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凭良心说,我并不想见到曾错把我当成兇手逮捕的警察,一点也不想。完全兴奋不起来,但心跳加速倒是有的,心悸还伴随着呼吸困难。毕竟差点就被他们以莫须有的罪名移送法办,光是这样就足以令人胆怯。而且大多时候,比起得知抓错人以前,确定抓错人以后的他们更是对我有敌意……露骨地对我充满敌意。
身处侦讯室,想想那也许只是一种审讯手法,但有时也会遇见愿意为我着想的「人情派」刑警或保护我不被其他暴走的刑警吓坏的「人权派」刑警,可是当冤罪体质的我,喊出「请让我找侦探来!」这个神奇的句子,藉由名侦探快刀斩乱麻的推理确定我真的什么都没做之后,他们就会突然翻脸不认人——把我当「敌人」看待。
对我来说,这事固然莫名其妙到极点,但是仔细想想,也不是无法明白他们或她们的心情,所以倒也不是毫无头绪。
正当性——或说当人挥舞着正义的大旗时,通常都会变得充满攻击性。不仅如此,当有人指出自己的错处,或是威胁到现有立场的人出现时,攻击性就会膨胀到极致——看在警方眼中,像我这种冤罪被害人,更是可能会让国家公权力的威信扫地、比罪犯更必须憎恨的恶人也说不定。
多么可怕又讽刺。
说是寓言也不为过,但又无法从中得到教训。
儘管如此,我还是决定去见日怠井警部,理由不用说也知道,无非是因为今日子小姐被捕这个石破天惊的一手消息——当时我还是老样子,为了下一份工作在勤写履历,但这通电话完全足以让我的手停下来。
如同每次我被误当成兇手逮捕时——抑或是还没到被捕的地步,却被视为罪犯看待时,都会喊出「请让我找侦探来!」那样,这次换今日子小姐向我求救了——我还没有天真到会这么想,也没有自以为是到这个地步。
今日子小姐只有今天。
今日子小姐被捕的那一刻,应该已经不记得我这个委託人了。
「有些事想请教你这位忘却侦探的专家。」
事情就是这样。
哈。哈。哈。
如果是这样,打电话给我着实是正确的选择,因为大概没有人比我更常委託今日子小姐。
话虽如此,现在也不是得意的时候。
忘却侦探被捕。
当时虽然下意识地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绝对不可能是今日子小姐!她一定是无辜的!」可是冷静下来之后,想想这件事可没法这么草率地下判断——就算今日子小姐是我的恩人,但我这辈子亲眼见证过太多以今日子小姐本人为首的名侦探们毫不留情地指着「绝对不可能是这个人」的人物,说他们就是真兇的现场。
反过来说,很多「意外的兇手」对我来说也一点都不意外——「侦探=兇手」的方程式已经不只是古典,几乎可以说是古代文明了。因此,为了相信今日子小姐是清白的,我也必须会一会日怠井警部,请他告诉我详情才行——总而言之,我想知道来龙去脉。
日怠井警部。
我不是忘却侦探,所以记得很清楚……我记得他有个不名誉的称号,叫作「冤罪製造机」。
没错,我这辈子蒙受的不白之冤少说也有好几百次(说得太夸张了,实际上只有一百多次),如果说其中有什么值得骄傲的,莫过于是不管受到再怎么死缠烂打的怀疑,也不曾承认过绝对莫须有的罪行这点吧——然而,唯独在面对日怠井警部时,真的是千钧一髮。
险些就要承认自己没犯下的罪行。
很少有机会对上个头比自己高大的日本人——不,单就身高而言,或许我还比较高一点,但是相较于瘦高型的我,日怠井警部就像穿上了肌肉装,块头也很魁梧。
与其说是块头魁梧,根本是虎背熊腰。
完全是格斗家的身型。
在他面前,比起坦白招供,更想确保自己的生命安全……为了不惹他生气,虽然不到讨他欢心的地步,也会说出一堆对方想听的「事实」。
我记得很清楚……如果可以的话还真想忘记,但那些充满屈辱的恐怖体验,就算想忘也忘不了……不过,纵使是那样的他,当时在我找来的名侦探今日子小姐面前,也被攻击得体无完肤。
我猜他大概只是身材魁梧(还有长相很可怕),并不是那么坏的人……好坏姑且不论,如前所述,我对他来说可是「抓错人的活证人」,所以就像我不想再看到他一样,他肯定更不想看到我吧,光是他不惜克服这点也想要见我,就能感到事情非同小可。
难不成,他怀疑我是共犯吗。
虽不至于认真思考这个可能性,但我既不愿意在日怠井警部执勤的警察署见面(踏进警署的瞬间可能就会被逮捕。那种掌管地区治安的设施是我的「敌营」),也不想请他来我住的地方(家里可能会被翻箱倒柜,找到不应该存在的危险物品也说不定),于是我跟他约在安全的第三地,某家连锁的家庭式餐厅见面。
