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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話 若未聞春至,則不曉春

作者:大泽めぐみ 字数:6910 更新:2022-11-08 03:25:53

若是不曾听说 一定不会知道现在已经是春天了吧

但听说了之后 就觉得必须加快脚步才行

啊啊 心里这份感情该如何是好呢 我在这个时节这么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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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11 峰村芹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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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伟大的笨蛋王国。

笨蛋王国坚若磐石,永恆不灭。

慈悲为怀,心胸宽大的笨蛋王国,赦免笨蛋身为笨蛋一事。对笨蛋来说,笨蛋王国是个舒适不已的地方。笨蛋不会离开笨蛋王国,因为他们不知道王国外头存在着其他世界,所以不想要离开。即使想要离开,笨蛋也不知道离开笨蛋王国的方法。

因为笨蛋太笨了,就像水往低处流一样,也会自然而然变成最糟糕的状况。他们会悲叹自身的不幸,但不去正视导致一切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自身的愚昧。

为了追求不可能存在的幻想中的幸福,笨蛋会付诸行动,但因为是笨蛋,所以不断做出错误的选择,让自己陷入最糟的状况中。笨蛋不会从经验中学习,会一再地重蹈覆辙,然后从最糟的状况掉进恶劣到极点的状况里。

笨蛋王国是个无底的深渊。

卑劣而贫困的笨蛋们,因为自身的卑劣和贫困,若无其事地以他人的慈爱和怜悯为粮。笨蛋因为自身的贪婪,永远无法满足。他们会像寄生虫蚕食宿主的身体,让宿主和自己一起步向毁灭,让一切白费,让和他们扯上关係的人全都陷入不幸。笨蛋是一种会传染的疾病。他们会无限增值,侵蚀这个世上的一切。

绝不可小看他们。笨蛋正因为是笨蛋,所以很强大,笨蛋的王国也很强大。

绝不可因此作罢。将笨蛋禁锢于笨蛋王国之中最坚固的锁炼,即为「放弃」。

出生于笨蛋王国、和笨蛋亲近、身为笨蛋女儿的我,绝对必须逃出这个王国才行。因为我不能继续沉溺在笨蛋王国里,因为我必须走向明亮的地方。即使践踏、抛弃、白白浪费所有东西,我也必须不带一丝迷惘地前进。

我必须步上正确的道路才行。

我必须变强才行。为了不要输,我必须变得更强、更强。

醒来的时候,我的T恤又被掀到颈子的位置,正弥的手臂环住我的身体。

他将鼻子埋在我的耳后,发出平稳的呼吸声。因为这是一如往常的事,所以我已经不会吓到了,但也觉得习惯这种事不太对。

窗帘紧紧掩着,所以房间里很暗。我伸出手,抓起枕边的时钟确认时间。早上六点。昨天是正弥第二天上晚班的日子,所以他应该刚刚才回到家,钻进我身旁睡着吧。他今天应该排休,可以继续睡。

为了避免吵醒正弥,我悄悄钻出被窝,把掀起来的T恤拉好,再把弄乱的毯子摊平,重新盖回正弥肩膀上。

正弥紧闭着双眼睡着,表情看起来很痛苦。或许是因为这种苦闷的表情,明明才三十多岁的这个男人,看起来倍显老态。

正弥是我母亲过去的恋人,现在是我的男人。

我跟正弥两人一起住在这间只有六坪大,隔成两个空间的老旧公寓套房里。

我们的生活穷困到令人吃惊。

我轻轻拉开日式拉门,从当成卧房的底部隔间里安静地走出来。我在三坪空间里的厨房流理台打开水龙头,用杯子装水咕噜咕噜喝下。打开冰箱,大致确认过里头的食材,思考能用这些东西做什么餐点,以及傍晚必须去买足哪些东西。

