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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作者:西尾维新 字数:9941 更新:2022-11-08 19:53:41

6

就算做这种事,已经失去的宝贵生命也回不来,但还是让我们稍微将时钟的针往前倒退几格。那个被大卡车辗毙的可怜女孩子并不是一个人去上学的,她跟朋友一起,应该是两个人正并肩上学的途中吧。

在骑着自行车準备去大学上课的我面前,她们两个人似乎感情很好地走在一起。因为是小学生的步伐,骑着自行车的我马上就能追过她们。我的坐骑虽然是登山越野车,但在人行步道上其实也没办法骑出太惊人的速度。

当追上她们后,我才知道这两个小学生其实并不是『感情很好的』走在一起。

你又不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又怎么会知道她们两个人的感情到底好不好?──也许有人会提出这样的质询,但就算我不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就算我不是任何人,就算我连自己都不是,我也能明白。

因为她们两个正边走边玩掌上游戏机。

她们玩的是哪家出产的游戏机?正在玩什么游戏软体?她们当时有移动脚步吗?这几点我都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但我想她们玩的可能是不同的游戏吧。就算她们玩的是同一款游戏,当时的掌上型游戏机也还没有进步到可以在不连线的状态下进行对打吧?

她们只是走在同一条路上,朝着同一间学校前进,分别玩着不同游戏的两个少女。我实在无法认为她们的感情很要好。

不过这些推理都是后来附加上去的,那个时候的我根本没办法想那么多。

只是回忆起来时,想起在那之后所发生的事情,才让我觉得这两个人应该是那样的关係吧。

骑着能飙出速度的自行车,我也正忙着往自己的大学前进,要是有那个意图,我随时都能加快速度超越她们两个人,但这个时候我并没有那么做。

毕竟人行道的空间也不是很宽敞,若想超越她们两个人,必定会以几乎快要擦撞上她们之中某个人的方式惊险掠过。对经常目击交通事故的我来说,遇上这种事当然是能避就避。就算能把意外频传这种事当作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可若是自己成了当事者,而且还是加害者的话,实在是令人难以接受的一件事。不对,或许正是因为我已经把意外事故当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因为我太明白那种悲剧,才不愿意成为交通意外的加害者吧。事实上,我到现在都还没有取得汽车驾照,因为我太了解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无法负起责任』有多悲惨,所以直到现在我唯一能拿来证明身分的仍然只有护照。一本护照十年内都不用更新,这可是我用来证明身分的重要宝物。

但,回想起在那之后的状况发展,就算多少有些勉强,我还是应该驱车追过那两个女孩子才对。如果能因为我的超车行为,让她们意识到「世界上就是有那种横冲直撞的自行车,所以边走边玩游戏是很危险的」的道理,或许就能避免之后发生的那场悲剧了。就算我不想超车赶过她们,至少也该按响车铃啊。

儘管自行车的铃声比不上汽车喇叭,但只要一想到当我在她们身后按响自行车铃声时,很可能会吓到这两个小女生(虽然说本来就是为了吓她们才会按响车铃啦),我心里就有些忌惮。我并不想吓到那么小的孩子……那个时代的小学生虽然不会随身携带警报蜂音器,但她们要是因为被我吓到而发出尖叫那还得了,当时的我或许也抱着独善其身的想法吧。

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如果因为我做了什么而引发了更严重的事故又该怎么办才好?我明白这种问题计较起来就没完没了……但总之就是这样。

在那之后,她们依然玩着游戏机,一点都没注意到红灯就这么穿越了斑马线,其中一人更是凄惨地遭到大卡车辗毙。

其中一人。

没错,被辗毙的只有一个人,另一个女孩子则平安无事。这件事本身应该是值得开心的吧。与其两个人都被辗得四分五裂,有其中一个获救还是比较好的。理应是这样的。虽然我本身对事物的情绪反应有些偏差,但大家应该都是这么想的吧。

可是,另一个走过斑马线却存活下来的少女所採取的行动完全吸引了我的目光。不,不只是吸引目光这么简单,因为就是那个少女的行为,才让我的身体不由得僵直了。

比起女孩子被撞得四分五裂、比起飞溅的鲜血沾到我心爱的自行车上,她的所做所为才是让我全身僵直的最大原因。

那个女孩首先注意到走在自己身旁的另一个女孩子不见了,于是她回过头了解状况。了解直到刚才为止还走在自己身旁的朋友,此刻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的状况。

在那之后,她採取了行动。

她把注意力放回手里的游戏机上。

就这么伫立在原地。

咦?这样的疑问冒上我的脑海。她还要继续玩游戏吗?朋友就死在她的身后耶?不对,她也许是想逃避现实吧。不久前还跟自己走在一起的人被撞得身首异处凄惨的死去,如果时间稍有偏差,也许同样的惨剧就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这令人恐惧的事实侵袭了她的心智,而少女为了保护自己幼小的心灵,才会逃避似地把注意力放回游戏世界中也说不一定。

