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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RABBIT)

作者:江波光则 字数:5075 更新:2022-11-08 13:41:55

由于龙童像个傻子一样只会锻炼身体而不理我,我实在懒得继续跟他耗,于是离开了他的住处。

等我变回一个人后,许多不愿回想起来的事一一掠过脑海,让我深深陷入自我厌恶。我一点都不想回忆刺在龙童厚实胸口上那破蛋而出的小龙刺青。或许那是基于龙童这个名字刺的,但我怎么看都只能想到卡通「卡利麦罗」(※注3:Caiimero。卡利麦罗是诞生在义大利一个卡通形象,出自义大利米兰的漫画家托尼•巴戈特之手。)里出现的那只黒色小鸡。为什么会主动去刺那种图案在身上?难道等老了之后不会很丢脸吗?我心中只涌现诸如此类的嘲笑。

一想到我竟然和那种刺青上了床就很可耻,的确该反省反省。

然而,我对我过去枪杀了人这件事倒无半点后悔。

也没打算为此反省。

再说,一个家庭内会藏着三亿非法黑钱,那肯定也干过见不得人的勾当。

只不过,即便那只是一个极为普通的家庭,我也丝毫不会愧疚就是了。

能让我后悔的只有轻易和人上床这件事而已。

毕竟光是扣板机就够热血沸腾了,对着人开枪更会让我无法自拔。

老实讲在那种状态下,其实和谁上床都没差了。

稍微看对眼就行,简直等同毫无标準。此外,我还得庆幸自己有副只要开口要求,男人就会答应的外貌。要是丑到会被拒绝的话,我还真不晓得该怎么办,恐怕会开枪乱杀路人,最后一枪轰了自己的脑袋吧。

听说社会上常有为了发泄不满而杀人的家伙。

我想我也属于这种类型。

我既不是那种阴暗到会被人同情的人,也根本不想被任何人同情。我心中这股想用蛮力使人屈服的郁闷,永远无法透过肉体获得满足。

由于我不打算遭人同情,所以也从来没替他人设想过。

我可以为了任何一种理由而无所谓地开枪。

开枪射人这件事真的太有趣,开完枪之后我都会莫名兴奋,甚至称得上是一种病了。但我一点都没打算治疗,反正早就太迟了,我迟早会因拿霰弹枪射杀人而被捕吧。

我不能接受这喜好被人说成性癖。儘管确实和性爱有关,但中间还是隔了几道不同的感受。

排第一的一定是暴力。

想品尝用压倒性暴力击败他人的渴求永远是第一,而性爱不过像条抹布,用来擦拭溢出来的渴求罢了。

再来就是包覆住我全身的自我厌恶感。开枪完全不让我觉厌恶,就算因此杀死了人也一样。可是另一方面,我不愿回想起一时冲动下的性爱,做事情失败也会一直残留在我脑中,不断伤害我的自尊。

我甚至认为自己应该算个贤淑的女人,虽然绝对没人会同意。

我一个人走在夜晚的路上,拿起手机打给「男友」。因为突然觉得有点对不起他,心想乾脆暂时住到他那好了。我和这任男友——罗伯特交往了四年以上,拜託了他不少事,一开始却连手都不肯让他牵。

再说,其实我第一次的对象是怜。

在我第一次射杀了人后变得完全无法忍受,才会邀他上床。至今我仍无法理解当时的感觉是怎么回事,因为既不是恋爱,更不是为了追求快感。

难道这是神对我下的诅咒?只因我太过渴望用力量压制他人吗?

当我纯粹想开枪的时候,不是跑到射击场、深山,就是随意找个河床,甚至也有直接在大街上开枪的经验。就算没射死人,这样就足以让我想脱光衣服和人上床。更别提真的射中人、射死人的时候了。

当然会完全无法忍受。

会让我做出连真正爱上而交往的男友都不准他做的事。而且还是在接近无意识、无条件的筛选下随便找个对象,事后再来因冲动陷入自我厌恶。

连我自己都觉得我无可救药了。

手机打不通。不过一想到他应该在执勤,我就没继续打下去了。反正他等等一定会回拨,因为他非常宠我。与其说是喜欢或爱上,其实真得说「宠」才正确,所以就算听到我开口要枪也弄来给我,并且不会责骂我不该要这种东西。

或许是他觉得我很好玩吧,而我觉得被这样看待也没差。

因此即使我们之间的交往不算多正式,前前后后也将近四年了。他的年纪足以当我父亲,大概已经在母国娶妻了,我根本不在意所以也没确认过。只是我明明没好好和他上过几次床,他依然忍了我四年,大概是把我当宠物看吧?如果认为这种说法太难听,说成「女儿」也不是不行。

