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格鲁德没有食言,正午前就将行囊準备妥当。
前往矮人王国的人员选拔也毫无大意地进行。
以他的儿子利格鲁为首,共有五组成员。再来就是我跟兰加。
话说回来,不让利格鲁当队长没关係吗?
我有点担心,但他们似乎都能接受。
利格鲁德好像也跟着返老还童,整个人干劲十足,看样子是我多虑了。
接过行李后,兰加喜孜孜地让我骑到背上。
弹~~!我的身体陷到兰加的毛皮堆里。比想像中更毛绒绒,骑起来好舒服。
为了不让自己摔下去,我用周围的毛固定身体。这时就要请出「黏丝」。当骑士没手脚真的很不方便,只好用能力解决。有机会就该善加利用。
我一直暗中练习操纵蜘蛛丝的技巧。
用丝砍断敌人!这也是一种浪漫吧?虽然不知道学成的机率有多少,但我有的是时间,慢慢练习吧。
行李装了钱跟食物。
食物可以吃三天。如果花的天数更多,就自给自足搞定。
其实可以多带些不会变质的东西啦,但我们想让行囊尽量轻简。
是说只要吃进肚子里,想带多少就带多少……不过,人总是需要一点磨练。
因为我不用吃饭,才能这么理智吧。
财产有银币七枚、铜钱二十四枚。
这金额实在不多。
我一开始就不抱期待,钱少也没什么大不了。之后的事过去再想吧。
*
据说以哥布林的速度步行去矮人王国,要两个月才能到。
森林里有条大河叫艾梅多河。
到达这里后,就準备进入山区。
山脉之中有我们要去的矮人王国。
东方有个帝国,朱拉大森林周边亦有好几个国家坐落。
柯奈特大山脉横贯将它们阻隔开来。
因此,贸易路线分成三条。
其一贯穿朱拉大森林。
另一条是穿越大山脉的险恶山道。
最后是海路。
一般而言,贯穿朱拉大森林的贸易路线最短、最安全,却鲜少有人使用,原因不明。大家几乎都选择横越大山脉的险恶山道走。
海路则有成本问题,再加上海中栖息了巨大魔物,所以成了最乏人问津的路线。
除了这三条路线,也可以选择通过矮人王国,但必须缴交过路费。此外,若是运送商品,到时候还得付关税,还得接受货物盘查。为了防止危险物品通关,这个动作不能少。对小规模团体来说没什么大碍,商队通关时则会花上大把时间和金钱,因此他们都对这条路敬谢不敏。
走这条路肯定安全,但要走可得先算算损益比。
这次我们并没有要去东方帝国。
帝国就在东面森林外,但我们要北上,直指柯奈特大山脉。
没必要登顶。矮人王国在艾梅特河上游,坐落于柯奈特山麓。
那个都市非常美丽,直接运用山脉的大自然洞窟造景。
这就是矮人王国。
我们按预定计画沿艾梅特河走,一路北上。
大伙儿沿着河川移动,不至于迷失方向。但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在脑里展开地图。
嚮导是曾经去矮人王国出使的家伙,名字叫哥布达,由他包办。
他带头走在我前面。
话说,进化成黑狼(=岚牙狼族)的牙狼们脚程好快!而且看上去一点都不累。
我们持续前进三小时,途中不曾停下来休息。这就算了,他们还用接近时速八十公里的速度狂奔。
路上遇过凹凹凸凸的岩原,牙狼不当一回事。还注意跑法,避免将乘客震得晕头转向!
该怎么说,总之搭起来很轻鬆就对了。
照这个步调行进,或许一星期内就能到达。
其实不赶路也没差。
我是想儘快搞定衣服跟住处啦,不过急也没用。
「各位~不要太勉强喔!」
我开口建议。
奇怪的是,速度居然不减反增。
这三小时来,我享受着比机车还快的速度感,不忘欣赏晃眼即逝的沿途风景,可是现在开始觉得无聊了。
正常情况下,高速奔跑时很难对话,但我吃过牙狼首领,学会「思念网」。跟大家畅快聊天,为旅行增添乐趣或许是件好事。
打定主意后,我立刻用「思念网」串联队友。
好啦,该从哪儿开始聊起……
「利格鲁。有件事想请教一下,是谁帮你哥取名的?」
「是!您用不着对我拘礼!哥哥的名字啊,听说来自路过的魔族男。」
「哦。魔族有来哥布林村啊?」
「是,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我年纪还小时,他曾经在村里住过几天,认为哥哥天资过人,就替他取名。」
「是喔。听起来你哥满棒的嘛。」
「是!他是我引以为豪的哥哥。那个魔族叫喀尔谬德大人,他也希望有朝一日能将哥哥纳为己用!这是他亲口说的。」
「你哥哥当时没被带走吗?」
「是。那时哥哥还很年轻,魔族说过几年后哥哥会变得更强,之后会再来,便离开了。」
「原来是这样。等他下次过来,看到你的模样焕然一新肯定会吓到!」
「是啊。不过,我现在已经追随利姆路大人了。就算加入魔王军是种光荣,我也不会跟喀尔谬德大人走──」
「魔王军?还真的有啊。是说又不确定他会邀你,你很有自信呢。」
「是。不是我有自信,而是我确定他会邀我。哥哥当上命名魔物时也曾经进化过,但他的进化没我们这次强。进化的层次明显不同。我还以为这辈子没机会听到『世界之声』,真的好感动!」
一旁的滚刀哥布林们听到这句话,纷纷不约而同点头,就像在说:「没错没错!」
是这样喔?
