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用手机连上的网路影片转到大屏幕上。
这样看得比较轻鬆。
ILDK的宽敞地板上摆满重训器材——说是这么说,其实也只有训练凳、引体向上机、哑铃、杠铃和沙包等等。除了引体向上机以外,我没有放其他碍事的室内器材。
我一周做两次重训,因为这样才有趣。毕竟我不是成天有架可打,不让身体保持运动的话会整个人无精打采。因此与其说是为了体能,更不如说为了心理健康做的重训。
首先我会打沙包来确认全身肌肉的状况,再集中锻炼那些觉得还不太强的部位,就这样不断重複着。胸口上有只跟着我舞动的小龙,一个破蛋而出的小龙图案,我特地请人帮我刺越大越好。
象徵我的名字。
我铁了心刺上身的。
为的是不让自己有一天变得身体虚弱、年老体衰的时候,萌生再也无法战斗下去的念头,而亲手断送了回归正常社会生活的后路。直到死为止,我都想当个龙的传人,而如今这头龙正精神十足的在我胸口上呼吸。
在我重训的期间,大画面电视上不停播放着低画质影片。
这次我选了综合系。边用侧眼看着米尔科·菲利波维奇(Mirko Cro Cop)对凯文·兰德尔曼(Kevin Randleman)的夸张比赛,边举着哑铃带给肌肉负荷。磷华则是躺在床上盯着影片恍神。
她住了下来。
虽然我是自己开伙煮饭,但是磷华似乎受不了我这种媲美健美先生般,反覆摄取极端饮食和大量碳水化合物的生活,终究还是选择吃外卖。
影片在凯文·兰德尔曼硬把对手压在地上打而获胜后结束。
这两人算是差异性很大的选手。综合各方面来看米尔科·菲利波维奇无疑是优秀的格斗家。不过这类选手性质两极的对战组合,通常都容易演变成某一方一鼓作气解决对手,只能说米尔科·菲利波维奇想要巧妙掌控比赛节奏的战略失败了。
而如果再比一场,恐怕有很高机率会是不同的结果。
意思就是即使某一方赢了一场,也不表示他就是比较强。
若真想分出高低,除了互相厮杀以外也没有其他办法。当然,假如选手本人自己认输就另当别论。
简单来说,凯文·兰德尔曼重视气势和力道,而技巧派的米尔科·菲利波维奇比起气势,更重节奏及準确性。
「……龙童,你赢得了那些人吗?」
外行人常常面不改色地问这种问题。
我实在很难回答。
「觉得能赢,又认为赢不过吧。」
「这什么鬼答案啊?」
「毕竟战斗手法不只得看规则,也视当时的心情左右。再说像我这种动不动就想犯规的人,一犯规的瞬间不就于输了。」
例如我虽已决定走打击系格斗家路线,却又无法答应对手以站立战规则决胜负,因为我总会忍不住过肩摔或掐脖子,连我都觉得自己实在难搞。
「那有认为自己或许赢不了的对手吗?」
「你是指在配合对方的规则战斗的情况下吗?」
「是啊。」
「全盛时期的麦克泰森、菲德·埃密利亚恩寇……还有叶问。」
「什么问什么亚的我不认识,不过泰森倒是听过。」
「得照规则来的话真的很棘手,要是能出脚就还有点办法。」
「如果没有规则,怎么出招都行的话,你就无敌了?」
「目前似乎是无敌,除了之前遇见的那个兔女郎让我比较在意以外。」
「假如连你之前人生中碰过的对手一起算呢?」
「那就有一人。」
「你输了?」
「算是侥倖赢的吧。」
「到底是个怎么样的怪物啊?」
怜曾经说过我和磷华都是怪物,可是那人更远远超越我们。
一个年近九十的老人。
我至今没看过在他之上的怪物,甚至连他是否真的存在都难以置信。在我心中仍然觉得,那个老人不过是我幻想出的对练对象。
「……磷华,你记得我们去袭击的民宅吧。」
「啊,你说在里头拿到三亿的那里?」
