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天色已全黑的街道上,连恩急忙赶向贝克街的方向。本来犹豫着要不要搭地铁,但最后还是因不想浪费而一个劲地跑着。他在抱着晚报的报摊小贩前停下了脚步。
「杀人啦!神秘的怪盗,黑蔷薇大盗杀人了!芬奇利路的杀人案!」
招呼的声音不只让连恩,连头戴丝质礼帽,穿着双排扣长礼服的绅士们都停下了脚步,出现了比平常更为热烈的销售盛况。连恩看着这幅光景,觉得有点与有荣焉。这起案子成了社会瞩目的焦点,而自己也在其中佔有一席之地。虽然他放弃了单独行动立下功劳,但想帮助福尔摩斯的心情却是有增无减。
福尔摩斯已经回到公寓,他似乎刚做完某种实验,房里充斥着一股异样的臭味,实验用的桌子上又新添了烧焦的痕迹。连恩草草打了招呼,跑到烧得旺盛的壁炉边,把手靠了过去。当他这样取暖的时候,福尔摩斯则静静地在一旁抽着烟斗。灰眸朦胧,好像在做梦一样,但这才是这位侦探的脑袋活跃运作的时候。
夏洛克·福尔摩斯不是个好相处的人。以为他很有行动力的时候,他又会连续好几天窝在房间里沉浸在怠惰中,一步也没踏出房间。他大多是沉溺于古柯礆中,让华生非常担心,但朋友这么认真担心自己,他还是充耳不闻。当他专注于思考时,旁人对他来说就跟路边的石子没什么差别。只不过他对谁都是那样的态度,因此连恩也没有跟他一一计较,按照自己的步调行动,并不觉得有压力。
不过今天因为自己说了谎,叫他在这里等,却又跑出去,让连恩感到心虚,开始担心起福尔摩斯的沉默是不是因为他很愤怒和失望。心中的不安膨胀起来,终于让连恩再也无法保持沉默,开口说道:
「对不起!」
大声道歉后,福尔摩斯忽然抬起头来,一副好像现在才发现连恩也在房间里的模样。他没有询问连恩道歉的原因,早就知道少年的秘密和心中的纠结,嘴边掠过一丝微笑,说:「那你愿意说出来吗?」
没从福尔摩斯身上看到心里一直害怕着的愤怒和失望,连恩一口气卸下了肩膀上的负担,全盘托出。说完昨晚发生的事情后,福尔摩斯问及白天的侵入者,连恩极力强调他们一定就是查尔斯遇害当晚自己碰到的神秘二人组。福尔摩斯大概已经从贝琪那里听说了事情经过,看起来不太吃惊的样子,甚至还嘱咐连恩下次他们再来接触的时候也不要深入追究。
不过,侦探以认真的口吻劝道:
「如果他们和你接触,你能马上来跟我报告的话,就帮了我一个大忙。」
「我知道了。」
连恩精神十足地回答。他认为福尔摩斯很有可能知道爱德华和瓦伦泰的真实身分,他们果然是杀害查尔斯或者是其他案件的关係人吧?连恩硬着头皮,正想开口询问的时候,半路却杀出了程咬金。
是雷斯垂德警探。他以一副了不起的骄傲姿态走进房间。
就像连恩觉得警探很恼人一样,警探看到这位先到的客人也露骨地露出嫌恶的表情。
即使如此,多亏福尔摩斯请了他一杯威士忌苏打,警探的心情总算稍微好转了一点。
「有什么进展吗?」
福尔摩斯这么一试探,他便打开了话匣子,对案件侃侃而谈了起来:
「我们老是掌握不到黑蔷薇大盗的真实身分呢。乾脆就当像你说的一样,这案子根本和他没关係,就可以早点解决了。识破卡片的真伪实在很困难,因为那个黑蔷薇是模仿都铎玫瑰的手绘图案啊。由于纸质和前两件窃案不同,若说是假扮黑蔷薇大盗行为的假卡片也不无可能,但还不能妄下定论呢。宅邸的佣人中也没发现像内贼的人,但费林托什夫人的姐姐这号人物实在非常可疑。如你所说,她绝对是那个叫休伊特的女人。夫人也承认她在巴黎的事是在说谎。她似乎不想让母亲知道自己有和姐姐见面。也可能是休伊特骗了夫人,将挖到的情报透露给窃贼。」
「那名叫亚当斯的侍女所说的,手脚不干凈的家伙呢?」
连恩兴沖沖地听着他们说话,一插嘴,警探就不高兴地皱起了鼻子,好像根本没听到连恩的问题似的,故意对着侦探继续说道:
