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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阿武隈比平时稍微早了点踏入法院,一起等待开庭。
杀人案件的庭审或许大受欢迎吧,今天法庭的旁听席早已坐满人,除了指挥侦办本案的合原警部,辻副社长及志野冢常务也来了。
「小田桐检察官应该到了,懂了吗?跟我昨天讲的一样,现在愤慨不平地狠狠瞪着他。」
「好,我明白了。」
我虽然同意照阿武隈的指示行动,但他交代的事情实在是莫名其妙,死命瞪着本案检察官跟胜诉怎么会有关係?
「喂喂喂,你的愤慨就只有这点程度?」
看到我脸上的表情,阿武隈有些瞧不起地嗤笑一声。
「竟然这么说,我觉得这样就很拼了耶。」
「要像我这样瞪人。」
我望了阿武隈一眼,差点被他的变脸吓呆。这家伙总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现在却有如恶鬼般,死命瞪着小田桐检察官,感觉根本不像在发挥演技,比较像是想用视线来杀人。
「看到没?你照着做。」
他边望着小田桐检察官,边这么对我说。
「就算你这么说,我其实没特别怨恨过人……」
假如是要我狠狠瞪着阿武隈,可能会认真一点吧?
这时阿武隈脱口说出更惊人的话:
「你老爸不是被冤枉性骚扰,全家人被逼到差点一起自杀吗?你乾脆把小田桐当成那时候的检察官好了。」
「你、你怎么知道!」
我转头望向阿武隈,顿时忘记要狠狠瞪着小田桐检察官。
「抱歉,我是从矶谷老头那里听来的。」
我立志成为一名律师的契机就是这个,但我不记得自己告诉过阿武隈这件事,只有去事务所应徵「寄居律师」时,曾跟矶谷所长提过一次。所长竟然把面试听来的事告诉外人啊,不过也可能是阿武隈用三寸不烂之舌打听到的。
我不太愿意再想起那段回忆。那时候我才五岁,有天爸爸突然没回家,事后才晓得他是因为性骚扰嫌疑被捕。当时我年纪还小,却仍多少记得事件经过,妈妈因为他人眼光越来越神经衰弱,不让我踏出家门一步,还拉上屋子里所有窗帘,我们在昏暗的屋里待了好几天,直到有个我不知道名字的律师帮忙辩护,顺利让爸爸获判无罪,才为这样的生活带来真正的光明……
「真稀奇啊,辩护律师帮了你们一把,你就想要当律师?简直跟漫画没两样。」
「有什么关係?那时候的辩护律师等于是我的大英雄啊。」
真是漫画的话,当时拯救我们的律师就会是阿武隈吧?剧情很可能会这样发展。然而那是二十年以上的案子,这家伙当时根本还没当上律师。
「总之,既然发生过那样的往事,你应该办得到才对。就当作发泄当年的怨恨,你狠狠地瞪着小田桐,越露骨越好,让审判长和陪审员也感受一下魄力。」
「我试试。」
起诉父亲的检察官当然不是出于私怨才那么做,但我还是觉得,要是他们愿意认真调查一下,妈妈当年也不至于被逼成那样吧?
我努力组织着内心所有情绪,拚命瞪着小田桐检察官。
对方当然也注意到我们的视线。站在检察官的立场,被辩护律师怨恨或许司空见惯,不过,小田桐检察官可能还没习惯被人这么露骨地狠瞪,表情看似有点不舒服。
审判长一行人就在这样的状况下进入法庭。
「那么,我们继续审理本案。今天要来检视被告方所提的证据,请辩护人进行证人诘问。」
审判长都开口敦促了,我跟阿武隈两人却不为所动,只是一个劲儿瞪着小田桐检察官,审判长终于留意到我们两人神色不太对劲。
「辩护人,怎么了吗?」
审判长又问了一次,阿武隈这才用比我还愤慨不平的眼神不断瞪视小田桐检察官,慢吞吞地站起身。
「审判长,开始今天的庭审之前,被告方有一个要求。」
「要求?」
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提出这个词可是相当令人讶异。
「本案中,神奈川县警有极大可能已违法窜改证据,继续审理恐怕没有任何实质意义,我们要求先中断庭审并解散陪审团,还要惩处失职的警察。」
这番话自然让法庭众人爆出阵阵惊呼,心里惊诧不已的我竟然没忘记继续瞪着小田桐检察官,真是值得称讚。
神奈川县警违法窜改本案证据?到底是指什么?我们昨天拍摄的是重现犯案经过的影片,根本没谈到任何警方窜改证据的话题呀?
