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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DEAGON PUPPY

作者:江波光则 字数:4352 更新:2022-11-08 13:41:40

「……说穿了,格斗技就是在用体重互撞啊。」

龙童盯着屏幕这么说。

我正在看资料,老爸偷弄来的资料。

龙童正盯着屏幕上一些以前的拳击影片看,是从网路上找来的。托马斯·赫恩斯(Thomas Hearns)对罗伯特·杜兰(Roberto Duran),最终是由彻底掌握比赛的赫恩斯获得胜利。

此战堪称技巧派拳击手的模範。

「可是我不认为杜兰重一点就能赢。」

「那是当然,毕竟他根本打不中。」

龙童移动他那沉重的身躯往沙发躺去。桌上的大披萨连同配菜的义大利面和鸡块套餐全被他一扫而空。身高一百九左右,超重量级的精实体格,所需热量应该有一般人的三倍以上吧。

「所谓格斗技巧,就是能把自己多少体重加诸在对手身上。换个角度想,不需要想那么複杂,也不用练习,只要想怎么用身体冲撞对手就好了。」

「按照你的理论,相扑称得上很强的格斗技呢。」

「只要肢体能碰撞到对手的话,那是当然。不过对手肯定会躲啊。所以说,去讨论哪种格斗技最强这种事,基本上是没意义的。」

「你说基本上,表示还是有产生意义的时候?」

「该怎么打中,又该怎么撞?一些规则就是为此存在的呀,怜。」

「那自由搏击呢?不是有阵子流行过吗?」

「虽然号称自由搏击,其实也……」

托马斯·赫恩斯擅长闪击拳(Flickerjab),放低左臂牵制对手于无形。然后拉开距离,绝不让对方靠近。赫恩斯身形高挑,虽然一被人贴近身就没戏唱,不过只要保持擅长的距离来对战,他就能让对手毫无反击余地。杜兰直到倒地不起为止,都只能像个沙包般不停挨打。

「你比赫恩斯还重对吧,所以你能赢他?」

「可以。」

「用身体冲撞?」

「与其用那招,我的脚还比他长。」

「可是不管用踢的还是撞的,在拳击比赛中都是犯规啊。」

「所以我才不打什么拳击。」

「你不管做什么都撑不久耶。」

真的很可惜。

像龙童这种拥有天赐之材的男人,儘管拥有一副神摆明创造给他来练格斗技的身体,却不管做什么都是三分钟热度。说是这么说,其实他也不算自甘堕落。他既有在锻炼身体,也有在长跑,绝不疏于自我管理。

就算他赤手空拳,也能轻鬆杀了我这种人,肯定不会错。

「才没那么夸张,我也有持续下去的啊,例如合气道。」

「合气道都能撑下去,为什么拳击和空手道就没办法啊?」

「因为我动不动就想犯规啊。」

这个男人成天到晚犯规,眼中所看脑中所想全是如何犯规。

例如拳击他就会动脚踢人,不管怎么忍耐都剋制不住。禁止打脸的空手道他就往脸招呼,有穿防具的就先把防具打坏。当龙童心中想着打倒对手,他便会忘记规则。

也就是说,他不适合当个竞技选手。

他是那种只要眼前摆着枪,就会毫不迟疑拿起来射对手的类型。

就算托马斯·赫恩斯有个「机关枪汤米」的绰号(※注1:为早期的绰号•后来的绰号为「袭击者」&「车城眼镜蛇」。),也不会真的拿机关枪,因为他是拳王。不过换作是龙童,肯定二话不说开始扫射。那假使对方拿着手枪又如何呢?其实这个问题已经有了答案。

两年前我和他一起从高中毕业前往美国的时候,他示範给我看了。我们特地前往一个治安很差,工厂接连因不景气而倒闭的城镇。然后我就像在拍电影那样,赤手空拳到处閑晃。

或许是真的太明显了,一直没人来袭击我。结果我乾脆顾了一个女人陪我走在大半夜的路上,马上就有猎物上钩了。然后龙童就趁机从旁杀出,和拿着手枪的敌人大干一场。

如同现在影片中往前倒下的杜兰一样,当时我就看着龙童表演一一击倒那些小混混。由于那时有颗流弹飞来,让我和死神擦身而过,所以我记得一清二楚。

总之在击倒对手这件事上,我还没碰过比龙童更讲求效率、更不择手段的人。明明应该要有的动摇或犹豫,在他身上完全看不到。例如刚才提到面对持手枪的敌人,龙童只是面不改色地说「其实和用铁棒快速刺出没两样」。