其实我很清楚,这种几乎是被害妄想症的步步为营,常常反而会成为我被怀疑的原因。
2
隔了一阵子不见,再次见到日怠井警部,当然不是那种会彼此击掌或拥抱的戏剧性重逢……带着几分尴尬与同等份量的生疏,冤罪製造机刑警与冤罪体质求职者,就这么坐在同一张餐桌的两边。
我固然也有够畏畏缩缩的,但是不怎么熟悉的两个壮汉隔着桌子对坐的姿态,已经足以为店内慵懒的气氛激起阵阵涟漪。
刚好是晚饭时间,我们各自点了餐(我只不过点了主厨推荐的菜单,没想到上来的居然是猪排盖饭,这会不会让对方以为我是在指桑骂槐啊——顺带一提,日怠井警部点的是减醣菜单),然后终于进入正题。
只是,日怠井警部却完全不告诉我今日子小姐被捕的案发经过,令我期待落空——若说我就是为了打听今日子小姐消息而来也不为过,可是关于这关键部分,他说什么也不肯透露。
「这是『侦办上的机密』,而且也是被害人的隐私。」
被他这么一说,觉得的确也没错。可是,单方面地提出他想知道的问题要我答,却什么也不肯透露,是否也有违人情义理。
这里可不是侦讯室。
我可没打算逆来顺受地只回答问题。
既然如此,已经没什么好说的,我要回去了——当然,我也不是会感情用事地摆出如此强硬态度的人。
忘了是叫赛局理论还是行为经济学的思考逻辑来着的,我记得在电视上看过以下的比喻。
假设A和B要平分一千美元的现金——该怎么分配由A决定。不过,B有权推翻A的决定。如果B不满意A的分配,A和B两人都一毛钱都拿不到——换句话说,A必须提出B能够接受的分配方案才行。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A所能想出的最佳方案,究竟是A拿多少钱、B拿多少钱呢?
倘若A是像我这种胆小鬼,可能会深怕B翻脸不认人,于是不自觉地想要讨对方欢心,提出四百美元归我、六百美元归对方;甚至是三百美元归我、七百美元归对方的分配方案——就算鼓起勇气来摆出强硬的态度,顶多也只是一人一半,五百美元归我、五百美元归对方吧。
然而,这个问题的正确解答是A拿九百九十九美元对B拿一美元——说得再极端一点,就算只给B一毛钱也无所谓。
不管B翻脸的权利有多么强大,可是一旦真的翻脸,自己就连一毛钱都拿不到了——既然如此,儘管只能拿到一点零头,不要感情用事,单就利弊得失来思考的话,乖乖地接受A提出的分配案方为上策。
因此,A不需要妥协。
然而在现实之中,万一真有这种已经不只是不公平——根本是不公正的交易,万一A真的提出九百九十九美元归自己,只给B一美元的分配案,B大概会翻脸吧。比起眼前的利益,肯定会先产生「被看扁」的愤怒与「要是这次接受了,就一辈子都摆脱不了如此权力关係」这种对未来的预测。绝不会那么单纯,为了区区一美元而践踏自己的灵魂。
囚徒困境也是同样道理,都是纸上谈兵……然而对我来说,无数次拯救我摆脱困境的恩人,如今正陷入几乎等同于囚犯的困境,当然不能短视近利地只先考虑到眼前的利益。两个人分一块蛋糕之际,让A切好、让B选择才是正确答案——但现在提出这种正统派理论也仅是螳臂挡车,不堪一击。
即使只能自己单方面地提供消息,也能从对话中获得些许情报吧——只能将希望赌在这样的可能性上了。不要强人所难地妄想自己是A,这里就当个老实又可爱的B吧,他问什么,我照着回答就是了。
「我明白了,日怠井警部。可是,至少可以告诉我今日子小姐被捕的罪名吧?不然就算我是今日子小姐的专家,也无法提出确切的看法。」
「嗯哼。」
日怠井警部陷入长考。
他可能是没想到眼前这个家伙意外地麻烦吧……该说是麻烦,还是厚脸皮呢,或者只是自以为专业的发言让他不爽也说不定。
「好吧。不过,请你千万不要说出去喔,隐馆先生。光是……像这样与你接触的行为本身,就不是什么值得称许的事了。」
这倒也是。
我非常明白抓错人的当事人与被害人共进晚餐的构图会让人产生什么样的联想……这件事一旦曝光,可能会引起轩然大波。搞不好,真的不想在警察署或我家见面的,反而是日怠井警部本人。
然而,这种(夹杂着自保的)认知实在有些天真……实际上问题更为严重。现在可不是卖弄小聪明、当作玩游戏的感觉来面对的时候。
「今日子小姐身上背着杀人的罪嫌。」
日怠井警部探出身子,在我耳边小声说……两个壮汉鬼鬼祟祟地说着悄悄话,肯定会让周围的客人们都觉得很滑稽吧(不仅如此,在愉快的用餐时间让人看见这么诡异的行为,根本可以说是酷刑),然而,就算明知是酷刑,这件事也不是能大声讨论的话题。
杀人?杀人罪嫌?