我把两公斤五百八十九日圆的业务用鸡胸肉分成小包装冷冻起来,每天用一点。

鸡蛋一天用两颗,整颗高丽菜则是切成四等分,一天用四分之一。因为大分量包装买起来比较划算,所以我每天会用的食材都一样。鸡胸肉、高丽菜、洋葱、马铃薯、鸡蛋。我得运用这些食材,每天变化出不同的菜色才行。

就算不能吃得很奢侈,至少我希望能做出美味一点的东西。既然要靠别人养,我也必须付出同等的劳力。

这星期煮过炒饭了吗?好像还没有。

虽然觉得五天前好像做过了,但五天的间隔应该够了吧。

我把退冰过后的鸡胸肉切成碎末,用来代替火腿。将同样切成碎末的半颗洋葱和八分之一颗的高丽菜用大火快炒,倒入冷饭和打好的蛋液。

在做饭的同时,我不时舀一些炒饭起来试味道,当成在吃早餐。

我把完成的炒饭装进一个小便当盒里,剩下的则盛进盘子里,包住保鲜膜,当成正弥的午餐。在休假的时候,一个人待在房间里饿肚子应该很难受吧。我这么想着,忍不住替正弥多盛了一些。

把用过的餐具和平底锅洗乾凈后,我直接在流理台前刷牙。这间套房里没有洗脸台这种东西。

我小心翼翼地用刷子轻刷弔挂在拉门门框上的制服,再用鞋油将乐福鞋抹亮。

在这间六坪大的公寓套房里,所有物品中我的制服和乐福鞋是最昂贵的高级品。制服真的很贵,得小心谨慎地穿才可以。

即使是贫穷至极的我,只要穿上学校指定的制服,就能让所有要素平均化,生活水準低劣的印记会消失无蹤。

没有像个女高中生,以饰品等追加要素来凸显个人特质的这点,似乎也被大家善意解读成「追求简单朴素的美感」,而不是「因为贫穷」。

只要穿上制服,踏出这间套房,我就是普通的女高中生。人们只能透过他人的人格特徵去了解对方。人与人的交流,都是不同人格共同起舞的化妆舞会(Masquerade)。

我走出玄关,踩着会发出响亮声响的铁制阶梯往下走。

我停在阶梯下方的脚踏车,被我用钢丝绒彻底打磨清洁过,看不出来它原本是一台严重生鏽的弃置品。

无论颳风、下雨,甚至是冬天飘雪的日子,我都会骑五十分钟以上的脚踏车去学校。因为我没有钱买月票。顺着筱之井线骑了一会儿,看到电车从容地超越死命踩着踏板的我往前驶去,真的很令人生气。

骑了四十多分钟后,来到横贯上学路线的薄川前方。

如果能直接穿越这条河,学校就近在眼前了。然而,左右两座跨越薄川的桥都位于距离我差不多远的地方。明明已经能看见学校了,却还得再踩十分钟的脚踏车。而且,薄川一如其名,是条水位相当低的河川。虽然河道很宽广,河床上却只有细小的水流,想直接跨越的话,应该也能轻鬆跨越。

不过,没办法这么做。不可能在没有铺设道路的地方直接越河而过。

上学的路线被这么一丁点水从中截断,因此不得不绕一大圈,虽然是每天早上都会发生的事,但想到这里,我每天早上还是会生气。

世间众人都是生而平等、自由,似乎能选择各式各样的道路。不过,也只是有权选择道路而已。我可以选择要走右边的桥,还是左边的桥。两者没什么太大的差异,也不存在其他选项。我们被赋予的自由顶多只有这种程度。这条水位很低,水流贫瘠的河川彷佛成了阻碍我追寻自由的象徵,让我感到忧郁。唉,真是可恨。

我总是非常早到校,几乎都是第一个进教室的人。

第二个到教室的人总是乡津同学。我会在脸上贴上笑容,以「小香衣,早啊~!」向她打招呼,她也会微笑回应我「早安,芹香」。我很中意她总是有些客套的温柔微笑。

我问她:「唉~受不了,数学作业好难喔~最后那题,我几乎只能随便写一写而已。小香衣,你有做完吗?」乡津同学则回答:「嗯,算有吧。」含糊带过。不过,我知道她何止算有吧,她已经把作业完成到无懈可击的完美程度。

