶和墨镜也一样,球鞋的鞋尖整整齐齐地指着同一个方向,看起来十分诡异。
我吓了一跳,战战兢兢地靠近,确认发生了什么事。微胖男人的衬衫微微隆起,染成了红色,鲜艳的粉红色物体从缝隙间露出来,映入我的眼帘。我在保健室的海报上看过相似的东西,是人类肚子里的内脏。海报上的是健康的粉红色内脏和不健康的浊黑色内脏比较图。
失去饲主的狗困惑地在原地打转。重取一脚踩住在地上拖曳的牵绳,拾了起来。
「哎呀,我估错了。非但没有不够,还多出了一些。」
重取喃喃自语,转向了我。我绷紧了身体。
「十年后妳也要还,知道了吧?」
「我不要了,现在就还你……」
闻言,我抖着声音回答,吓得想归还洋装。我好后悔自己和他做了那个约定。
「不行。」
「为什么?」
「我要的是人类的身体,所以要用人类的身体来还。」
影子阴森森地拉长了。我隐约明白了重取的意思,就和刚才那个微胖男人的下场一样。一想到我也会被消灭,眼泪就夺眶而出。
「三年后和七年后,我会来提醒妳别忘了交易。我是重取,好好记住。」
我一个劲儿地点头,根本不敢直视对方的脸。
时间到了,乖孩子快回家的广播响起,广播词随着旋律传来。
该回家了。
我全力狂奔,逃也似地离开了公园。我只想快点回家,缓和心头的不安。我满脑子都是这个念头。
平安到家以后,我不敢向爸妈说这件事,吃过晚餐、洗完澡,就立刻钻进了被窝。没有人发现我的洋装变成新的。虽然脑子里儘是公园里发生的事,但疲惫不堪的我还是马上睡着了。
隔天,无精打採的我依然过着一如往常的生活,甚至有些怀疑昨天发生的事究竟是真是假。说来天真,过了一晚,我开始觉得那说不定只是一场梦。
不过,小孩的肤浅想法马上就被否定了。
几天后,上学前的我正在吃吐司,在我面前看报的妈妈满脸不安地叹了口气,似乎是因为我们居住的地区有人失蹤。失蹤的是一名富裕的男性,傍晚出门遛狗之后就没再回来了。是不是为了钱啊?真可怕——妈妈喃喃说道。
听了这件事,我确信了。失蹤的就是那天带着狗去公园的微胖男人。
重取并不是梦里的人。怎么办?我该怎么做?
约定的是十年后。对于年幼的我而言,是完全无法想像的漫长岁月。
恐惧与不安,后悔与苦恼。从今以后,我必须将秘密藏在心里生活。
自从发生公园那件事以来,我对于傍晚独自外出怀有强烈的恐惧感,变得常窝在家里玩。就算要去朋友家玩,也会拜託妈妈接送,和从前每天都在外头玩到门禁时间将近才回来的日子落差极大。每当我走在外头,总会忍不住想像重取再次出现于眼前的情景,心头七上八下。周围的人有的担心我,也有的说女孩子这样刚刚好。我并未告诉任何人自己恐惧的理由,因为我知道没有人会相信。
不安深深地烙印在我的心中。不过,随着岁月流逝,这种不安逐渐缓和了。
遇见重取之后又过了三年,我九岁了,升上了小学四年级。
当时的我性格并不积极,在班上女生之中算是比较文静的。或许是遇见重取影响了我的人格形成,又或许是我天生就是这种性情。是遗传?还是环境使然?我不知道。
虽然我文静,不代表我就是个圣人君子,或是特别与众不同。我同样视换座位为大事,会和大家一起看同学偷偷带来学校的时尚杂誌,想要智能型手机,对偶像感兴趣,朋友也不算少。
当时的我渐渐了解世间的常识,知道现实生活中不会轻易发生不可思议的事。不过,我有时也会想:那三年前在公园里发生的又是怎么一回事?只可惜我没有足够的线索或提示来找出答案。我也想过那会不会只是个精心设计的恶作剧,可是失蹤的微胖男人至今仍未找到,我的疑惑始终没有解开。当时穿的蕾丝缎带洋装早就已经尺寸不合,被妈妈拿去送给熟人了。
某一天,班导宣布下次工艺课会用到树枝,要求我们事先备好材料。
同班的朋友邀我一起去玩,顺便找树枝。邀我的是叫做百合的女生,她是在四年级的学期初转学过来的,还不到两个月,就和我成了好朋友。
百合是个敏锐的人,很懂我的心思。在教室里,我觉得开心的时候,她就会附和:「好开心喔!」我觉得无聊的时候,她就会附和:「好无聊喔!」彷彿猜出了我的心思一般,大概是擅长看别人的脸色吧。和她在一起,我不用绷紧神经。
虽然我们很要好,但其实这是我们第一次相约放学后一起去玩。百合家对于还是小学生的我而言太远,不方便前往,她要来我家也不容易,因此她转学至今虽然已经过了两个月,我们尚未造访过彼此的家。
所以我非常期待,和她约好了日期。当天放学之后,我们不回家,要一起去有树枝可捡的地方散步。放学后不回家直接去玩——偷偷这么做,是会挨骂的,所以我事先告知爸妈是为了找课堂上要用的东西,徵得了他们的同意。
约定的日子到来了。放学后,我和百合背着书包,拿着塑料袋外出。有树枝可捡的地方并不多,柏油路上当然没有,必须去种了树的地方才行。学校附近有片杂木林,我们去碰碰运气,只见潮湿的土地上果然有许多树枝。一找到形状适合工艺课使用的树枝,我们便立刻放进塑料袋里。
材料很快就收集齐全了,我们决定收工,改做其他事。正当我思索要去哪里玩的时候——
「小葵,妳平时常来这一带吗?」
百合询问。杂木林离我家还算近,但是对于住在学校另一侧的她而言,应该是个无缘的地方吧。
「不是每天都会来,不过的确常来。」
「那妳当我的导游好不好?妳也知道,我刚搬来,对这里不熟。」
听到我肯定的答案之后,百合便如此提议。当导游只是小事一桩,我一口就答应了。
其实我们也没去什么特别的地方,就是在超市、旧书店、零食店林立的街上逛逛,或是在住宅区里閑晃,光是这样,就消磨了不少时间。此时,身旁的百合喃喃说道:
「我口好渴。」
我也正好觉得口渴。虽然很想去自动贩卖机买瓶冰果汁来喝,可是我没有带钱。装着零用钱的钱包放在家里。
「欸,小葵,附近有没有公园?」
「为什么这么问?」
「公园里有水龙头啊,有水龙头就可以喝水了。」
「有是有……」
我结结巴巴。距离这里最近的公园,就是那座公园。
「那我们去公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