「关于亚当斯,她说死去的妹妹当时怀有身孕的事实在令人在意啊。那个女人怀疑不管偷了宝石还是让她妹妹怀孕的人都是查尔斯先生。查尔斯先生风流成性,朋友和佣人们也都知情,要说是亚当斯因怀恨而杀害他也不是不可能。要是亚当斯躲起来就麻烦了,我们现在留她在警场里问话,不过那女人不是普通的顽固——」
「不当限制人身自由吗?真令人不敢恭维。」
福尔摩斯冷冰冰地说:
「虽然不能排除亚当斯计画复仇的可能,但是,她为什么要特地说会让自己遭到怀疑的话呢?如果她是犯人,假装一切是黑蔷薇大盗所为,那些说词等于让自己前功尽弃。何况自称黑蔷薇大盗威胁哈代家女僕的人是个男的。」
「那种事我也知道啊。」
雷斯垂德警探露出了扫兴的表情。
「这不是什么不当限制人身自由,那是因为我们还有些该问的问题在继续讯问。也就是说,我目前正循着两条线索办案。黑蔷薇大盗,不然就是伪装成窃盗犯罪的人。哎,后者是姑且纳入你的意见才进行调查的。对了,你对这种小细节特别拘泥,我还是告诉你一声吧。据说这半个月以来费林托什夫人比平常还要神经质,像之前那个金属线也是,明明没什么事还时不时把侍女呼来唤去的。大白天就以身体不适为由躺在床上,当亚当斯听到铃声来到寝室后,房门锁着,夫人还对她说:『还是不用了,退下吧。』的样子呢。啊啊,还有……」警探改变了话题。
「那一带附近没有发生其他的杀人案或伤害事件。查尔斯先生会买两把同样的短剑,好像是因为那样比较便宜的关係,没什么特别的用意。因此,我在想是不是也有这种可能,路上发现的那把短剑,是不是查尔斯先生对窃贼出手反击所留下来的东西呢?也就是说,窃贼和被害者用相同形状的短剑互相攻击对方。窃贼拿走夫人寝室里的短剑,给了查尔斯先生致命一击,而查尔斯先生髮现夫人寝室里有异样的时候,用从自己房间带出来防身的短剑与之应战,然后那把剑刺中了窃贼的身体。窃贼身上插着短剑逃离宅邸后,在半路上把剑拔掉,为了不引人注意而用报纸包起来丢掉,就这样逃走了。这么说来,窃贼应该受了伤,因此我们也将医院纳入搜查範围。」
福尔摩斯对费林托什夫人神经质的话题兴緻盎然,在一听到查尔斯反击窃贼的假设时却笑了一下。连恩没办法判断他是有兴趣还是不把警探当一回事,但以侦探为志向的少年居高临下地给出了评价——就雷斯垂德警探而言,推理得还不错,而他当然没有说出口。
製作第一杯威士忌苏打时,雷斯垂德警探扑通一声坐到了椅子上。
「我刚刚去了一趟朗廷酒店。因为你叫我去调查那个歌剧女伶。唉呀,真是个大美人啊。据她说,她和查尔斯先生没有特别关係,他只是热情的歌迷之一罢了。还有,她虽然承认她有一个很像『邱比特之泪』的蛋白石胸针,但那不是最近得到的东西,而是六年前某位歌迷送她的礼物。她也给了我照片。」
警采从怀里取出照片。
连恩在二男偷看福尔摩斯拿在手里的照片。照片上是一位正值壮年的绅士与稚气未脱的美女。美女就是艾琳·艾德勒。她的胸前别着一个有着大蛋白石的胸针。这张照片没有上色,但胸针的款式与查尔斯房里那张照片中的一模一样。
「跟她一起拍照的男人,就是赠送她蛋白石胸针的男人。马克西米里安·维尔纳。他是欧洲知名的魔术师。」
「正确来说,他不是歌迷,而是她其中一个恋人。四年前自杀了。因为他把自己的全部财产都献给了艾德勒,却被她抛弃的关係。真是个可怕的女人。」
「唉呀,华生医生虽然也经常抱怨,但您对女性真的很不留情面呢。即使如此,叫那位女伶『可怕的女人』就太过分了。那个男的会破产是由于资金运用上的失误,她现在还是为他的死感到遗憾喔。那位受人百般奉承的女士没有常有的傲慢态度,对我们的工作也表示尊敬而且充分配合。当然外表像天使的恶人也很多啦,但她是不一样的吧。」
福尔摩斯没说什么,但对警探被迷得晕头转向的样子露出厌烦的表情。
警采改为说教般的口气:
