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里充满了男人的体臭。
伐功最先吃完麵包和浓汤后,来到了外面。
乾燥的风势吹拂,四周是一大片荒野。离开都城时是夏天,现在天气已经变冷了。从没离开都城的伐功,终于知道这个国家的土地儘是红土和枯草。
米哈鲁跑来磨蹭他的裤管,他摸摸米哈鲁的脑袋,米哈鲁开心地摇着尾巴。
「喂——没有多的麵包啊?」
伐功对马车里叫唤,伙伴递给他一小块麵包。伐功拿麵包餵养米哈鲁,米哈鲁一口吞下后舔舔他的手掌。
米哈鲁纯粹是只笨狗,在比赛中也不会送新球给主审,伐功倒是很疼牠。伐功没有特地养这只狗,是这只狗主动追上他,跟着巡迴团的马车队。
伐功几乎和所有真教徒一样,以前也很讨厌狗。实际接触后,他才发觉狗没有那么糟,狗的脑袋聪明,尤其忠心的性质深得他喜爱。
吃完饭,伙伴们也走下马车,当中有人蹲下来解手。
「啊啊、超痒的啦,头皮痒到受不了。」
占卑取下头巾用力抓头。「我好想回都城喔,在那里随时都能洗澡。」
「你在都城里,也不喜欢洗澡的吧?」
达延也开了个玩笑。
「我不讨厌巡迴生活喔,反正有东西吃嘛。」
回骨城摸摸大肚子,伐功和他相视而笑。
「先知说过,人要懂得知足啊。」
语毕,他双手合十,祈求先知获得神的祝福。脚边的米哈鲁趴在地上,似乎也在献上祈祷一般。
「喂、你们几个过来。」
跑江湖的土默特来了,还带着巡迴团的王牌投手,祖法儿。
土默特是个五官像秃鹰的男子,有着狡猾的眼神和尖尖的鼻子。长年的舟车劳顿,在他脸上刻下了无数的黑斑。
「今天的比赛是三局制。」
跑江湖的伸出皮包骨的手指说「第一局是『仿徨猎人团』取胜,主要是在客人面前亮相就够了。第二局由『都城蜻蜓团』扳回一城,这下就胜负难料啦。最后一局,猎人团在上半局取下一分,维持最小的得分差距。最终祖法儿表现不俗,猎人团侥伟得胜。总之在比赛结束前,要让观众保持紧张的气氛。」
「仿徨猎人团」是巡迴圑的资深选手所属的队伍,伐功率领的小混混则被称为「都城蜻蜓团」。这个名字听起来很弱,伐功不太喜欢。他们被挖角到巡迴团之前,在都城好歹也是被喻为「野武士集团」的精锐。
土默特表示,客人希望猎人团胜利。大家喜欢替熟悉的球队和选手加油,因此伐功他们一直是吞败的角色。具体的打法交给球员发挥,比赛的主要流向则是土默特决定。
「妈的,偶尔也让我们赢一下吧。」
占卑抓抓头抱怨,祖法儿说。
「闭嘴矮子,乖乖听从土默特先生的指示。」
祖法儿干这一行二十年,饱经日晒的体格很厚实。伐功他们经常过着有一餐没一餐的生活,身材消瘦苗条。双方对立时,体格差距高下立判。
不过,这一天占卑也不肯善罢干休。
「哭夭喔,不打假球就赢不了的废物投手。」
占卑推了祖法儿的胸口,祖法儿也还以颜色。一群小混混马上围住祖法儿和土默特。
「干!你在跟我们挑衅是吧。」
「看我宰了你!」
「嚣张三小啊。」
平日的不满终于爆发了。
被一群怒气沖沖的混混围住,土默特吓得面色铁青。祖法儿不愧是见过世面的,他面不改色地双手环胸。
伐功站在包围圈之外。
「喂、要怎么处理啦?」
站在一旁的回骨城问道。他高大的体格充满魄力,性情却是所有人之中最温和的。
「啊啊、我想想喔……」
伐功思考着,祖父雷光将军遇到这种事会如何处理。祖父很久以前就死了,伐功渐渐遗忘了他的相貌,但始终用他的精神来做为行动方针。
从义教徒手中夺取都城的英雄•雷光将军,对敌人从来不会心慈手软。雷光将军被虏姆人视为恶魔,对自己属下的兵将或百姓,则像慈父一样和蔼。所以,被诬陷谋反的罪名,都城的百姓私下还是很仰慕他。