既然子弹直直从枪口射出,那只要往旁边闪就好。不是闪子弹,是闪枪口,再不然就是攻击对方的手把枪打偏。然后据他说,距离越近越容易躲开。

这个道理我懂,只是一般根本不可能有人办得到。

就跟若问托马斯•赫恩斯的闪击拳躲不躲得开,一般人自不必多谈,即使历经一定程度锻炼的人都躲不开是同样道理。

这不光是身体机能的差别。普通人会整个人会僵住、会紧张、更会陷入混乱。要想学会格斗技,就得习惯暴力,例如来自他人的恫吓、或是自己动手时的感觉等方法都有效。打从最初就彻底习惯暴力的龙童之所以无法持续练格斗技,是因为他总是能想出更有效率的手段,才会对用来比赛的格斗技毫无兴趣。

才会有「格斗技就是比体重」这种单纯至极的想法。

他这已经不是常人的想法,而是面对熊还是其他强敌时的想法。

「龙童,你有办法空手掐碎脖子吗?」

我盯着手上的资料随口问问。龙童这时刚好开始看不同量级的比赛。他似乎很喜欢看拳击比赛,明明自己视规则于无物,却说什么「如果只是看的话,规则多的才比较有看头。」

「我觉得只要我认真一点,应该可以。」

他毫不迟疑地回答。

「脖子耶?整块都是肌肉耶?只弄断脊椎骨还没话说,不使尽全力的话没办法掐碎脖子吧?」

要是我根本不可能。

「手刀就够了。只要刺进去,接下来就好办。」

他伸出两根粗食指和中指,细细盯着瞧。

「那刺得进去吗?」

「其实比较像是用指甲挖啦。只要有一点刺进肉里,剩下只需用力一掐,就像开饼乾袋封口时,撕开一点就能轻鬆打开全部的感觉。」

他把手指弯成钩状动给我看。光听他这样说的确可行,而就算他真的成功,我也不会吃惊。只要稍微努力一点就能空手捏碎人的脖子——龙童就是这种人。

「……来雾的脖子是被捏碎的吗?」

龙童停下手指动作,用充满期待的眼神看向我。如果听到真有人这么做,他肯定也会想试试,尤其是有关这种运用蛮力的事。

「不,据说是用刀砍的。」

「刀啊,可是小刀类的不太行吧。」

「还不知道用什么刀,再说也算是蛮干。因为兇手不只刺了一次,而是不断又刺又砍,才总算把头切了下来。真是一点都不聪明,让警方比起与人结怨,更倾向朝精神病患随机杀人的方向侦办。」

我看的数据上是这么写的。

本来兇手会不断又刺又切,通常都是因为和被害人有深仇大恨。可是来雾他的伤口实在太惨,还被反覆刺了相当长的时间。不管深仇大恨引发的杀机有多强烈,等到真正下手的时候,气势都会在短时间内消失。

