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梅,不,罗梅莉亚•冯•格雷厄姆伯爵千金。我和你已没法再继续下去了,我要解除跟你的婚约,一回国便分手吧。」
当亨利王子夙愿以偿打倒了魔王塞尔吉斯,在喜悦尚未平息的时候,他突然这么跟我说道。
该说是偏偏这种时候,还是说正因为是这种时候呢,在这么跟我宣言的亨利王子身旁,救世教的圣女伊丽莎白、不归之森的贤者叶卡捷琳娜、以及从东方来的女剑豪吕姬排成一列,向我投来了冰冷的视线。
被单方面宣布废弃婚约,我有点儿呆住了。
就算说打倒了魔王,现在可是深入敌阵之中。不是悠閑地聊天的时候。
「可是王子,既然都打倒宿敌魔王了,这些话可以留待回国后才谈吧?」
十年前,自称魔王的塞尔吉斯带上了魔族军队,突如其来出现在我们所居住的亚克西斯大陆。自称是龙的后裔的他们,声称自己才配得上大陆的霸主,向一众人类国家宣战,开始侵略。
对于初次见到的魔族及其军队,大陆诸国的反应都晚了一拍。自侵略以来七年,众多国家被灭、被抓住的人纷纷沦为奴隶被掳走。
魔王军的进攻势如破竹,转眼间战火已迫近我们拉奥尼尔王国。
这里下去便有亡国之虞,所以十五岁完成了成人仪式的亨利王子,只身展开了讨伐魔王的旅程。而我作为王子的未婚妻,不顾父母反对,跟王子同行了。
我们跨过高山、越过大海,在长达三年的旅途后,终于踏足魔族所支配的魔大陆戈尔迪亚。而现在,终于讨伐了魔王。
失去了魔王塞尔吉斯这领袖,这样一来魔王军也会崩溃吧。我们的目的达成了。
「既然都达成了夙愿,那待凯旋迴国后再慢慢谈也成吧?」
就我而言,甚么废弃婚约,待回到家乡再说不就好了吧。
「没错。可我没打算让你参加凯旋。一旦回国,我们会被视作英雄受到热烈欢迎吧。虽然我们不是为了那个而战斗,但我们都闯过了重重艰苦。可是罗梅,你甚么也没做过吧?」
披上镶了录色宝石的白银铠甲的亨利王子,把弹劾的指尖伸向了我。
「对啊,明明又不战斗,一味只是跟在王子脚后而已。」
穿着纯白丝绢、綉上金线刺绣的法衣,圣女伊丽莎白向我投以轻蔑的眼神。
「明明只是个拖后腿,却总是在后面指手划脚,真的烦死了。」
戴着宽大的三角帽子身穿深蓝色的叶卡捷琳娜,把如蛇似弯弯曲曲的木杖指向我。
「你以为一直以来都为王子带来多少麻烦了?」
背着东方特有长度的刀,穿了一身深绿色武道服的吕姬,皱起柳眉瞪着我。
她们的指摘,有一半是事实。我既不能像亨利王子或吕姬一样使剑战斗,也没法像叶卡捷琳娜打出魔法,亦没有伊丽莎白那样的治疗能力。
这也体现在服装上。王子和三个女人都穿着漂亮的装备,而我则穿着髒兮兮的衬衫、跟茶色外衣连成一体的裙子。虽然行动方便,但和普通的村姑没甚么两样。虽然腰间插着短剑,不过从未在战斗中使用过。要说除此之外的装备,只有背上的巨大背囊而已。
从身上穿的东西就可以看出,我的工作不是战斗。主要是携带旅行所需的行李,与人们交涉、进行补给,收集前方路线或敌人的情报等后方支援。
我不打算高估自己。即使没有我,只要找几个机灵的人就足以顶替吧。从亨利王子看来,就是想要说战斗的自己才是英雄,而我的工作就只是个辅助。
但我也无意低估自己的工作。和王子他们的旅途并不顺利。在刚开始旅程的时候,我和王子都不懂人情世故,连怎么生火都不知道。要是再那样下去,未和魔王战斗之前便会死掉了,于是我拚命学习旅行所需的知识和技术,把王子他们一路带到了这里。
如果没有王子他们想必就无法打倒魔王吧,但要是没有我,王子也无法站在魔王面前。话虽如此,如果他们不认可我的功绩的话,那说了也没用。
「可是王子,凭我们的一己之言,擅自解除婚约真的可以吗?」
我反问亨利王子。
王族的婚姻是建立在政治、军事均衡的基础上的。
我的格雷厄姆伯爵家在拉奥尼尔王国中也佔有很重地位,父亲大人是屈指可数的重臣。我和亨利王子的婚约,对内对内表示出王室和伯爵家团结一致,所以这婚约并不能我们能擅自解除的。