「喂、适可而止吧。」
伐功跑去规劝同伴,他说「我们分成两队比赛,终究是同一个巡迴团的伙伴,而不是敌人嘛。伙伴之间吵架没意义啦。」
身为老大的伐功出面仲裁,才勉强解决了这场纷争。混混们愤愤不平地回到马车上。
「那么,比赛就麻烦你们了。」
土默特脸上浮现了一个卑微的笑容,祖法儿冷笑一声也扬长而去。
伐功叹了一口气。在都城里时常三餐不继,可至少不用操心这些麻烦事。想靠打棒球生存下去,看来不能只擅长打棒球。
荒野的强风吹拂伐功的背影,伐功冲动地迈步狂奔。他不是在练习跑垒技术,就只是一股脑地宾士。米哈鲁吠了一声后也追了上去。
「怎么了,太慢啰,快来这里啊。」
伐功在红土飞扬中不断奔走。
比赛按照预定计画进行。
那是一场在村落祭典上举办的表演赛。比赛也有人在赌钱,金额比起都城的比赛要小得多了。
场地外围拉起绳索,就成了临时的观众席。当中也设有妇女的席位,也许是乡下的戒律较为鬆散吧。
有人说棒球是男人在看的东西,伐功认为其实女人也喜欢棒球。年轻健壮的男子发挥全力比赛,在近距离观赏的女人一定也会陶醉的。
观众对祖法儿的欢呼声特别热烈。一局上猎人团打线大量得分,一局下蜻蜓团打线直接三上三下,观众报以热烈的喝采。
二局上,蜻蜓团的王牌•占卑压制猎人团打线,二局下蜻蜓团猛攻抢下该局。
三局上,蜻蜓团必需献上一分。伐功从二垒走向投手丘,说服占卑放水。
三局下,按照计画祖法儿会恢複水準完封对手。不料一人出局后,第一棒的达延被保送上垒。
第三棒的伐功从看台起身,準备前往预备打击区。
乡下比赛轻鬆自在,观众还会请选手吃东西。
「年轻人,喝一杯再上吧。」
客人端来一杯咖啡,伐功一饮而尽。
在区分球场和观众席的围绳边,有两个少年。他们长相神似,可能是兄弟吧。看在伐功眼里,他们就像自己和海功。
少年们和伐功对上眼,他们挥手对伐功说。
「打爆他们,大哥哥。」
伐功走近二人,让他们摸摸球棒。
「你们等着瞧吧。真正的男子汉啊,在这种时候一定会立下大功。」
伐功记得,他以前也对海功说过同样的话。别忘了,好球必打——千万不要错失良机。
现在,他也想对海功说这番话——不要错失机会,绝对要一举功成,活着回来。
第二棒三振出局,伐功抚摸少年们的脑袋,走向打击区。
伐功进入右打区,对一垒上的跑者达延使了一个眼色。他们一起打棒球很多年了,不必打暗号也知道对方在想什么。
第一球,达延盗垒。伐功挥棒落空,捕手传向二垒,达延轻鬆上垒。
他们和祖法儿比过几十场了,全队都知道对付祖法儿的方法。当他望向一垒跑者时,如果下巴的鬍鬚没越过肩膀,就代表会投牵制球。反之,鬍鬚越过肩膀时,就是投向打者。
「喂喂、怎么跟讲好的不一样啊,快点结束比赛好不好。」
捕手抱怨后又蹲了下来,伐功用球棒敲敲本垒板。
「有女人在看比赛,他才想表现一下啦。」
第二球,高低落差颇大的变化球,伐功挥棒落空,这下是两好球没有坏球了。
伐功在掌心吐口水,重新摆好打击架势。
投手要把球投向打者严阵以待的地方,几乎没有自由可言。投手得小心翼翼,将小小的棒球,投入小小的好球带里。而打者则奋力挥棒,打回对手殚精竭力的一球,粉碎所有无聊的算计,让球飞出去。
被盗垒的祖法儿原本很不安——他担心对方不照剧本打球。好在伐功第二球挥棒落空,他又安心了——对方果然会照剧本进行。
安心的祖法儿,思考解决对手的球路——最后他打算用快速球,帅气拿下三振出局。
人一旦放鬆戒心,就会抱持轻慢的心态採取下一步行动,再也回不去了。
第三球,祖法儿投出偏高的快速球。
伐功等的就是这个机会。