我换个方式重新审视了一遍,但并非如此。

因为在那之后没多久,少女马上就停止了游戏。她关掉游戏机的电源,把它收进书包里。然后才──

「○○!」

大喊了一声(我没听清楚「○○」是哪两个字组合成的名字)

──她转身往回跑,流着泪跑向已经变成碎片的朋友那类似头颅的东西所在的位置。

「○○,你振作一点呀!」

少女大叫。同时抱紧了○○的头部。看在其他人眼中,大概会觉得那是纯真少女稚幼却仍悲恸的呼唤吧。听起来或许也是如此。至少在那群因交通意外聚集起来的围观群众眼中,看起来、听起来应该都是这样吧。

面对一个嚎啕大哭的小女孩,除了同情之外不可能会有其他想法吧。

但是,我看到了。我是唯一看到的人。那孩子站在斑马线的另一头,确实将玩到一半的游戏存好档后,才拔腿冲到朋友的身边。

我目击了这一切。

这就是U与我初次见面的场景。

7

就算不曾见过被辗得稀巴烂,尸块散落一地的小女孩,应该也能想像那是多么凄惨的一幕吧。可是在那个时候,比起出车祸的少女(当然有先帮被卡车辗毙的少女祈祷,希望她一路好走),我更在意的却是跟她走在一起的另一名少女。

试着把那段回忆文字化后,可能会出现「唷唷唷,老师啊,瞧您说的那么认真,但那孩子也不过是把玩到一半的游戏存档而已嘛,被您说的好像是件多不得了的大事似的。」之类的感想,为了避免让读者感到困惑,我就再说得仔细点,那个少女并不是无意识地做出那种行为,换句话说,那个少女并不是出自平时的习惯才把游戏存档的。而是在朋友被车辗过与玩到一半的游戏之间相互比较,仔细考量过后决定了先后顺序,于是她先依游戏的规定玩到某个段落,玩到可以存档的场面确实将游戏存档,为了不让游戏机在跑动时不小心掉落造成损坏还不忘先放进书包里,接着才跑到她亲爱的朋友身旁,之后当然也不忘顺序地大哭出声。

依照顺序。

没错,就像在穿袜子之前绝不会先把脚套进鞋子里,她在把游戏存档之前,也没有赶着奔向朋友身边。

我该怎么定义这种异常的行为?假如说,只是假如喔,假如她完全不把朋友的死亡看在眼里,仍继续玩着游戏一个人往学校方向走去的话,我或许不会觉得她有多怪异。顺带一提,会这么说可能是因为我太了解了。不管实际上到底会不会这么做,但我本人就是会掉头走掉的那种类型。

我无法理解人类的痛苦。因为我本来就是个某部分的情感已经死去的人类。

遇上和自己无关的交通事故时,先不说加入抢救行列,我连围在一旁看好戏的群众心理都不是很明白。

所以说,如果那个少女是这样的人,我可能反而会有种找到同伴的感觉。良心和伦理观念都一应俱全,但就是完全没办法与感情相互连结的人类。除了自己之外,我也认识几个这样的人,以个性来说,我当然不可能和那些人变得亲近,但那种能互相分享「自己并不是孤单一人」心情的对象,要说是伙伴也不会太排斥就是了。

但那个少女不一样。她的精神状态很正常,却很明显搞错了事情缓急的先后顺序。遇到这种情况时,无论是谁都会停下电玩游戏,一股脑地沖向朋友才对吧。啊啊,必须把这件事逐字逐句写成文章,实在让我感到极端地不舒服……看情况我可能会翻回前几页,将某几段文章的遣词用句替换一下,但这段记忆果然还是只能用精神创伤来形容。光是回想,我都觉得快吐了。一想起当时那个少女的一举手、一投足,我就会全身不由自主地窜出鸡皮疙瘩。

你问我在那之后怎么了?当然是逃走了呀。哪可能一直獃獃地继续愣在那种地方啊。我的意识依然紧紧跟随着那名少女,脚就像生根似的固定在地面,有那么一会儿的时间,我的身体僵硬得连动都动不了,但不管是意识或双脚,我怀着恨不得能直接丢弃在原地不理的心情,硬是将自行车调头了。

