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engae89710threvolution7thday
沙蓝德无政府王国首都艾尔甸第九区第十区边境
「黑市」
chapter.6
我的眼里只有你
掌握了黑市,并不代表龙州联合的地位永保安泰。在这里做生意的全是墙头草,风往哪边吹,便往哪儿倒。龙州联合杀光SmC余党,并宣布将保护费减为过去的八成之后,黑市居民表现出顺从的姿态;但若是新任支配者又为他人剿除,他们定会毫不迟疑地臣服于胜利者。这些人明白这才是轻鬆安全的生存之道,虽然卑微,毕竟不是人人都有强屈他人的力量与玩弄他人的狡智。人总得活下去,若是死了便与垃圾无异,终有一天,连死去的事实都会被忘得一乾二凈;一旦被遗忘,就等于从未存在。
媚娄,吴戒。
据说他们因反抗SIX而被杀;详情如何不得而知,总之是下落不明。随后SmC瓦解,虎视眈眈的王龙与S*K便抓住这个大好时机,掌握了黑市。真是愚蠢的家伙,虽想做得八面玲珑却不得要领,目光如豆又倒霉透顶——老实说,还真有点可怜。
不过,过一阵子,他们也会自大家的记忆中消失。死人只能被遗忘。事实上,我连「那个女人」的遗容都记不得了。
记忆这种东西究竟是充满缺陷,或是结构巧妙?死亡连结着各种丧失的事实,教人联想到的往往不是人生无常之类的矫揉词语,而是凸显人类的微不足道。
即使如此,人在生存本能的驱使之下,依旧得活下去。
只不过,人人终将死亡并被遗忘。
每个人都会消失不见,如同从未存在一般。
到头来,死了便成空。
莫非一切都只是自我满足?
——好空虚。
我的心向来是空洞的。
我从小就乾女人的买卖,把她们当成货品,修理她们,逼她们服从,并从中得到快感。小瘪三被年长的地痞流氓殴打、压榨、玩弄、羞辱后便虐待女人泄愤,这就是那个世界的常识。
接着学习买卖女人的技术。技术能提高地位,只要忍耐一段时日,身体便会长大,力气也会增强;够机伶的,还能笼络地位更高的人,如此一来,就不用被当瘪三看待。终有一天,立场会反转;届时即可杀鸡儆猴,进行报复。受人恐惧,被人陷害,还以颜色,杀人,往上爬。
只不过,一个如此活过来的男人,即使被自己亲手拔去牙齿、推入火坑的女人怜悯、垂爱,即使疯狂地抱着那女人做爱,起初脱落的齿轮依旧不会恢複原状。
我不懂爱。
能够紧紧揪住我心脏的,只有畏怯、颤抖与哭号的脸。
这才是快乐。
在屎尿遍地的贫民窟里生长的懵懂孩童,全赖活下去的冲动才能生存下来;而这种快乐,便与那冲动相似。
那个女人对这样的我说了什么……?
我喜欢你。
但不期望你爱我。
我只是可怜你。
可怜无法可怜自己的你。
……我也好可怜。
欸,杀了我,毁了我。求求你,毁了我。
那个女人——被贫穷的父母为了区区几文钱卖了,成了货品。她老是反抗,所以男人亲手拔去了她所有的牙齿,但她仍不顺从。女人只会面无表情、一个口令一个动作地完成工作,成了最下等的货色,在近乎猪圈的最烂环境之中迎接污秽下流的最下等客人。女人未能免俗地得了性
病,无法接客只好改做下人工作,照顾新的货品。女人对着碰巧重逢的男人露出会心一笑,如此说道:
我才不会任你们摆布。要我一辈子含着那些下流胚子的屌替你们赚钱,直到老了、没用处为止?别开玩笑了。但我想活下去,我不想死,我才不死,所以我就是喝着沟水也要活下去。总有一天我会逃离这里,重获自由。
之后,男人时常来找那个女人,理由他并不明白。是认为若能令这个不屈不挠的女人屈服,便能得到莫大的快乐?或是肤浅地期待女人能多少填补他空虚的心灵?抑或只是一时兴起?
然而,女人的病情恶化,越来越衰弱;她痛苦不堪,成了绝望的俘虏。男人极不甘心,看着日渐消瘦的女人,只觉得万分焦虑。你只是耍嘴皮吗?你不是说要逃出去吗?终于,只能等死的女人被丢到贫民窟之中,那是男人生长的地方。
男人找到女人,将她带回家中。
他为何这么做?
男人找遍理由,对女人说了些愚不可及的故事。
他的出身、为了生存而犯下的无数罪行、长年以来地痞流氓对他施加的暴行,以及他冷酷的复仇。
女人总是默默地倾听,时而以削瘦的手指轻轻握住男人的手,时而流泪。男人曾经拭去她的泪并舔了一口,是鹹的。
某一天,那女人说道——
杀了我,毁了我。求求你,毁了我。
男人与女人一再交合,直到她断气为止。
在最后一刻选择了死亡的女人去世以后,男人的心依旧空虚。他过着一如以往的日子,经历继承斗争之后,成了王龙首领。之后齐家统一龙州,整饬纲纪,宣示肃清黑社会,大力扫蕩黑道分子;男人只得带领手下逃往大陆,辗转迁徙至艾尔甸,与骨龙及S*K等人结党成群。此时的他依旧顺从着快乐欲求,履行组织首脑的义务,过着平淡无奇的每一天。
直到那一刻为止。
「呦!荆!」
开门走进房间的,是个和小孩一般高的男人;他的脸也和小毛头一样,灵活的眼睛犹如小动物,表情千变万化。他平时总穿着厚重衣物,纵使盛夏亦是身着连帽大衣,但现在身上却只有汗衫加四角裤。他拿着毛巾擦拭半湿的头髮,似乎才刚出浴。这个位于黑市正中心的据点虽小,设备却是一应俱全。
「一个人喝酒啊?」
「嗯。」
荆王嘴上这么回答,其实摇曳于掌上的杯中物几乎没减少,已化为无味的加水威士忌;看来冰块已融化了一段时间。荆王犹豫了一秒钟,一口气喝乾了它;如他所料,果然难喝得要死。他甚至觉得泥水还要来得美味许多。不过,托这杯酒的福,让他成功地拂去不带多大感伤的追忆。
「呃……啤酒、啤酒……」
活像个小毛头的男人打开房间角落的冰箱,寻找啤酒。
坐在沙发上的荆王将空酒杯放到眼前的茶几上,拿起墨镜戴上。
「在最下层。」
「最下层?啊,有了。荆,要不要来一瓶?」
「不用了。」
「别客气嘛!还是你不爱喝啤酒?」
「不是。」
「那就陪我喝一杯啊!」
「飞燕。」
「啊?」
「你穿件衣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