「总而言之,艾德勒小姐与这起事件无关。臣服于那位女伶魅力之下的,也有些身分显赫的人物。要是不小心冒犯她,就不是诽谤那种程度的骚动了。」
「警察厅总监也有送花给她吗?」
「我说的是更上面的大人物。」
「我国的王子殿下也被笼络了啊。」
「福尔摩斯先生!」
警探有些狼狈地斥责道。看样子是被他说中了。福尔摩斯轻轻叹了口气,从椅子上起身走向矮柜,拿起杯子倒进威士忌。他眼神锐利,嘴角闪过一丝好战的笑容,低声道:
「比起皇室后盾,还有更需要提防的对象。」
「这是什么意思?」
警探诧异地问道,福尔摩斯瞥了他一眼之后岔开了话题:
「你问过休伊特了吗?」
「不,晚报登出了那个女人的名字。似乎是费林托什邸的佣人将偷听来的消息透露给记者。包括真的蛋白石在那个女人手上的事,还鉅细靡遗地把她过去当骗子的前科给抖出来。大概是因为这样吧,她已经躲得不见人影了。即使如此,艾德勒小姐的侍女居然是费林托什夫人的姐姐!您很早以前就知道了吧?如果您因为这样才怀疑艾德勒小姐,那她就太可怜啦。啊,当然,我们会全力找出休伊特的下落。」
「应该在为时已晚前掌握住她的行蹤,这也是为了防止『邱比特之泪』遭窃。」
福尔摩斯一副深思的模样喃喃自语地说。雷斯垂德警探嘲笑他:
「关于『邱比特之泪』,很难说是窃案吧?费林托什夫人都说是自己让给姐姐的。如果找到她被威胁的证据就另当别论,但即使找到,夫人也不见得会承认。像她那样的女士最害怕的就是丑闻,但如果是她姐姐休伊特僱用了黑蔷薇大盗,不只是蛋白石,也想得到头冠的话——」
「我也不否定那种可能。」
「这真是消极的回答呀,福尔摩斯先生。」
雷斯垂德警探不满地哼了一声。
「您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
福尔摩斯微微耸肩。接着,彷彿在谈论天气似地乾脆告知:
「明天之内我会让案子真相大白,所以我希望你暂时别来打扰,不要管我了吧。」
雷斯垂德警探回去之后,连恩被留下来吃晚餐。有塞满馅料的烤鸡和蘑菇奶油浓汤等菜色。将搭配的蔬菜也全扫进肚子里的他感到心满意足,福尔摩斯更进一步地表现他的亲切。他跟连恩说天色已晚,可以在起居室的长椅上过一夜,并给了他一条毯子。
连恩并不是不在乎父亲的事。经过奥莱利神父一番谆谆教诲,他决定再与父亲好好谈一次,但又因不知是否能顺利而感到不安,因此也有点想拖延时间。他在心里对自己解释说,这样在说服父亲不要去美国的时候,表示自己有离家出走的决心也不错。更何况能在憧憬的侦探家里过夜这种事,这辈子可能不会再发生了,他不想错过这个机会。
连恩裹着毯子一躺下来,种种案情就在脑海中打转:心情亢奋得毫无睡意,心想今晚大概睡不着了。不过,也许因为昨晚几乎没怎么睡吧,连恩在不知不觉中坠入梦乡,直到早上都没有睁开眼睛。
他甚至没发现本来应该在隔壁寝室睡觉的侦探半夜出了门。
2
那天晚上,在日期变换的时刻,夏洛克·福尔摩斯前往了目的地,那是通向白教堂路的窄路理查德街上,简陋屋舍中的某一间——连恩的住处。
他慎重观望,等候访问的时机。在路上抬头望着房子时,看到窗子内侧有小小的光影闪动。眺望了好一会儿之后,他开始採取行动。他乔装成弯腰驼背的老人,一边拄着拐杖穿过玄关的门。因为事先就得到了备份钥匙,那些在门口带着锐利眼神监视的男人们也没有怀疑,还以为他是这里的可怜住户之一。一进门,福尔摩斯就蹑手蹑脚地爬上楼梯来到三楼,到了三楼走廊,看到一个穿着夸张格纹夹克的年轻人百无聊赖地靠在墙壁上吞云吐雾。
在年轻人转过头来之前,福尔摩斯把拐杖猛地朝年轻人的心窝一刺,等他唔的一声倒下后伸手抱住他,轻手轻脚地扶着他坐在地上。当他用脚踩熄了掉在地板上的烟时,门里传来声响。
「可恶!麦坎这混帐躲到哪去了?只要有那个——」
听到唾骂声后,福尔摩斯不禁露出笑容。之后房内没再发出声音,听到背后传来保镖的呻吟声后,他转开门把溜进房间里面。在他背着手关上门之前……