「那民宅内有间武道场。我当时就是听说里面就有个骇人的高手,才会参加了那次袭击。」
「要是龙童那时候输了,我们所有人应该都被杀了吧。」
「肯定是啊。」
随口编了个想问路的理由,最先走进那间民宅的人正是磷华。也不知道对方是被她的外表还是口才矇骗,才让第一只怪物进到家中。
现在回想起来,怜问我要不要参加那次抢钱计画的理由,或许正是为了让我应付那个老人吧。如果连我都打不赢,还有磷华和玻璃人能顶着。毕竟磷华有那把「法官」,玻璃人也还算能打,于是他们负责顶替我和保护怜。而虽然当时格格不入的大概只剩来雾一人,不过他似乎也有他该完成的任务。
某个中国黑帮将暂时聚集起来的钱放在那间民宅中。
另外有其他黑帮想从旁黑吃黑。就在双方为了避免爆发冲突相互警戒的期间,我们成功趁虚而入。
像我们这种毛头小子不可能发现屋内藏有巨款。
或许屋主如此掉以轻心了吧。磷华在男屋主让她进门后假装要拿出地图问路,接着从手提包掏出「法官」毫不留情开了枪。
第一发用的是霰弹,结果被男屋主勉强一个翻滚躲过,没造成致命伤。
不过磷华趁对方不能动时,直接用霰弹块让他脑袋开花惨死,像在轰西瓜一样。
(插图P136)
我当时立刻冲进去找那个老人,结果在屋内的武道场看见一个矮小蜷曲的身影静静不动。
他身着黑色道袍,满脸皱纹,双眼更是一副要瞎不瞎的样子。
儘管我在过程中多次萌生自己输了,甚至死定了的念头,仍勉强驱使身体和老人缠斗下去。不过同一时刻,一出惨剧也在我不知情的时候发生了。一笔本来要用车装载,直接送回中国的黒钱,我根本不知道为何这种玩意会被暂放在这间民宅内。
我毫无时间可以思考。
因为我必须全心去想该怎么打倒眼前的怪物。
一听到外头传来老婆和女人的惨叫声,老人瞬间产生动摇,但我却没能好好把握机会。不过,老人也因此改变了战斗风格。当我发现他开始想速战速决时,我总算感到自己有机会赢了。
为了瘫痪我的行动,老人开始主攻我的下盘,不过这么做反倒更浪费时间。毕竟对方专攻要害,我只要明白他想瞄準哪个部位就能勉强挡下。说是这么说,若在抵挡老人那招招像炮弹的沉重打击时一有闪失,那个部位肯定当场完蛋。
我蹲低重心,扎稳马步正面接招。虽然这是最有效的防御姿态,不过也使我的脚逐渐麻痹。
要是战局再拖下去,恐怕我真的会被老人粉身碎骨。
毕竟我等同不断受到又快又狠,令我难以置信的强烈打击。
当看到我的脚接近极限,老人打算一口气收拾我,纵身往后高高一跃。能光靠脚尖跳这么高,根本只能以奇蹟来解释。
而我等的就是这个时候。
我是没料到老人会用飞的,不过我一直忍受的目的,正是为了等他自乱阵脚。
当我一把抓住他在半空中的脚踝时,高兴到差点笑出来。又或许我早就以别人无法分辨的表情笑了出来,因为我几乎确信我赢了。
只要让我抓到手,他就只是个有点重的老人。
我不让他反击或逃脱。
我不管下半身的剧痛,下达最后的指示动起肌肉,像在拍枕头般把老人的身体往地上使劲砸,用尽吃奶的力气狠砸。我虽然很想不断砸下去,不过最终只砸了三次。
三次就让我到了极限。
结果,我一看到老人竟然还能动,已经彻底搞不懂他到底是怎样,难道是在被我胡乱砸向地面的途中保护住身体?而这时儘管已站不起身,老人仍爬向他原本想跳过去的方向。
我什么都做不成,只能瘫坐在地上看着他。不过,我至少还能再给他一击才对。等体力稍微恢複一点后就来最后挣扎吧。
老人抓起墙边一把白刀鞘的武士刀。
他以刀代杖撑起身子,调整好呼吸后抬起烂成一团布满鲜血的脸看向我,同时缓缓拔刀出鞘。
这才是绝招吗?
还是不过稍微能使而已?
急着分出胜负所以判断错误?