我们就读的捧高有很高的偏差值,是一间以严格闻名的升学学校,指派给学生的作业量多到令人傻眼。老师们会毫不客气地指定一大堆作业,而且,老师之间也不会互相交流情报,所以没有半个老师知道学生一共被指派了多少作业,导致总作业量总是维持在无法全数完成的饱和状态,若是用一般的效率写作业,根本不可能写完。

在捧高,作业只是一种努力的目标,不是全数都得自力完成的东西。反倒可以说是为了让学生们学习如何精打细算、跟朋友互相支援、让自己表面上能够交差了事的东西。若是不这么做,别说是玩乐的时间了,就连参与社团活动的时间都挤不出来。

这种投机取巧的能力,也是实际在社会上生存下去的重要能力吧。或许是远比自己的学习能力更有用的技能。

可是,乡津同学的个性笨拙,总是会认真做完多到令人傻眼的作业。像是推土机,以压倒性漫长的时间解决所有作业。想当然尔,她的成绩也不断提升,总是位居学年榜首。

她是跟我最要好的同学,长相可爱,个性也很好,是个很好用的人。

乡津同学的头脑很好,所以察言观色的能力也很敏锐。不管表现得跟她多么要好,一旦我若无其事地拉开距离,她绝对不会跨越那条界线。感觉这是她尊重我的表现,我觉得这样很好。

会跨越界线的人很危险。人类这种生物本身就很危险,所以想跨越界线靠近我的人都是危险因子。无论那是满怀恶意的行动,还是基于善意的介入行为,跟他人拉开一段距离比较安全。

然而,明显地和他人拉开距离也很危险。试图和他人拉开距离的行为,反而会引来心怀恶意的人的攻击,或是让秉持善意的人更鸡婆。无法丢下孤立无援的人不管──有些笨蛋会怀着这种搞错状况的善意。为了避免这种难缠的人介入,结交朋友是必要的。

为了让自己过着安稳的学校生活,我需要一个能和我保持适当距离,不会过度涉入的朋友。对我来说,乡津同学正是最合适的人选。

也就是原本就不擅长和他人相处,总是客客气气。个性不够积极,因此迟迟无法融入学校,感觉有点陷入孤立状态。没有下决定的能力,不会主动採取什么行动,只是带着一脸不安的表情等待别人主动找上门来。她就是这种生性认真的女孩子。

进高中后,我随即以视线迅速扫过教室,马上发现了乡津同学,决定跟她打好关係。

我能预测这会是一件相当简单的事情。

我马上以流畅的动作,在乡津同学对面的座位坐下。

「可以坐这边吗?」我这么问之后,乡津同学一如所想地露出明显鬆了一口气的表情,回答「嗯,当然可以啊」接受了我。

在这之后,在学校里的时间,我总会和乡津同学出双入对地行动。

这样的我跟乡津同学看起来应该非常要好。我想其他同学应该都没发现,乡津同学仍不知道我的电话号码吧。

有时候,乡津同学会稍微跨越那条界线,试着更接近我一些。她会顺势,或是以相当不自然的方式,若无其事地询问我的手机号码。不过,只要我以四两拨千斤的态度应对,她就绝不会坚持继续追问。