「肃静!请各位静下来,辩护人,你说的如果是事实,确实事关重大……」
小田桐检察官则咆哮道:「检方可不能装作没听到!被告方既然主张证据被窜改过,假设没有明确证据,不就成了适用侮辱法庭罪的恶质妄言?」
阿武隈当然不会就此退让,他用不输给小田桐检察官的口吻回嘴:「我方当然已做好证明神奈川县警确实窜改证据的準备。我方首先要求诘问隶属于神奈川县警,负责侦办本案的合原警部。」
阿武隈的态度比平时更狂妄自大,审判长询问:
「小田桐检察官,检方意见如何?」
「无妨,检方完全不觉得有任何问题。本人坚信警方绝无可能窜改证据,被告方想要诘问合原警部,就请自由发问吧!」
「好的,那么请合原警部站上证人台。」
◆
合原警部按照我们的请求踏上证人台,因为被告方宣称警方有窜改证据的嫌疑,他看起来比我们还要愤慨。
「合原警部,那我就赶紧提问了。」
「是,想问什么就请问吧。」
他瞪着阿武隈,语气彬彬有礼地回嘴。
「首先,请教您听过网路的『推荐』功能或是搜寻引擎的『关键字』功能吗?」
「什么?」
合原警部满脸错愕,大概没料想到在这样的情况下,律师冷不防提出这样的问题。其实我也是,阿武隈的诘问又跟平常一样不按牌理出牌。
「不,抱歉,我不太懂那是什么。」
「简单来说就是上网搜寻时,电脑会自动显示和使用者输入的关键字有关的字词,这又叫搜寻预测或者搜寻候补功能。例如,要是搜寻『天气』一词,就会自动跳出『预报』、『一周天气』这类相关词语。」
「喔,是这样?那跟窜改证据又有什么关係?」
「现在我要进入正题了。您是神奈川县的警察,对吗?」
「正是,那又如何?」
「要是上网搜寻『神奈川县警察』,您知道网路上的推荐功能会帮忙列出什么样的关键字吗?」
「不,不清楚。」
「就是『神奈川县警察』和『丑闻』啊。」
法庭喧闹起来,小田桐检察官立即起身抗议。
「异议!这跟本案没有丝毫关係!」
「错了,关联其实非常大。神奈川县警方过去曾发生过几件丑闻,造成严重的问题。例如在二〇一二年时,某位巡查捏造自行车窃案,报案诬指自己的朋友是嫌犯,最后查获被捕;二〇一四年时,则是发生将强制猥亵罪调查报告书的撰写日期改成半年以前的丑闻。」
「庭上应当立刻删除辩护人的发言!这些是过往的案子,跟本案没有丝毫关係!」
「不,你的借口这回不适用,本案检察官不是将被告过去的行为当成证据提出吗?既然如此,我方自然有权利提及神奈川县警察的往事。」
法庭上所有人在这一刻似乎一同讶异地倒抽一口气。
阿武隈的说词确实成理。我个人受到的冲击或许是最大的,审理本案时,阿武隈放任检方提出今井过去的前科做为呈堂证供,原来一开始就打算重提神奈川县警的过往丑闻吗?盘算得未免也太周到了!