无论是哪一种,我依然动弹不得。
对手则是垂直高举武士刀到右肩上,不,更高。
几乎把整个身体拉直,直直把剑指向天际,随时会挥刀砍下的姿势。
我只能静静看着,看着老人在朝我踏过来的同时往前倒下的过程。就算不必特地确认,他也不可能再度动起来了。
要是他没有打算用刀速战速决。
他的打击技近乎完美。我看到他这把岁数能击出那种威力,能以一名打击技格斗家生存至今,都不禁觉得感动。脑中根本忘记自己杀了人,也没有丝毫自己战胜的念头。
就只是活了下来。
再说得正确一点,苟活了下来。绝无仅有,一回定生死的胜负。
最后谁倒下就是谁输。谁叫他选错方法,才会输掉一场原本稳赢的胜负——我连如此替自己找借口的心情都没有。
当外头总算静下来时,我也恢複到勉强站得起来。不过左臂动不了,也无法好好呼吸,所以大概还是得进医院吧。希望不要住院太久,毕竟成天躺床会让肌肉鬆弛。
家中存活下来的两人倒在客厅地板上。
全裸被绑,嘴里还塞着布的两人是对漂亮的母女,看起来分别是三十几岁和十几岁。我当时没仔细看,不知道确切年纪,只觉得既然这两人足以影响那个老人做出错误判断,大概就是他的家人吧,不然不可能会犯那样的失误。不过后来我一问之下,才明白老人只是受雇的保保镖,会那样做也是为了维护身为保镖的自尊。
我实在无法仿效他的美学和準则,不过我和我的伙伴们从现在开始,将会把他的美学彻底粉碎。
这时来雾兴奋地从二楼走下,同时用淫秽的视线视奸地上的母女俩。
原来他刚才用了这家女儿的计算机,对他认识的所有非法分子寄了邮件。上头除了这里的地址,还附加上搜刮来的珠宝饰品现金,以及母女俩的裸体照片,并煽动他们「要来要快!先抢先赢!」想必那群被勾起兴趣的家伙会马上聚集于此。而且由于来雾用的是家庭计算机,因此事
后也找不出寄信人到底是谁。
我感到自己战胜的满足感逐渐被弄髒,于是决定快点回到车上。
怜坐在驾驶座上。
「……战得如何?」
「好好上了一课。」
「你看起来快挂了啊。」
「我还活着,然后对手死了。」
不过只要一个判断失误,死的人就是我了——我没说出这句话。
我对后车箱里的现金没多大兴趣,也不知该不该庆幸自己获胜活下来。就好像只有我一人在飞机失事中存活,这样要说是飞机输了,然后我赢了吗?怎么看都不过是苟延残喘保住小命不是吗?
这时伙伴们也没察觉到我的困扰,纷纷回到了车上。稍微转头撇向民宅,看到的是整间房门户洞开,而远处传来多台车辆发出的吵杂引擎声朝这里逼近。
副驾驶座上坐着磷华,来雾和玻璃人坐在我旁边。
「铭次呢?」
「他趁乱跑去放火烧屋。」
「这样搞没关係吗?」
「这类的事只能靠他来做。再说他会处理得很好吧,毕竟是他自己主动提出的。我们只要趁事情闹大前离开这里就好。」
怜开始猛催油门。
我让疲惫至极的身体往椅子上一瘫,转头看向后方。一间远离郊区,乍看之下平静无奇的一间民宅。
我想到那对被扒得精光的母女,心情忍不住忧郁起来。我不是说要放过她们,但难道不能直接送她们安心上路吗?经历刚才那一战之后,我不禁有了微弱的敬意。
「……有必要做得那么绝吗?」
「不做到那么绝就没意义了。不让那些从不同地方聚集来的家伙替我们好好大闹特闹一番,事后很有可能会被找出证据。所以我希望那些人越乱来越好。」
「不惜让那两个女人成为诱饵也要?」
「要是一看到门口躺着屋主的尸体而被吓得直接离开,那就不妙了。拿来当诱饵才会让他们产生想一探究竟的念头。」
「会这么简单吗?」
「会,因为很有趣啊。尤其发现屋里躺着不是自己杀掉的尸体时,那群人一定会更兴奋。」
我完全搞不懂怜的想法。
不过既然怜都这样说了,那就不会错。
整个人已经疲惫到连思考都嫌累,于是更加放鬆身体往椅子上陷。不过因为全身到处都在痛,就算累瘫了也睡不着。体内少说断了十来根骨头吧。
在商量好明日集合之后,除了我以外的三人各自回家了。
我则拜託怜载我到一间偏远的医院。
我们花了大约一小时左右后抵达医院。当我在大厅等着看诊时,电视上的新闻快讯报导有某间民宅被大火烧个精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