他瞄準来球使劲一挥,击球的触感不错。他深具信心,用力抛开球棒。
中坚手转身追球,最后慢慢停下脚步。绳圈后方的观众张大嘴巴仰望天空,他们的脑袋依序望向正上方和后方。礼拜堂的尖塔是村中最高的建筑物,黑色的球影越过了尖塔。
场外的观众全数站起来,伐功张开双臂走向一垒,接受众人的喝采。
那些少年也兴高采烈,伐功指着他们,对他们挤眉弄眼。
内野席和外野席中间的女性观众也站起来,高举双手欢呼。袖口隐约可见白晰的肌肤。伐功缓慢绕过各垒包,反正没必要急,他走过本垒比赛就结束了。在此之前,他想多享受这一段时间。
前面的达延踩上本垒,比数追平。
伙伴们聚在一起,挡住了本垒。伐功招手示意他们让开一条路。他要先向神明祈祷,再踏上垒包得分,如此一来就赢得比赛了。
伙伴们推挤伐功,轮流拍打他的脑袋。
「干得好啊。」
「我就知道你会来这一招。」
「总算给他们好看了。」
脱离伙伴的欢喜祝贺,伐功对观众席挥手。现在回想起来,这是他们加入巡迴团离开都城以来,第一次取下胜利。而这也是他第一次被队友以外的人祝福。
伐功觉得,自己第一次体会到棒球的美妙和乐趣。
观众的拍手片刻不停,伐功带领队友环绕场地一圏,回应观众的掌声。
当天晚上,他们那群小混混被猎人团带到荒野上围殴毒打。
「妈的死小鬼,看你们以后敢不敢嚣张。」
祖法儿骂完后,回到了马车上。
「啊啊、好痛……用球棒扁人也太卑鄙了吧。」
占卑缓缓起身,用袖子擦掉鼻血。
回骨城反覆握拳。
「好像没有骨折呢。」
「喂、伐功……你不要紧吧?」
达延俯视伐功。
伐功躺在地上,仰望着夜空。伤口在月光下隐隐作痛,伐功好想哭。
他只希望更单纯地打棒球,享受单纯的胜败。
海功所在的地方又怎么样呢?他认为送堂弟入宫,即可剌杀皇帝报仇雪恨、破除恶政,这样的想法是不是也太单纯了?
这世上根本没有一步登天的办法啊。
米哈鲁走来舔着伐功的脸庞,发出了类似哀鸣的声音。
「不要发出丢脸的声音,日后还有比赛,报仇的机会多得是呢。」
伐功抱起米哈鲁,摸摸它的脑袋。
皇帝指名新人下臈的沖撃,到了隔天依然在后宫里余波荡漾。
每个人都亟欲知道,那个叫阿丹的下臈是何方神圣。各殿舍里张贴壁报,来满足大家的好奇心。
凈镜殿下臈•阿丹的冲击告白!「香之君是我一手栽培出来的。」
根据上面的文章内容,阿丹的父亲是帝国西部多玛索尔市的旺族,权力大到连中央派去的代官都得敬他三分。相对的,香之君本为异教徒,父亲则是贫穷的佃农。她自小被带到大宅院里,充当阿丹大小姐的玩伴,是阿丹教她打棒球的。
香之君的弟弟以改宗奴隶的身份出仕宫庭,她靠着弟弟的关係进入后宫。其后她出人头地的过程,后宫里人尽皆知。
另一方面,阿丹也有进入后宫的梦想,但她的父亲深知女性世界的可怕,反对她进入后宫之中。阿丹曾是被喻为「荒野珍珠」的美少女,有不少人前来提亲。然而,阿丹拒绝了所有的婚事,下定决心当一个孤家寡人。直到父亲死后,她自忖时机成熟,便一鼓作气
向中央了。
读了壁报的宫女们表示「儘管她穿着下臈寒酸的衣服,内在却散发出高贵的气质呢。」「我第一眼看到她,就相信她肯定有所作为。」「我就知道皇帝会宠幸她。」
香之君这个人,是信奉「胜者为王」的胜利至上主义者,其他殿舍的宫女并不喜欢她,但这次的事件也有人深表同情。阿丹二十一岁,比香之君年长一岁,在地方上又是香之君的大姊,可在后宫里纯粹是一个新人,香之君则是地位稳固的大御妻。她们认为阿丹该尊
敬后宫的前辈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