不是逃税,也不是盗用公款,不是贿赂,不是诈欺——而是杀人?
令人全身寒毛倒竖的罪名。
就连蒙受过无数次不白之冤,经历丰富到就算自称被冤枉专业户也没有人会抗议的我,都觉得被今日子小姐一口气追赶过去了——不,今日子小姐不见得是冤枉的。
「听、听说她被逮捕,我还以为与金钱有关……」
「嗯,我原本也是这么想的。」
出乎预料的意见一致。也对,任谁都会这么想吧——我无法掩饰内心的混乱,拚命地转动思绪。
今日子小姐杀了人——这怎么可能?
不,有一个前提怎么样都要铭记在心,那就是侦探不见得就不会染指犯罪——一如刑警不见得都是好人。当然,也如同蒙受不白之冤的人不见得就都是正人君子。
虽然遗憾,毋宁说正因为是侦探才把人逼上绝路的例子,也绝非毫无前例可循。
反而多不胜数。
解谜时,兇手被侦探的推理揭穿罪行后主动选择一死——如果是这样,还有酌情处理的余地,但是以正义为名,更积极地对兇手「处刑」的侦探也不胜枚举。
只要是兇手就该死吗?或者是,只要是坏人就该死吗?
这个问题牵涉到死刑制度,是人类社会中极为敏感的课题,着实不是可以用推理小说那种充满娱乐性的脉络来探讨的主题,如同当你凝视深渊,深渊也凝视着你,对于推理命案的侦探而言,好坏暂且不论,「杀人」一事确实是如影随形的存在。
身为职业侦探的掟上今日子,几乎没有一丁点想要制裁兇手的倾向,但即使是我这个忘却侦探的权威,也不了解她的一切——无法完全否定潜藏在她内心深处的正义感要是一旦失控,也有演变成命案的可能性。
「顺便告诉你,是强盗杀人。」
「强、强盗杀人!?」
我忍不住在晚餐时刻的家庭式餐厅里大声嚷嚷。
由于实在喊得太大声,只好赶紧马后炮地补上一句:「呃,是……是只偷了哥德钞啊?是鲁邦三世里,那个传说中的伪钞吗?」企图掩饰。
此时,日怠井警部也显露出他身为资深刑警的老练,或说是充满警部风範地配合我的即兴演出:「嗯。听说那个比真钞还值钱哪。」我们可能会被其他客人当成是两个喜欢看经典卡通的壮汉吧——也罢,总比被认为是冤罪製造机与冤罪体质二人组要好得多。
实际上,如果是伪钞案,硬要说来还比较像是今日子小姐会做的事,但怎么会是强盗杀人呢……是有多第一次犯罪就上手。然而要说是上手吗,这下手也太重。
如此一来,已经不是事务所所长的贪赃枉法,也不是名侦探的知法犯法之类的问题了——就只是单纯的重大恶行。
「强盗杀人,最少也会被判无期徒刑吧……」
「……隐馆先生对刑法真有研究呢。」
糟了。对我产生不该有的怀疑了。这样可不行。这绝不是好现象。
我只是为了避免蒙受不白之冤,尽我所能地熟读六法全书罢了……
「至少强盗杀人……也算是与金钱有关的犯罪啦……」
日怠井警部喃喃自语地说。
话这么说是没错,但这个罪名感觉与今日子小姐安安静静的形象八竿子也打不着——不过,她并非一般人印象中的淑女,倒也是不争的事实。
如同每张纸都有正反两面,每个人也都有正反两面。
我在过去蒙受不白之冤的生活中深刻地体会到这一点,所以不管怎么找,都找不到唯有今日子小姐会是例外的理由——比起「潜藏在内心深处的正义感」,这样反而更像个人类。
只是在另一方面,也有令人难以释怀之处。
请容我再强调一次,如果是强盗杀人,的确是不折不扣的重大恶行。当然,也应该早就经由媒体大肆报导了。虽然光从日怠井警部截至目前说话的态度来观察,很难推测出案发日期,但显然是这几天,搞不好是今天才发生的事——可是,我至今尚未掌握到如此重大刑案引起报纸或电视节目、网路上热烈讨论的事实,