「是谁!」
对方发出吓人的声音,煤油灯的灯光照了过来。
因为是预料中的反应,福尔摩斯毫不退缩地直视对方的脸。一手提着煤油灯,压低声音兇猛吼叫的,是个右眼戴着眼罩的中老年男人。他们过去曾在某件案子里打过照面,彼此皆视对方为敌手。而两人也都知道不能把对彼此的敌意公开出来。
男人名叫史宾赛。控制了一半的东区与「伦敦市」的势力,是犯罪组织的首脑。可是警方一直掌握不到这个男人插手犯罪的确实证据。檯面上史宾赛是家具店的老闆,而家具店老闆没有理由将侦探视为眼中钉。
恢複意识的保镖打开门沖了进来,史宾赛愤怒地朝他咂了咂舌,无声地命令他退下,那名年轻人又慢吞吞地走出了房间。彷彿刚才的争执不曾发生过一般,史宾赛说道:
「唉呀,福尔摩斯先生,怎么了吗?这个时候——」
独眼的男人隐藏住敌意和慌乱,露出亲切的笑容对他说:
「我和这房间的房客有约呢。」
「我要找的是他的儿子。」
侦探若无其事地说谎。
「他是某件案子的目击者,握有能够查明真相的必要情报。」
「所以您才特地过来吗?」
「因为我赶时间。」
幅尔摩斯坐到简陋的床上,环顾房间。看出他不打算马上离开,史宾赛虽然苦着脸却也不介意。福尔摩斯明知道对方不喜欢,仍直截了当地提出问题,试探对方的反应:
「他的父亲麦可先生有缴钱给你吗?」
「唉呀,您指的是什么呢?」
独眼的男人一脸无辜地装糊涂,搓着手道:
「我不是那么了不起的大人物。您似乎误会我了呀。先不说这个,我可是相当惊讶呢,您真是太温柔了。鼎鼎大名的侦探居然为了听一个髒兮兮的流浪儿意见特地来拜访!」
听着他饱含恶意的语气,福尔摩斯露出浅笑,才刚从烟盒里拿出烟来叼在嘴里,史宾赛就俐落地点起火柴,把火靠了过来。福尔摩斯看了他一眼,借他的火点了烟。福尔摩斯吐出一股细细的烟,亲切地问道:
「史宾赛,你是为了谁而来?为了我们亲爱的教授吗?」
「福尔摩斯先生。」
史宾赛的嘴角像被吊起一样扭曲,声音里带着责难。
福尔摩斯看起来毫不在乎,嘴里吐着青烟,冷淡地问道:
「为什么要调查麦可·麦坎?像你这样的大人物居然会亲自造访——」
「唉呀,这又是一个误会,误会啊,福尔摩斯先生!我只是个善良市民喔。是个经营着微不足道家具店的老人。我是在常去的酒吧刚好跟麦坎坐在一块,结果意气相投。听说他不走运,连赎回典当品的余力都没有了。但他好像当掉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无论如何都想赎回来,所以拜託我借他钱,我拒绝了他一次,但他实在太拚命了,分开之后我开始觉得他很可怜,所以跟他确认有没有还钱的门路之后——」
「史宾赛,你要我陪你聊天的话,最好再準备好一点的话题吧。我知道最近你的地盘上,大家都在议论纷纷着麦可,麦坎的名字。麦坎到底做了什么?」
「什么都没做啊。那家伙只是个可怜的酒鬼。我只是好心——」
「那么我就去问问教授吧。我也有在看他的论文,即使我要求会面讨论也不会有什么不方便。就算在讨论中偶然提到关于你为什么会在麦坎身边——」
福尔摩斯的话停了下来。
因为史宾赛变了脸色。几乎能听到血液从他脸上退掉的声音,掠过他眼中的,毫无疑问是恐惧,可是这些都只发生在转瞬间,恐惧为憎恨所取代,接着变成了嘲弄。
「福尔摩斯先生,您还年轻。身为人生的前辈的我就给您一些忠告吧,什么事都想知道的话会短命的喔。不是说好奇心会杀死猫吗?」
反击回去的话语、情报,以及计策一应俱全,但福尔摩斯暂时先让步。
史宾赛轻轻动了一下独眼的眼珠,定定地看着侦探的脸,似乎将他的沉默解释为自己的胜利。扭曲的嘴角浮现了笑意。
「麦坎好像不会回来了。我差不多该走了,还有其他事要办呢。他回来的时候请帮我跟他问声好,还是您也要回去了呢?」
「不,我要再等一下。」