偶尔会主动和自己上床的女儿,听起来真是既噁心又完美的存在啊。

我收起手机,边走在夜晚的马路上边思考现在该怎么办。我不是傻子,所以挑了人车都多的道路往车站走。这时离末班电车还有段时间,路上人车是越聚越多。

该回龙童的房间,还是老老实实回家?我已经三个月左右没回过家,一般来说被报失蹤人口也不稀奇,但是我的父母早就彻底放弃我了。

我分得的钱。

袭击那户人家,我射杀一人后得来的五千万圆几乎没花掉多少。

虽然我这个人根本不想工作,真有个万一时也打算让人包养,却不知为何没怎么花这笔钱。我想要的东西其实不多,顶多只想考张猎枪的执照。不过由于我没和父母好好相处,所以肯定会在第一关的身家调查就被刷掉而考不成吧。

我在车站前迴转区的花盆上坐下,等罗伯特回电给我,如果今天去不成他家,就乾脆回龙童那好了。反正那家伙满脑子只想着锻炼身体,若不是我勉强邀请,他也不会主动来上我。我感觉得到他把性慾都用来强化肌肉纤维了。

我真的很想拥有他那样的体格。

我默默盯着手机屏幕,回想起龙童粗鲁的做爱技巧。那种只想到自己爽的动法最刚好,反正我同样爱怎么动就怎么动,加起来才是绝配。像罗伯特就会考虑到我的感受,反而让我觉得有点累。

街头演奏家正弹着木吉他。

有几名观众围观。

计程车站虽然还没排出人龙,不过已有计程车三三两两聚集过来,準备因应末班车时段。人潮逐渐往车站聚集,警察局就在不远处。刚喝完酒超嗨的集团,或像学生般嘻笑打闹的集团,我就身处在这些人群的正中央,坐在花盆上等待回电。

所以这个当下,我还不得不怀疑起自己的脑袋和双眼。

一名穿着大衣的女人就站在离我几公尺的地方。个子娇小,说不定比我还矮。从大衣底下露出的小腿被深色裤袜包覆。漆皮表面的高跟鞋在经霓红灯反射下散发暗沉光泽。

敞开的大衣内是一套没有肩带的兔女郎衣,除了能看到锁骨裸露在外,也能清楚明白斜方肌有多结实。

显眼到不能再显眼的白髮配上亮红镜片太阳眼镜,以及蠢得要死的头饰。那头饰到底是怎样?有必要戴吗?

我被吓得整个人愣住,还差点把手机弄掉。

她往我这走来,明明穿着高跟鞋却没半点脚步声。看来她似乎不用脚底,而是踮着脚尖走路,让我难以判断她的正确身高。

她不发一语,越走越靠近。

穿着兔女郎衣披上大衣这种蠢得要死的装扮,兔女郎面无表情地穿越人群朝我逼近。我完全搞不懂她想干嘛,因为这里人又多,离警察局又近不是吗?

蠢兔子已来到眼前。

只见她伸手撩起大衣。

花盆里种的树瞬间炸裂开来,而我勉强躲开了。

原来是她以要踢断树榦的狠劲,朝我踢出一记把高跟鞋鞋跟往斜上翻的诡异前踢。现在跌在地上的我刚才可说是未经思考就凭着本能躲开。想当然耳,树榦碎裂声吸引了周遭群众的视线。

他们瞄了我和兔女郎一眼,脚步要停不停的,但最后通通事不关己地继续往前走。

这样下去不妙。

要动手也给我看一下地点好不好。

既然搞到发生爆炸,就没办法瞒下去了。

马上会穿帮。

警察就在不远处。

要是她承认自己搞砸而就此收手,还不失为最后一次机会。

或许就是这种想静观其变的念头使我迟钝,无法躲开紧接着揍来的拳头。被她重重一拳打在天灵盖上,让我的意识中断了一瞬间。

这个蠢货是认真的。

这时我放声尖叫就算赢了,只要等警察来把这个突然袭击我的变装怪咖逮捕,事情便告一段落。

「……你这傻子疯了不成?竟敢看扁老娘……!」

结果,我站起来接下她的挑衅。

反正我也不算正常人了。

话虽如此,我多少还保有一点理性。要是在这里引起骚动而惹来警察盘查,手提包里的「法官」就会被发现。四周人群开始噪动并停下脚步,像在看醉汉打架似地保持安全距离。附近的警察也注意到这里。

我把手提包往兔女郎身上甩去,里头放着将近一公斤的铁块。

她应该会躲开,并在躲开后拔腿开溜吧。

没想到她直接接下手提包,无论我怎么往回拉都不肯鬆手。虽然我在拉环里加了钢圈,所以就算用全力拉也拉不坏,不过由于她的手不动如山,害我若继续执着手提包就无法脱身。

只要选择放弃「法官」,就逃得掉。

再买一把新枪就好。

最不妙的是在这里引发骚动,所以现在只要放声尖叫装成被害者就好,快叫啊。

开口哭闹就能平息事情。

然而,眼前兔女郎那不肯放开手提包的强劲臂力点燃了我内心的火苗。远比我强健,比起力气我绝对赢不了的体能,让我好生忌妒。

那正是我渴望的身体。

纵使渴望却得不到的身体。

但是一个比我矮小的女人却拥有它。如今这个女人还带着敌意踹我,痛揍我的脑门,这叫我如何能忍?