我非常中意乡津同学这种会在半途放弃的薄弱意志。

因为生活极度贫困的我没有手机。我无法告诉她不存在的手机号码,也不想被她知道我没有手机的事。

我讨厌被人询问手机号码。把持有手机视为理所当然的前提,完全没考虑过对方没有手机的可能性,这种浑然天成的傲慢很令人生气。

不过,旁人完全不会觉得我穷到没有手机,这代表我的拟态很成功,一定是值得庆幸的事。

高中制服能让每个学生变得平等、平均,没有起伏变化。

没有半个人发现我过着穷困到令人吃惊的生活,也没人知道我被一个超过三十岁,因疲惫而显得比实际年龄苍老的男人拥着入睡清醒。

要详细解释我为何会陷入这种棘手状态的话,说来非常长。那是和笨蛋王国息息相关的一大叙事诗。

首先,得从我母亲开始说起。然而,要周详地介绍母亲这个人的话,又得从她的过去一五一十地说起。因此,我无法现在就道尽一切。

不过,要简单说明的话,用一行文字就够了。

因为母亲是个笨蛋。

母亲是个有着漂亮脸蛋的女人。

也是在除此以外的各方面,全都糟糕透顶的一个笨蛋。

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母亲是个偶尔会来家里拜访,给我点心的漂亮大姊姊。这是当年的我对自己母亲的认知。我很喜欢漂亮、温柔又会给我点心的大姊姊。我还记得自己曾天真无邪地问过母亲(其实应该是我外婆才对)「发点心的大姊姊下次什么时候会来?」。我想,那阵子身处的环境应该是我至今的人生中最正常的。印象中虽然不富裕,但至少没有贫困到令人吃惊的地步。

发点心的大姊姊──也就是我真正的母亲在高中时生下了我。十七年前,我在母亲老家厕所的马桶里被生出来。

天生有张漂亮脸蛋的母亲,在念高中时和一名只有脸蛋好看,比她年长的男性相恋,发生关係。因为是笨蛋,所以他们没有避孕。母亲顺利怀孕停经,但因为她是个笨蛋,所以一直没有正视自己可能已经怀孕的事实。

母亲完全没有想过怀孕意味着什么,以及置之不理的话,会有什么结果等着自己,就只是过着一如往常的生活,继续去上高中。

母亲是个笨蛋,所以没把自己怀孕一事告诉任何人,也没想过要去堕胎。要是这件事被人发现,一定会挨骂。我讨厌挨骂──基于这种简单的思考迴路,她隐瞒了自己怀孕的事,同时也继续隐瞒自己。

直到最后,母亲都不曾确认过自己是否真的怀孕。她或许以为只要继续隐瞒下去,某天说不定就会出现转圜,或许只是自己身体不适罢了,或许是自己搞错了。或许有一天,所有情况都会突然好转。

像这样,没有任何人发现母亲怀孕,某天,我从母亲的身体里滑了出来。

看到从自己体内迸出来的我,笨蛋母亲先试着将我冲下马桶。

可是,不管怎么沖水,马桶里的我都不肯乖乖被沖走。

外婆终于发现了独自在厕所里苦战的母亲后,我和母亲分别被救护车送往不同医院。

虽然是怀孕三十五周的早产儿,但优异的现代医疗技术顺利让我存活下来。得感谢人类着实地求新求进的科学。

顺利存活下来的我没有被母亲接走,而是被外婆带回家养育长大。高中中辍的母亲离开老家,成了发点心的漂亮大姊姊。

这个发点心的漂亮大姊姊,某天突然成了我的母亲。因为那时我还没上小学,所以应该是四五岁时发生的事情吧。

「小芹香,你要不要来跟大姊姊一起住?」发点心的大姊姊问我。因为我很喜欢温柔又漂亮的发点心的大姊姊,所以坦率地回答她「好」。于是,我成了母亲的女儿。

母亲在马桶里生下我,还一度想把我冲掉。这样的她之所以突然想把我接回去扶养,应该是因为她觉得可以利用我,挽回那个即将离开自己的男人吧。

对母亲来说,我不是疼爱的对象,而是让自己被他人疼爱的道具。

对于没有稳定工作,总是游手好闲的母亲男朋友(也就是我的亲生父亲),母亲似乎是以「我想自己扶养这个孩子,所以,我们去办结婚登记,你也去上班,我们好好共组一个家庭吧」的理由逼婚。

不知道是基于什么心理作用,只有一张脸长得好看的母亲男朋友,同意了她的要求。两人办了结婚登记,也认领了我这个女儿。那时的父亲和母亲或许真的觉得能好好共组一个家庭吧。笨蛋总是很乐观。

