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现代的魔法师可不能连电脑都不会用。」 
时间是距离现在稍微之前一点,也就是铃兰才刚成为鼓太郎的使魔之后。 
想要跟鼓太郎一起去学校的要求被驳回、并且被下令留守藤井家的铃兰待在上午空无一人的家里,她马上閑得发慌。 
她拿起纸箱包装里的气泡袋,按照顺序从头一个一个捏破。 
她还试着从头数起榻榻米上的孔,不过马上就腻了。 
一个对铃兰来说很陌生的东西突然闯进她的视线里。 
那就是放在鼓太郎桌上的个人电脑。 
「这……这个嘛,熟悉这种区区人类所创造出来、卖弄小聪明的道具,对于理解主人来说也是有其必要性,反正这大概也不会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 
虽然嘴巴上这么说,但是铃兰启动电脑的时候其实还是挺兴奋期待的。 
作业系统启动了,认为这是控制装置的铃兰操作起滑鼠,画面上也出现了视窗,铃兰试着继续在显示的网页上点击着滑鼠。 
「喔,没想到就算待在房间里,也能和世界的情报连结。以人类创造的东西而言,网路这东西的着眼点还算不错。」 
铃兰沉迷了大概五分钟。 
「原来如此,网路还可以拿来写部落格日记啊。」 
话虽如此,魔法师也没有架设部落格的必要,不过铃兰还是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她好想要试试看部落格这个玩意见。 
别看铃兰这样,其实她还挺容易为某样东西着迷。 
「过去有名的魔法师,都会以墨水在羊皮纸上写下自传,我身为这个世界的魔法师,电脑空间应该也很适合我。反正不过是个键盘罢了,看我的厉害。」 
铃兰用食指一个一个确认着按键的功能,一个小时后,她完成了自己专属的部落格。 
顺带一提,她花了一个小时所写的文章如下: 
在我没看到的地方,主人和祈梨上床了。 
「嗯,言简意赅,我果然了不起。」 
铃兰看着显示在荧幕上的文章,然后高兴地笑了起来。 
「我回来了~~」 
鼓太郎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喔,主人回来了。」 
铃兰赶紧将电脑关机,然后飞也似地朝着大门跑去。 
* 
「嗯……?」 
这是发生在隔天的事情。 
在门口目送鼓太郎上学后,铃兰马上就坐到电脑前打开了自己的部落格,仔细一看,上头竟然有浏览者写下的留言。 
「喔~~!」 
铃兰有点紧张,她把视线移向打着花月这个昵称(网路上使用的笔名)的留言。 
花月:铃兰小姐是什么时候开始和你的主人(注:日文的「主人」有老公之意。)在一起的呢? 
铃兰马上回覆了留言。 
铃:大约是三天前吧。 
铃兰不知道怎么把假名转换成汉字(注:铃兰在部落格上的所有文章及对话都是以平假名写出。),这也是她的可爱之处。 
才刚回覆没多久,马上就有人写下新的留言。 
两两:哎呀,竟然结婚三天就搞外遇呀! 
比奈:太过分了,赶快和那种男人分手吧! 
铃兰继续回覆…… 
铃:这我做不到。 
两两:呜呜,你真的很爱他吧。 
比奈:这样不行啊,不可以忍气吞声啊! 
两两:我懂你的心情,因为我家也是这样,我老公老是在外面拈花惹草。 
比奈:我家也是。 
花月:看来不管谁家的老公都是一样的呢。唉…… 
看来到部落格留言的三个人都是家庭主妇。 
而且三个人都有着同样的烦恼:那就是她们都有个花心的老公。 
「同好会自然而然地聚集在一起,这就是所谓的网路吧。」 
话虽如此,不过她们似乎也把铃兰当作和自己一样,是有着相同烦恼的家庭主妇。 
「唔,这真是伤脑筋。」 
铃兰决定要解开这个误会。 
花月:你老公和你的相处的情况如何啊? 
铃:我是他的使魔。 
比奈:使魔? 
铃:就是要完全服从主人所说的话,绝对不可以违逆他。 
两两:哎呀,你老公虐待你吗!! 
看来似乎造成反效果。 
铃:他可不会打我。 
两两:精神上的虐待也是严重的家庭暴力啊。 
铃:? 