「检方再次提出异议!」小田桐检察官像是想将法庭内不稳的气氛一扫而空似地探出身子大喊:「检方并没有提出被告的前科做为呈堂证供,不过是提供陪审团诸位判断被告为人如何的参考资料罢了。神奈川县警过去发生的丑闻诚然是事实,经过深刻的反省,才会有今天的神奈川县警,并不存在任何足以推断本案警方再次发生同样丑闻的理由!」
阿武隈嗤笑一声。
「同样的说词我也奉还给你。被告过去确实跟神奈川县警一样发生过丑事,但现在他已如同神奈川县警一般深刻反省,因此,完全不存在任何将被告视为本案加害者的理由!」
小田桐检察官涨红着脸,转向审判长说道:
「审判长!辩护人不当的主张应当全数予以删除。涉及神奈川县警丑闻的只有一部分警官,意图将丑闻和本案扯上关联,我方碍难接受!」
「是吗?一九九九年发生过神奈川县的警官使用毒品的案件,警察组织竟然集体掩蔽证据,最后不是导致县警本部长被判有罪吗?那真是前所未闻的大丑闻。二〇〇三年到二〇〇八年之间,警察组织的地下经费问题也引起相当大的话题吧?神奈川县警无论是个人或组织,恐怕已染上好发丑闻的体质了。集体性的丑闻爆发可是比个人造成的单一案件还更恶质呢!」
「别开玩笑了,你夸大其词也要有个限度,审判长,法庭上绝不能允许这般发言!」
「故意挑出一年前的伤害事件来说嘴的人,有资格这么抗议吗?」
滔滔不绝、你来我往的形容确实很适合用来描述他们两人的争论。以法条来看,小田桐检察官提出的抗议应当是正确的,可是从全案状况看来,阿武隈的说法似乎也有几分道理,毕竟是检方在检验被告人格这个前提下,刻意指出今井有前科,我们现在使出同样招式也是理所当然。
「请两位先冷静。」
审判长终于介入了。
「本庭不允许将神奈川县警过去和现在的状况混淆,请删除辩护人所有提及神奈川县警过去的发言,各位陪审团成员也不必参考。」
先引用过往案情的是检方,这样的裁示听起来过于偏向他们了。
「审判长,我要提出异议。」
阿武隈理所当然地提出抗议,审判长却打断他的发言继续说:
「我明白的。小田桐检察官,检方既然在发言中提到应该要把过往案件切割开来考量,那么,跟被告过往行为有关的证据,是不是也应该撤回呢?」
「好吧,我方明白了。该称讚辩护人手腕高超吗?虽万分不得已,但也只能同意。」
小田桐检察官虽然首肯,但仍不忘讽刺阿武隈几句。
审判长应该难以做出裁决吧。其实,就算阿武隈的主张全数被删除且全数保留今井过去的前科,也是没有办法的事。看来在一般民众所构成的陪审团面前,审判长无法单方面只包庇神奈川县警。
阿武隈要我狠狠瞪着检察官的原因应该就是这个吧,这样才能酝酿出现场法官难以偏袒检察官和警方的气氛。
「请容我再次提出异议。」
但阿武隈当然不会就此满足。
「审判长,您是不是有所误解呢?我并不是为了要撤销和被告过去有关的证据才刻意揭示神奈川县警过去的丑闻,一切都是为了证明神奈川县警确实窜改了本案证据。本来不可能发生的情况,交到神奈川县警手中可就难说了,为了让诸位理解这点,我才会提及他们过去爆发的问题。」
法庭再次喧闹起来,审判长连喊了几声「肃静」让众人闭嘴。
「既然如此,阿武隈辩护人可以提出证据吗?若是有证据佐证,当然可以在法庭上议论,不然,光凭口头提及过往事件就要主张神奈川县警有窜改本案证据的嫌疑,这是非常不恰当的。」
法官提出理所当然的要求。再怎样重提往事都没用,若是无法证明本案证据被窜改过,一切都只是空谈。这下子问题来了,我根本不晓得有什么足以证明神奈川县警做出窜改行为的证据啊。
唯一的可能是我们昨天拍好的影片。若大幅降低影像帧数,要拉人起来就会看起来像是要推落对方,可是,我并不觉得光凭那段影片,就能够证实神奈川县警动过任何手脚。让人害怕的狂妄笑容依然挂在阿武隈脸上。
「好的,被告方早已做好準备,接下来我们希望出示一项新证物并传唤一位新证人。」