我搬到了一间六坪大,里头区隔成两个空间的老旧公寓套房。印象中,父亲应该也要一起住在这里,但我没有跟父亲一起生活过的记忆。

虽然把我带回来养,但母亲对育儿根本一无所知,我经常被放着不管。成了我母亲,温柔又漂亮的发点心的大姊姊,依旧是那个温柔又漂亮的发点心的大姊姊,没有变成我的母亲。

父亲是个比母亲年长,有着褐色髮丝和端正面容的男人。同时也是个除了长相以外,没什么优点可言的笨蛋。

明明没赚多少钱,却开着格外帅气,车身像是贴着地面前进的跑车。只要听到车子排气管的声音,我就马上明白是父亲来了。

父亲也曾在套房里跟我们一起吃饭,不过大多数的时候,他最后都会因为跟母亲起口角而离开。所以,我不觉得自己是跟父亲住在一起。非常少次,父亲到了夜晚也留下来,跟我们一起睡。但这种时候我的认知是「喔,这个人今天要睡在我们家啊」。

一阵子之后,父亲渐渐不再造访这间套房,到了晚上,母亲会外出工作。父亲不再出现后,相对地,开始有几名长相不怎么样的男人轮流进出这间套房。

年幼时期的我,是个十分文静,有着一张漂亮脸蛋,相当惹人怜爱的孩子。看到我之后,这些男人基本上都会马上涌现好感。

那时,我以为「好可爱喔」是一种招呼。因为初次见面的陌生成年人,一定会先对我说这句话。听到别人对我说「好可爱喔」,我也会用「好可爱喔」回应,没有人开口纠正我的错误。我想,对于我搞错「好可爱喔」这句话的用法一事,母亲或许也浑然不觉吧。

某天,其中一名男人问我「你几岁?」。因为不明白「你几岁?」的意思,我只是歪过头。一旁的母亲弯起手指数了数,回答「应该六岁了吧」。

「六岁的话,你是小一生了吧,芹香妹妹?」

「小一生是什么?」

「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啊。你有去上小学吧?」

我没有上小学。

我摇摇头回答「不知道」,男人露出一脸「不会吧」的表情,连忙向母亲确认。母亲一派悠哉地表示「这么说来,好像有收到类似的通知函呢」。

其实母亲不可能不知道小学这种设施。只是,她那个当下涌现的「好麻烦啊」的琐碎情感,比其他任何事情更为优先。

她不明白要是因为现在觉得麻烦而放着不管,之后会演变成更麻烦的状况。又或者是虽然明白,却无法好好面对。茫茫然地想着「只要移开目光,总有一天,事情都会自然而然地迎刃而解」。

笨蛋不会从失败中学习。无论过了多久都不会成长。

那时,多亏那个男人一直不厌其烦地劝告母亲,我才能在比别人晚了几个月的时期进入小学。若非如此,母亲恐怕会一直放着我不管吧。直到来自外界的致命性破绽出现的最后关头为止,母亲都不会自动地去做些什么。她就是这样的人。

上了小学后,我学会识字,能够阅读书籍后,就沉浸在课本里。

正确来说,不是沉浸在课本里,而是沉浸在「读书」这种行为中。不过,我们居住的破旧公寓里没有半本书,除了水费或瓦斯费帐单以外,连写着文字的纸张都几乎不存在。因此,我在套房里专心致志地阅读着唯一的书籍──课本。

拿到课本的时候,我第一次体认到「书籍」的概念。

在母亲外出工作的孤独夜晚,我独自待在简陋的公寓房间里,默默读着课本来打发时间。课本对我来说是唯一的娱乐。

儘管比别人晚了半年入学,但在那之后,几乎将所有时间都花在阅读课本上的我,想当然尔,成绩很优秀。而这个倾向也一直维持到现在。

虽然现在不会沉迷于课本中,不过,我养成了阅读课本来打发时间的习惯,所以对我来说,念书不是一件痛苦的事。

造访这间公寓的男人们,每个都是母亲的情人或是备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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