反正这场交通事故也没有我帮得上忙的地方。身为一个经常遇到车祸的人,如果今天只有我一个目击者的话,我当然会负责报警,也会帮忙照顾被害者,依状况有时是照顾加害者,是因为我明白那是上天交付给我的任务(这跟感情无关,只是身为人类的良知),但这次现场的目击者甚多,根本用不着我帮忙报警,况且也没有需要照顾的对象。因为从卡车驾驶座走出来的司机好像没有半点外伤。对大卡车来说,区区一个小学女生不过是弹指便能击倒,不足挂齿的小角色吧。说不定连保险桿都用不着修理呢。

话说回来,虽然目击者众多,但注意到被害者的朋友相当异常的人,不用说应该只有我一个人吧。就这一点来说,目击者彻彻底底就只有我一个人。

因为所有人遇上交通事故时,都把注意力放在较有爆点的场景上,不会有人注意到那个侥倖逃过一劫的少女。说不定他们甚至没发现那个正抱着被害女学生头颅的小女生呢。

当时是已经有几款附照相功能的原型手机问世了,但并不普及,相机画素跟现在相比也非常粗糙,所以我想,那个少女当时的模样大概没有留下任何纪录吧。每当发生什么状况时,总会有一群爱凑热闹的家伙一起发动摄影大会,这点实在令我感到无比厌烦(顺带一提,我每次换手机时,第一件事一定就是砸坏相机的镜头。因为不想让人以为我跟那些家伙是同伙的),可是回想起当时的状况,我还真希望能有个人跳出来拍下那个少女的照片,哪怕只有一张也好。

这么一来,就能确认那些眼泪,当时少女流下的眼泪到底是不是真的了。

不过这都是因为我正在回忆那时的情景才会出现这样的想法。当时的我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便是以最平静的方式迅速离开现场,仅此而已。

希望不会被任何人发现,最重要的是别被那个少女发现。悄悄地、静静地离开现场。我放弃驶过斑马线的念头,应该说,我根本放弃出席第一堂课了。

我想,今天就直接回家吧。回到家,躺在床上读一本自己喜欢的书。这么一来,一定能忘了刚才亲眼所见的恐怖一幕,不管怎样应该能或多或少忘了一些吧。我这么安慰自己,再次踩动踏板,一直线地骑向不久前才刚告别的那栋学生单人套房公寓。

以结论而言,这么做实在不好。

我不断欺骗自己只要回到家就安全了,完全没注意到不知何时已悄悄胶着在我背上的那双稚幼目光。

8

人是会遗忘的生物。只是过着普通的生活,就会慢慢地一件件忘记不久前发生过的事。就算是当时认为绝不可能忘掉的大事件、再怎么深刻的记忆,总有一天都会慢慢淡忘。

所以才会有『欺骗自己』这样的说法产生,只要像这样平静地继续过生活,或许总有一天我也能忘了跟那个少女有关的事。

那虽然是段极具冲击性、难以忘怀的记忆,但只要之后过着平和稳定的日常生活,应该也不会演变成所谓的精神创伤吧。

只可惜情况发展并不如我所想像。

事情就发生在『那之后』。应该说,在『那之后』发生的事,对我而言才是真正的重头戏。到目前为止所发生的一切,不过是开端罢了。这种说法对那个被撞得四分五裂血肉模糊的可怜少女或许太过于冷漠,但我本来就是个特别利己,喜欢明哲保身的人,不管是谁、不管再怎么高贵圣洁的人物,比起他人的死亡,出现在自己身上的擦伤都更为疼痛吧。我并不认为隐藏这一点是种伪善,我也拥有觉得那种自我牺牲的精神很美的感性,但就只是拥有而已,老实说,是不可能付诸实行的。

自那天过了一个星期后,大概吧,我也不记得究竟经过了多久。时至今日我已经忘了正确的日期,但希望大家千万不要认为是「喔喔,原来是件印象很淡薄的往事啊」,是因为那之后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象实在太强烈了,相对地围绕在周边的枝微末节才会变得如此淡薄,再加上我所描写的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我也有意模糊了某些场景就是了。

无论如何,少女命丧车轮下的交通事故虽然令人感到悲伤,但再怎么说,那也只是场意外。基于道路交通法,因为是少女无视灯号闯红灯在先,在量刑时也会将这点考量进去,若受害程度重大,司机还是得被关进交通刑务所收监……大致的流程应该是这样,可那毕竟还是一场意外事故。卡车司机、卡车司机的家人、少女、少女的家人,许多人的人生都在那一瞬间产生了巨大的扭曲,但绝对不能忘记这其中并不掺杂半点恶意、敌意或任何人的加害意识。那只是一场意外事故。