法庭传来连声惊呼,我也愣住了,就算证物是昨天拍好的那段影片,但我根本不晓得证人到底是谁。
「异议!没经过公审前整理手续审视的证据是不能提出的!」
小田桐检察官当然要抗议了,阿武隈自然也预先料想到他会反对。
「检方会提出异议相当合理。可是,他们提出的证据要是被窜改过,等于直接动摇本案的审理基础,既然涉及到窜改证据,即便没经过公审前的整理手续,也应该视为反证的一环优先考虑才对吧?」
接着,阿武隈又挑衅地对小田桐检察官说:
「而且,检方主张不可能存在任何窜改行为,既然如此,不管我方提出什么证据都一样吧?还是其实检方也在怀疑神奈川县警的组织本身就是容易滋生各种丑闻呢?」
这个恶魔!这种完全不值得称讚的论述,彻底封住检方的异议。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恐怕只能点头同意。
「既然辩护方如此强烈主张,我们倒是无妨。」小田桐检察官终于点头。「只是辩护方若无法提出警方做出窜改行为的决定性证据,检方要求在法庭上必须给予辩护人一定程度的惩罚。」
小田桐检察官感觉意志十分坚决,不肯就此认输。这也难怪,连在阿武隈身边的我都不认为他手上有任何能证明警方做出窜改行为的证据。
审判长点了点头说:「好吧,虽然不允许在法庭上提出任何未经公审前整理手续认可的证据,但经过被告方与检方同意的话就另当别论,请辩护人出示证据。」
「是,我们要提出的证物是这片光碟,现在就可以播放。」
阿武隈从西装内侧的口袋拿出光碟,走向法庭一角的液晶电视。
「这是昨天我和本多辩护人拍摄的影片。我们把另一台机器放在原本装设防盗监视器的位置,準备了披着西装的水桶当作被害人,但是拍摄时和检方所主张的不同,我们不是将被害人推下大楼,而是用影片再现被告想把快坠楼的被害人拉上来的动作。」
液晶电视播放着昨天阿武隈拍摄的影片,水桶裹着我的外套,眼看快要从顶楼掉下去,刚走上顶楼的我虽然急急忙忙地跑过去想拉住,水桶依然掉下去了。
播到这里,阿武隈先按下暂停键。
「好,这段影片和检方提出的第三号证物,在画质和帧数上有极大不同,我想各位应该能清楚看见影片里的本多辩护人虽然抓住了裹着水桶的西装外套,但水桶最后还是掉落了。接下来,我们调整影片的画质和帧数,降低到和检方提出的影片一样。」
阿武隈操作遥控器,另一段影片马上开始。如同方才解释过的,影片画质大幅下降,连要辨识细部也有困难,而且因为帧数减少的关係,影片看起来跟连续播放照片没两样。
影片只做出这样的调整,法庭却被阵阵惊呼包围。本来我的动作应该是伸出右手想要抓住水桶,现在看来却像是要把水桶一把推下去。
「不知道各位都看清楚了吗?影像画质太低、帧数太少时,想要拉人上来的影像就会缺漏,变成明显在推人的动作。换句话说,这就是本案的真相。今井被告并没有将被害人推下大楼,而是想要救他,但由于影片帧数过少,才会怎么看都像要推落对方。」
法庭喧闹着。那当然了,这么一来被告突然变得极有可能被判无罪。
「审判长!这段影片无非只能提示案情的某种可能性罢了!」
小田桐检察官恨不得马上盖过这片吵嚷声,立刻提高音量大喊。
「影片只能显示出,一旦修改了影片的桢数,观看者的印象就会大幅改变,这么一来检方也可以準备相同影片!不只有拉住被害人,推落被害人的动作看起来效果必然跟辩护人方才播出的影片一模一样!」
他的辩解完全符合阿武隈昨天的设想。
「检方必须再指出一点,现在应该是要求辩护人证明警方有窜改行为吧?但是,这段影片根本无法证明证据有任何改动的迹象,被告方意图妨碍本案审理,庭上应该给予严厉惩罚!」
闻言,阿武隈游刃有余地回应检察官的热烈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