比奈:还是和这种老公离婚吧,然后打官司要他赔你一大笔钱。 
铃:我不需要钱,我想要待在他身边。 
花月:你是打从心底爱着你老公吧! 
铃:嗯。 
比奈:这种想法很要不得呀! 
看来「比奈」这位太太的个性相当易怒。 
铃:我不在意他和祈梨交往,我会一直在家里等他。 
比奈:笨蛋!你如果那么听话的话,可是会被你老公抛弃的! 
「……是、是这样吗?」 
铃兰在荧幕前冻住了。 
「我会被主人抛弃……」 
铃:这样我会很困扰。 
比奈:不可以忍耐!你得对他发火才行! 
花月:唔~~虽然我觉得忍耐也很重要,不过这种情况不能再忍耐下去了,你得向你老公表达你才是最爱他的人。 
铃:我知道了。 
两两:我会帮铃兰小姐打气的!加油! 
看来「两两」这位太太的个性相当温柔。 
比奈:你说要帮她打气,难道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两两:唔……如果要求老公不要外遇也就会乖乖听的话,那我家也不会…… 
花月:会听话的老公本来就不会搞外遇的。唉…… 
比奈:离婚啦,跟他离婚! 
花月:比奈小姐,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你老公外遇的时候你有打算离婚吗? 
比奈:怎么可能!这样只是把自己的老公白白送给那个狐狸精而已! 
两两:一点也没错,对别人老公出手的女人都应该要下地狱! 
花月:大家别激动,现在我们应该一起帮铃兰小姐想个办法才对。 
看来「花月」这位太太是三人之中个性最沉着冷静的人。 
比奈:嗯,我赞成花月小姐的想法。 
两两:我想最普遍的方法还是跑去对方家里示威吧,告诉那女人你深爱着自己的丈夫,绝对不可能和他分手! 
铃:这样一来就不会被主人抛弃了吗? 
两两:加油!人家都会为铃兰小姐的幸福祈祷的!! 
「谢谢你们,那我只要去祈梨家就可以了吧。」 
铃兰马上就实行了大家的建议,然后在日记上如此写着: 
我跑去祈梨家里,然后和祈梨上床了。 
比奈: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 
花月:铃兰小姐你……还……真是大胆呢! 
铃:会吗? 
比奈:怎么会有人和老公外遇的对象上床呢…… 
花月:不过这么一来,我有点对铃兰小姐刮目相看了呢。 
比奈:呃,应该对这种事感到刮目相看吗!? 
花月:因为会搞外遇的人都已经跨越了道德的界线,所以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如果想要和这种人对抗,那我们也得做出吓破对方胆子的举动才行。 
比奈:原、原来如此……我上了一课呢!要和老公外遇的对象上床呀,我得赶快做笔记。 
两两:我可做不到这种地步…… 
花月:然后祈梨小姐说了什么?她有说不会再缠着你老公了吗? 
铃:她说她会更打从心底爱着主人。 
比奈: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 
花月:祈梨这个人……也挺大胆呢。 
比奈:花月小姐说的没错,不伦女所说的话果然与众不同。 
花月:竟然对人家太太说这种话,神经未免也太大条了…… 
两两:都到这种地步了,只能说服自己的老公了! 
比奈:不就是因为这点太困难了,所以才会跑去老公外遇对象的家里呀! 
花月:搜集证据威胁如何?像是照片之类的。 
「原来如此,只要搜集证据就可以了吧?」 
铃兰照着她们说的话去做了。 
祈梨来到家里。 
我跑去看他们在做什么,结果发现她穿着体育服和主人上床后就回家了。 
这里指的是在体育课时吵架的鼓太郎和祈梨,在经过铃兰设下的战斗后获得和好的契机,最后小俩口在鼓太郎家里交合的事情。 
比奈:竟然在自己太太在家的时候!? 
两两:而目还穿着学校的体育服,真是特殊的癖好啊…… 
花月:祈梨这个人……真的是太大胆了。 
铃:因为你们说要留下证据,所以我便录了下来。 
两两:你给你老公看了吗? 
铃:我被他骂了一顿。 
比奈:太过分了!你老公凭什么生气! 
两两:铃兰小姐,你千万不可以输,这个时候退缩的话就是输了。 
花月:不过祈梨这女人还真厉害,竟然跑到对方家里和对方的老公上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