我用力扯了一次手提包,再利用反作用力往她扑去。儘管这招怎么想都会被躲过,不过我的目的本来就是手提包。当顺利抢回来的瞬间,我脑中「拔腿就跑」的选项也跟着彻底消失。

我不会尖叫,谁想啊!

我伸手进手提包内握住「法官」的枪把。

四周看热闹的群众只觉得是两个女人无意义的吵架。要被和这个穿得怪里怪气的兔女郎混为一谈,连我都不好意思起来了。

看我接下来就让你们这群家伙的日常崩坏,活该爱停下来看热闹。

我在极近距离扣下「法官」的板机。响亮枪声撼动了车站前的迴转区,花盆里的树木瞬间断成两截,发出「啪嚓啪嚓」的噪音往旁倒去。熊弹一发的威力当然远比兔女郎的高跟鞋来得强大。

看到两名警察慌张跑来,我不爽地朝他们开了第二枪,鸟弹内的小铁弹瞬间炸裂开来。等同一次发射数十粒小铁弹的鸟弹不必特别瞄準也能射中,威力就算杀不死人,也够让中弹者痛到却步。而如今最重要的是,四周看热闹的家伙一听到枪声,纷纷开始落荒而逃。

接着我把枪口对準那些看到女人当街吵架觉得有趣,就拿起随身相机拍照的家伙,结果一个个铁青着脸举起双手投降。这时兔女郎从旁冲撞过来,我用四两拨千斤的方式化解力道,不是躲开,而是化解。对对对,记得龙童说过只要用这招,对方的打击就命中不了。

现在我对警察开枪,也引发了骚动。

眨眼间就成了罪犯,大概没办法缓刑吧。

被抓到也没差,不过在那之前我想多开几枪。刚才那两发都射中了人,自然让我体内的兴奋感无法抑制,活像煮沸的开水不停溢出。再来啊,我还想再射更多人,看到谁就射谁!

我不断逃跑,总之得先离开这一带,毕竟射了警察后的紧急布署可是大阵仗。就算警察局里只有那两名警察,肯定还有其他正在夜间巡逻的家伙,更会从其他单位调来支持。照理来说,我被抓只是早晚的问题。

手机响了。

是罗伯特。

我边跑边接起手机。

「你现在马上来接我。」

「真急啊。」

另一头传来流畅的曰文,据说他在日本执行任务已超过十年以上。

「能不能让我进到基地里?」

「……发生什么事了?」

「我捅了一点篓子,得找地方藏身才行。」

「你人在哪?我不可能马上赶到。」

我说出路名后,他回答我得花一个小时。也就是说,我只要躲过警察和兔女郎一小时就好。一旦躲进美军基地后,想必不管是警察还是兔女郎都没办法轻易出手吧。

那就是砍掉来雾头的杀人兔女郎吗?

没带任何刀械,双手空空找上门来。

不过对方只有她一人,而且比我还显眼。

转头一看,发现她竟一声不响地踮着脚尖追来,速度绝对比我快。

我改变原本装在第三发的熊弹,改发射再下一发的蛇弹。蛇弹比鸟弹更细,扩散性能也更好,用来当障眼法再适合不过。不过这又让我製造出枪声,等同告诉警察我的位置,但什么都不做只会被追上。

我犹豫起要不要暂时躲回龙童的房间。

若是多了一个龙童,战况就不一样了。加上就算我跑去求助于他,他也不会遭到警察问罪。毕竟我开枪和射警察都和他无关,只要说我逃进朋友家就好。最后演变成厮杀也是龙童会赢,搞不好还能骗到一个正当防卫的借口。

这时我转头过去没看到人追来,大概是蛇弹稍微起了阻扰效果吧。

我没有大意。

那种类型的家伙通常会冷不防从弯角现身。

我在巷子间穿梭的同时,也在想该如何躲起来。说起来这件事当然比起杀掉兔女郎重要,不过其实我算是被逼得不得不躲。对方又怎么样?什么都没想就攻过来了吗?

难道她和我有什么仇?

来雾是在人烟稀少的小巷子内被杀的,但这次我却是在大庭广众眼前遇袭。对方或许知道我在那种状况下不会逃,而是会拿出「法官」开枪,才特意那么做吧?

杀人未遂加上违反枪炮弹药管制条例,被抓到的话可得吃上十年牢饭。

乾脆用那五千万来请律师好了。不对,现在这种事怎样都好,等到顺利逃掉后再想也不迟。

龙童的房间,首先往那里去吧。

我转动「法官」的弹仓,姆指轻放在击铁上,就保持这个姿势继续跑。

熊弹,410口径霰弹块。

看我用这个杀了你。

我一边警戒着人群,一边穿梭在阴暗处间朝龙童的房间跑去。我已发了一封简讯给他,内文没有写详细状况,只插了一句预设句的「救命」就送出了。我想儘早告诉他发生了紧急状况,虽然他很有可能正在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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