提着煤油灯的史宾赛走了之后,房里陷入一片黑暗。这里没有接煤气,照明只能依靠蜡烛或油灯的火。侦探点燃放在壁炉台上的蜡烛块,把烟扔进炉子里,开始了正式调查。他先蹑手蹑脚地走向门口,将耳朵贴在门上,接着从钥匙孔窥视走廊。没看到史宾赛的身影,踩着地板的吱嘎作响声逐渐远去。
福尔摩斯回想起他与史宾赛之间的争论。
他只不过提起了「教授」,史宾赛就像被蛇盯上的青蛙般缩起身子,而且他因自己调查麦可·麦坎的房间被福尔摩斯知道而感到恐惧。
知道英国黑社会真正支配者是谁的人很少。即使是福尔摩斯也是最近才确定有「教授」这号人物的存在。他在贝克街以顾问侦探的名义开业以前,曾研究、分析过许多过去的犯罪,而他很快便发现这十年左右发生了好几起不同以往的大宗犯罪。以钻法律漏洞的手法,巧妙地隐蔽计画中非法的部分,被逮捕的儘是一些底下的小混混。就连那些人都有高明的律师替他们辩护而屡屡获释。怪异的是,这些能看得出有相同法则和某种习惯的犯罪计画首领——也就是能获得最大利益的对象有複数存在。
不久,福尔摩斯得出了结论。有某个人画出大型犯罪的设计图再交给他们。
反覆进行调查时,有某个数学教授的存在浮上了檯面。黑社会的大人物中,与他有过交集的只有寥寥数位,而那几位心腹们大概也不认识彼此。恶人同伙就算认识,也不知道彼此与「他」之间的连繫有多紧密。连对方是否知道「他」的存在也不得不怀疑,就连相互刺探都很危险。他们害怕万一有人告状,危险将会逼近自己——「他」建立了这样的体制。
为什么史宾赛要对「他」隐瞒调查麦坎的事,他如此害怕被知道吗?不是想推测、体察首领的意向,先一步调查麦可的品行,应该说,正是因为违背「他」的本意,才会有此反应。
而这不就表示,「他」——教授本身对麦可·麦坎感到好奇的证据吗?刺探不感兴趣的对象,教授不会介意。麦可的什么地方吸引了他们?扒窃的本领吗?还是连自己儿子都被蒙在鼓里进行的反社会行动?或是——
福尔摩斯在脑中反刍着史宾赛无意间脱口而出的话语。
——可恶!麦坎这混帐躲到哪去了?只要有那个——
「那个指的是什么呢?」
福尔摩斯拿着蜡烛绕了一圈房间。房里到处都留着史宾赛搜寻的痕迹。墙壁旁的柜子有移动过的痕迹,挂在墙上的廉价风景画不只歪得厉害,嵌在画框里的画还上下颠倒了。甚至连史宾赛的手掌和裤子膝盖下的脏污也没逃过福尔摩斯的眼睛。他可能在地板上爬来爬去的,想找找看地板下有没有他要的东西吧。
也就是说,史宾赛在找的东西并不是那么有厚度。是可以藏在画框或地板缝隙间的文件或者是照片吗?
从史宾赛发牢骚的样子可以很明显地看出他没有得到那样东西。福尔摩斯也试着找了一下后便放弃了。麦坎大概带在身上。
麦坎是怎么得到那个东西的?
福尔摩斯斟酌着他手中针对麦可·麦坎这个人的情报。他早就知道这个男人以扒窃维生。他甚至掌握了他的过去,他是十三年前某个案件的关係人,同时也是隶属爱尔兰独立运动组织实行部队的杀手。
史宾赛在找的东西,与麦坎从事的血腥活动有什么关连吗?或者是说天才扒手在偶然的情况下从天才犯罪者怀里摸走了他的秘密吗?若是后者,对他们双方都是一种不幸。福尔摩斯淡淡地笑了。
这两个天才之间发生了什么事?
如今,公安部的特别爱尔兰支部将以伦敦为中心让众人陷入恐慌的炸弹攻击,全部视为爱尔兰独立运动的暴力组织所乾的好事。但福尔摩斯并不这么认为。他看出这几起案件中性质不同的要素。是不是黑社会的某个人利用杀手假装成激进分子,想抹杀掉眼中钉呢?
福尔摩斯耳里捕捉到一阵爬上楼梯的脚步声,微微眯起了眼睛。脚步声在到达三楼前中断,听不到了。侦探从怀里拿出烟盒,叼起烟靠向了烛火。与此同时,陷入黑暗的门被打开了一条细缝,接着响起手枪击铁扳起的金属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