正想指出这一点,圣女伊丽莎白却发出了不像圣女的声音。
「哈,那只是父母擅自决定的吧?而且王子已经不再是以前的王子了吧?是打败魔王的英雄啊?你不知道和国内那不起眼的伯爵千金份不相配吗?」
我对圣女的话没有反应,只是盯着亨利王子问道。
「王子会把这件事告诉国王陛下吗?」
「啊,当然了。我会直接告诉父王和国家的人。」
听了亨利王子的话,我乖乖地点了点头。
说实话,在旅行途中,王子和我的心就远离了。
旅行还不到半年,我们的旅行就陷入了困境。这一切都是因为準备和知识的不足。我心想这样下去可不行而振奋起来,但那时我也没有太多余力,一不小心就对王子说了狠话,关係就变僵了。
就在这时,他遇见了圣女伊丽莎白。她既美丽又惹人怜爱,拥有治癒伤势的「治癒神业」。亨利王子一眼就看中了她,而一看伊丽莎白的眼睛,就知道她对王子充满了爱意。
对于治癒自己伤势的人,人自然会产生亲近感。王子和伊丽莎白的关係迅速拉近。这样一来,我和亨利王子的距离就变大了,再加上在旅途中遇到了叶卡捷琳娜,加上吕姬的加入,我和王子的断绝就变成定局。
叶卡捷琳娜拥有被称为「不归之森的贤者」的魔法力量,吕姬掌握了从东方传来的剑技。三个人都拥有我所没有的战斗力量。王子中意她们,而她们也爱慕着王子。
我和王子的关係日渐冷淡,我已经没有离家出走时的热情了,但我还是跟着王子他们,这是有理由的。
「但是,王子。就算说打倒魔王,以为了侵略的远征的魔王军为首,王国里还有很多因为魔王的魔力而变得兇残的动物和魔物。也还有很多被魔族抓住变成奴隶的人。为了拯救他们,就算回国了也得继续讨伐魔族。而那些战斗,我不一起同行也可以吗?」
我之所以继续这趟旅行,完全是为了拯救村庄被烧毁、被杀害、被当作奴隶的人们。
「吓?甚么用处都没有的你?」
「已经不需要拿行李了,你给我搞清楚好吗?」
「你到底又能做些甚么了?」
三个女人滔滔不绝地说着话,但我只看着王子,等待他的回答。
「不要紧,用不着你担心,我们四个人就能对付过去。既然连魔王也都打败了,低上一等的魔族和魔物甚么的才不用害怕。」
王子以打败魔王的战果为傲,但到底能不能顺利,我在心里疑问。
我又不是出于对王子的爱慕之心才来旅行的。不成战力的我跟上去,也只会成为累赘,这是显而易见的。本来,我以为即使被令人心痛的不安所折磨,也应该耐心等待,才是未婚妻的责任。
可是,得知亨利王子要出发的那天晚上。在教会为王子祈祷的时候,伴随着庄严的声音,我被赋予了一个奇蹟,于是决定跟着王子去旅行。
奇蹟的名字叫『恩宠』。这种效果会给周围的同伴带来幸运和好状态,相反会给敌对的人带来不幸和坏状态。
虽然对自己没有任何作用,但在旅途之中,王子他们时刻受到这种「恩宠」的恩惠。王子一开始也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很好感到吃惊,但过了几天就把状态好当成理所当然,也就不在意了。
不过,『恩宠』的效果不容小觑。
所谓战斗,有时胜负取决于气势。亨利王子等人已经习惯了好状态,但从敌对的人来看,由于突然的不适,身体的感觉跟不上,小失误接连不断,无法发挥出本来的力量。相反,一直顺风顺水的王子他们乘胜追击,最终将战斗的流向拉向己方。
魔王军身经百战的将军和干部,都被气势所吞噬 。就连魔王塞尔吉斯也无法抵挡。
但是,我并没有把自己所拥有的「恩宠」告诉任何人。考虑到『恩宠』的稀有能力,这不应该告诉任何人。如果我站在相反的立场知道这一点,就会抓住有『恩宠』能力的人幽禁起来,独佔幸运吧。
因此,王子他们不知道我『恩宠』的力量。
「我明白了。既然王子这么说的话,一回到国家,就立刻解除婚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