只要一注意到「对方死了」,马上就会清醒。

何况因为很有可能被人看见,兇手杀完人后应该要赶紧溜之大吉,可是这起案子却是兇手花了至少三十分钟,在极有可能被人目击的小巷子内不断尝试,才切下了来雾的头。

肯定是由精神病患所为。

对砍头这个行为产生性冲动,进而开始漫无目标的随机杀人。不过如果兇手只出手这一次,这起案件将变成找不出嫌疑犯的悬案。

然而很可惜的,精神病患正是因为无法控制自我才叫精神病患。

要是继续这种随随便便、毫无计画的犯案,总有一天会自取灭亡。就跟赌博是同样道理,就算连赢再多次,只要继续赌下去,到最后一定会赌输。

来雾是我们的伙伴。今天他被用这种诡异的方式杀害,当然引起了我的好奇心。

所以我拜託在警界当高官的老爸让我看了搜查数据,不过他只给我书面拷贝,还吩咐我看完就烧掉,毕竟直接给我电子文件风险太高了。

「……来雾那份『存款』该怎么办?他还有剩吧?」

「那家伙的份已经剩没多少,谁叫他跑去乱买美国车。」

「哪一款?」

「Firebird Trans AM,还是全车改装完成过的。」

「真浪费,根本在花冤枉钱。」

「就交给他父母处理吧,反正就算他死了,我也没打算要他家把他领出来的份吐回来……话说龙童你倒是剩不少啊。」

「钱只要能让我吃好料就够了。何况我都吃一些对肌肉有帮助的食物,伙食费比一般人还多,『存款』算是帮了大忙啊。」

龙童微微一笑。

「再说,比起我没花多少,不减反增的你才强吧。」

「光拿着这笔钱也很无聊啊。只要所有成员同意,来雾的『存款』就交给我运用,赚来的利润我会分一半给你们。」

「我是不认为有人会反对啦。」

「说到要寻求大家同意,现在有个联络不上的家伙。」

「……玻璃人吗?那家伙四处閑晃,常常找不到人啊。」

「从来雾被砍头之后他就音信全无,也没回家过。」

我忍不住「啧」了一声。

「而且来雾在死前曾打手机给玻璃人。」

「我不觉得是玻璃人杀的啦。」

「我也不觉得,只是警方起疑了。」

「理所当然吧,毕竟是珍贵的线索。」

接着我们两人都没说话。

蛋幕上现在播着曼尼·帕奎奥(Manny Pacquiao)对奥斯卡·德•拉·霍亚(Oscar De La Hoya),一场最终由体重较轻的帕奎奥获胜的比赛。不过这并非否定了龙童的理论,因为他的前提是「肢体能碰撞到对手的话」,而德·拉·霍亚并没有活用自己的体重。

「……假如玻璃人突然发疯杀了来雾,那其实也没什么。」

「假如不是呢?」

「我会开始担心。」

「我不会担心,只会觉得很有趣。」

「你和我不一样。」

「因为你可是我们银行的行长啊。」

要是有人杀了来雾和玻璃人,那么不管他是个多么异常的家伙,只要没有个万一,下一个目标肯定是我们之中的某个人,而也只有龙童会期待这种事发生。

「……你有联络大家吗,怜。」

「马上採取行动也太急,我打算再稍微调查一下。」

「有办法调查就是你的强项啊。真不愧是我们的行长,头脑果然最灵光。」

「毕竟老爸很宠我呀。」

「别在那说谎,你肯定威胁你爸了吧。」

「我不觉得这在给他添麻烦啊,反正他的位置也是买来的,我只是要他稍微破坏一下内规而已。」

所以说只要讲一声,一些警方内部的资料都不是问题。

但我不打算因此让老爸丢官,和他作对没有意义。或许我的确算在威胁他,不过也只是在交涉途中玩了点权力游戏罢了。我想得到的只是观看警方动员大规模人力搜查来的情报资料的权利。

情报就是力量。

就算龙童再怎么强,也没办法当上职业格斗家。只会作弊的强者赚不到钱。他那种无用武之地、无法以金钱衡量的强悍,和我的强项不同。

「……我没在怕,甚至根本不想理。如果我们已成为目标,我巴不得对方快点来找我。我很期待啊,他们能不能让我久违地认真起来。」

「……我觉得应该没人能受得了你认真起来就是了。」

「有过一次啊,当时我还以为真的要被杀了,真的很感动。」

「是那时候吗?」

「就是那时候啊。」

「如果对方打算针对那时候的成员,我们以外的两个人也会被盯上,如果他们两个也死了就不会错。虽然警察到时还是会以精神病患犯下的连续猎奇杀人侦办,日本也会久违出现像艾德·盖恩(※注2:是美国最有名的连环杀手之一。)那样骇人听闻,宛如戏剧里的杀人鬼吧。」

「……说是这么说,可是我想磷华应该没那么简单被做掉吧。」

我们以外还剩下另外两人,而龙童说的正是其中一人。另一人大概一被盯上就没命了,以体能上来讲他甚至比来雾还弱。

磷华。

若想杀了那个女人,想必就连龙童都得费一番工夫。

毕竟她有一把枪,还是把非常诡异的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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