像我这种不晓得什么时候、会在什么地方、以什么方法、从什么光怪陆离的角度蒙上不白之冤的人,为了不时之需,自然每天都会盯着犯罪报导看(这点跟六法全书是同样的道理——但要是老实说,可能又会引起日怠井警部的猜忌),至少在我的印象中,还没在报纸上看到「名侦探因强盗杀人罪嫌被逮捕!」这种腥膻色的头条。
难不成是限制报导?说到底,这种犯罪报导除非是由警方主动公布,一般是很难透过媒体报导见光的……
「还不至于到限制报导的地步,是基于我个人的判断,暂时先把新闻压下来……因为还牵涉到隐馆先生的事情。」
日怠井警部说得很隐晦,简而言之,大概是想避免过去参与辖区内案件侦办的名侦探成了重大刑案的兇手被捕一事被写成颠倒黑白的新闻。
嗯。
严格看来,这也可以说是为了自保的掩盖事实,但是站在保护警方组织的角度上,倒也是理所当然的想法——万一报导不知收敛,演变成最糟的情况,届时可不只是在日怠井警部的辖区内就能收拾的问题。
毕竟今日子小姐可是在全国各地的警察署协助办案……若把整个组织当成一个个体来看,警察机关才是置手纸侦探事务所的大客户,足以与隐馆厄介匹敌。
明里暗里都协助过警方的名侦探,真面目其实是兇恶的杀人犯,这是绝对不容许发生的丑闻……过去由她出手帮忙解决的案子(当然也包括隐馆厄介的案件)全都必须重启调查才行。
要慎重再慎重。
换个角度看,这件事远比警官的丑闻还要严重。
虽然日怠井警部说是「我个人的判断」,但是就连毫无推理能力的我,也能轻易想像得到——这是整个课,乃至于整个署的共识。
这个人背负的东西太多了。
与其说是责任感爆棚,或许只是不太会做人吧——这时,我第一次对这位误把我当成兇手逮捕的警部产生了好感。
话虽如此,日怠井警部其实是杞人忧天了。倘若他是基于这个理由来请教我「方针与对策」,那真的是想太多了……为什么?因为今日子小姐是忘却侦探。
曾在檯面下让侦探协助办案一事要是曝光的确很不妙,可是,想必到哪里都不会找到任何她协助办案的记录。
证据不充足。
但也正因为如此,虽说是私底下,一介民间侦探才能接到来自警方的委託……不管是调查功夫再怎么了得的媒体,再怎么锲而不捨地挖掘,也无法证明这一点。
没什么好担心的,只要两手一摊坚持不知情就行了。
……只是,我也不能太偏袒警方那边,偏袒到刻意把这件事告诉日怠井警部,让他卸下肩膀上的重担。
或许会有人骂我未善尽公民的义务,但「没问题的,请放心办理手续,将今日子小姐移送法办吧」这种话,无论如何都不能从我口中说出来。
对大老远跑来向我这种人请教的日怠井警部很不好意思,然而就算今日子小姐真的是重大刑案的兇手,我也要站在她那边。
至少在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前。
就我这个专家对今日子小姐的了解,虽然还没有透彻到能宣称她绝对是无辜,但她是我无可替代的恩人这点,却是百分之百可断言的事实。
再说回来,根本不需要我强调,迟早一定会有人注意到吧(找遍日本,也不会没有懂得今日子小姐到有我一半左右的警官吧),希望在那之前,能继续维持住限制报导的状态。
这时,我突然想到一件事——就算这是侦办上的机密,就算採取限制报导的手段,也无论如何都得请他告诉我——不如说这才是一早就该问的事,却因「强盗杀人」这四个字的冲击太强烈,害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那个,认罪答辩……喔,不,我想请问今日子小姐承认了强盗杀人的罪嫌吗?侦讯进行到什么程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