取名就会进化。难道说,进化程度取决于取名者吗……
下次若有机会比较,再来做个实验吧。
还有魔王军。居然如我所料,这个世界真的有耶!
魔王会攻过来吗?到时该帮哪边?
算了,等攻过来再想。
幸好似乎也有「勇者」存在,魔王的对手一定是勇者,这是常识。
虽说历经三百年,勇者不一定还活着……但就算死了八成也会跑去投胎什么的,正神采奕奕地在练等吧。
总之呢,这件事姑且先记着。
接下来是下个话题。
「兰加啊,我不是你的杀父仇人吗?你难道不介意?」
我朝很黏我的黑狼提出疑问。
「老实说,我想过这件事。可是,魔物相争本来就有输有赢。不管战事如何,赢的人就是老大,输了将一无所有。再说……头目还赦免我们,甚至赐予真名!感谢都来不及了,怎么会恨您呢!」
「唔嗯……假如你之后想报仇,我随时奉陪。」
「呵呵呵。进化后,我看得更透彻了。之前作战时,若您拿出真本事,我们早就死于非命。这样一来,根本没机会经历梦寐以求的进化,将会直接惨死沙场。我族将为头目您一人尽忠!」
说这什么话……
的确,若我拟态成黑蛇,或许能杀光他们,但我并不打算做这么危险的赌注。这家伙太抬举我了。
也罢,他的误会对我来说只有好处没坏处……
「居然看出这点?你确实成长不少呢!」
「哈哈!谢头目抬爱!」
我随便找些话搪塞,算是肯定他的说词。
毕竟他的父亲死在我手里,说不恨是骗人的吧。
若兰加有朝一日来找我报仇,我也要爽快应战。
我也不能大意。在那天到来前,看来必须让自己变得更强。
毕竟现在的他看起来已经跟黑蛇同等……
就这样,我们边聊边跑。
旅途顺利得远远超乎预期。
「这样赶会不会太急啊?」
「没问题!或许是进化的关係,我们没那么容易累了!」
「请您别担心我们。虽然不像头目那样不睡也没问题,但现在只要小睡片刻就行了!也不用吃那么多餐,几天不吃不喝都行!」
利格鲁说完,兰加也跟着附和。
看看其他几人,大家全都精神抖擞,干劲十足。
这样看来,我什么都没做,看起来却是最懒洋洋的一个。
我们有大半天都在奔跑……这些家伙真的变强了。
第二天晚上,大家在睡前用餐之时。
我找哥布达谘询现在要去的矮人国。
「是、是的──!那、那个,他们的正式名称是军事大国德瓦岗。人称现任矮人王为英雄王──」
被我一问,哥布达显得紧张,一方面又欣喜不已的样子。
那慌张应答的模样甚至让人怀疑「这样不会咬到舌头吗?」。
根据哥布达所说,现任国王盖札•德瓦岗是初代数来第三代。跟他年轻时的祖父一样威严慑人,是个伟大的英雄,以公平公正的手法治理国家,贤王之名因而远播。
简直就是活生生出现在现代的英雄。
自矮人王国的初代英雄王格兰•德瓦岗建国后,这个国家已屹立千年,现任国王继承格兰的遗志,保留历史与文化、技术,引领其发展。
这位贤王所治理的土地就是军事大国德瓦岗。哎呀,由长寿的英雄王统治,肯定是很棒的国家吧。
我开始期待了,进一步追问到那国家还需多少时间。
「再问一个问题,哥布达。大概还要花多少时间才到得了啊?」
「我想应该明天就到了!山已经离我们很近!」
原来如此,经他这么一说,山确实就在不远处。
昨天连个影子都看不到,移动速度好惊人。
「话说,我突然想到一件事,你之前去矮人王国干嘛?商人每隔一阵子就会到村子里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