跟发生在我身上的『那之后』不一样。不,或许应该说是袭向我的『那之后』比较正确。在那之后所发生的事并不像天然灾害或天地异变那种『意外』。

没错。那并不是事故,而是事件。

一开始我就说过了,所以才必须刻意模糊某些描写方式。也许有人会认为我过于神经质或太在意,但若不这么做,说不定就会无意识地伤害到与这起事件相关的人们不是吗?当然我敢自负地确定受伤最深的就是当时的我,但也不能因此忘了顾及周围的感受。正因为我对人类的痛楚相当迟钝,才更应该比任何人都顾虑到这一点才对。

以我来说,若是连以一介社会人士的身分生存下去这种事都忘记的话,我的人生大概也完了,整个人都算毁了。所以我必须随时最大限度地去注意这一点,就算被讥笑实在太夸张,我还是会这么坚持的。

总而言之,(说不定这一整段都会变成以谎言堆砌出的记述,又不是什么推理小说,关于记述的準确性希望大家就不要太强求了)一个星期后,我为了到学校出席第一堂课再度骑上自行车前往大学。

要把依然深深刻印在心头的那个少女异常的行径给忘记,一星期的周期实在太短了,但又不能老当个家里蹲(我已经记不太清楚当时是不是已经有家里蹲这个名词了,总之就当是种语意上的表现手法)。那时的我还是个大学生,当然不能动不动就跷课。不对,大学的课堂其实对于学生出不出席没那么硬性规定,但我在某些奇怪的地方就是异常认真,既然都已经修了这门课,我认为就得确实取得学分才行。这一点至今仍没有改变,可以说这种自我强迫的做法就是我的生活态度吧。

但如果是为了安全起见,如果活得更谨慎警戒一些,我或许该藉此机会改变上学的路径才对。在这座呈棋盘状构筑而成的城市里,改变路径明明是不可欠缺的环节之一,如果会一而再地检查玄关大门有没有确实上锁,总是谨慎过活的我就应该趁早变更上学路径才对。

只可惜当时的我想都没想过这件事,就这么踩着自行车驰骋在一如往常的上学路径上,途中当然也会经过出事的那条斑马线。

事发现场隔天就被清扫乾凈,用清扫这个字眼似乎不太好,就说『处理』吧,已经处理过的马路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般地出现在我面前。斑马线的这头当然摆了好几束鲜花,那应该是与被害者同年级的学生供奉的,上头还点缀着小孩子亲手写下的缅怀留言。明知道不该抱有这种想法,但只要一想到那些留言中可能也有那个少女所写的,我就觉得那些花束实在很恐怖,甚至努力不让那些东西映入视野之中。

从来没有一条路上的红灯会让我如此诅咒忌惮,但在见过那么触目惊心的一幕后,我实在没办法不把交通灯志当一回事。就算不是那样,曾目击过许多交通意外的我平常也都很谨慎地只要黄灯一亮就会立刻停下,直到现在也是如此。因为没办法用飞的,我只能乖乖待在原地等待绿灯亮起,在仔细确认左右都没有来车后,才挪动双脚骑过那条曾经发生意外的斑马线。自行车的轮胎必须压过不久前曾沾染了少女血肉飞溅的大马路,我当然也觉得很冒渎,但要是这么说的话,这个世界上应该不存在从来没死过人的座标吧。可能甚至连没有杀人命案的座标都不存在。说得极端一点,活在世上的人们对死者本来就是种冒渎。至少在见多了交通意外、死亡事故后,我当时的价值观就是如此。现在我已迈入三十大关,当时的价值观多多少少也有些改变,其实我自己也不是没发现,不过现在不是说那种话的时候。

现在该说的,是那个正穿过斑马线,準备往前方的下坡路段骑去,希望成为作家的大学生身上所发生的故事。如同刚走过一段极不安稳的桥身,无法否定的是他当时的心情多少是有些放鬆的。但就算他依然绷紧神经,大概也避不开在那之后所发生的事吧。

在那之后,我的自行车,我的登山越野车猛地停止了运转。就算突然踩煞车,也不可能会以那么唐突的方式停止运作,而正骑着自行车的我理所当然就这么被抛了出去。弹飞到半空中的我没多久就被狠狠地摔在柏油路面上,利用这段腾空的时间先来说明一下我的自行车刚才发生了什么事吧。我所骑的自行车车轮被人从旁插进了铁制球棒之类的东西。对方并不是见缝插针似地瞄準了轮辐间隙,而是从一段距离外蛮横粗鲁地扔来了那根铁棒。

若有一点想像力,应该知道这么做会让自行车变得怎样、骑在自行车上的骑士又会受到多大的伤害吧?不,就算没有半分想像力,也该知道这是被禁止的危险行为。自行车的骨架经过这番折腾当然不可能完好如初,骑在自行车上的人也不可能平安无事。就算这样的想法瞬间窜过脑海,也绝对是不能付诸实行的恶作剧。

恶作剧?为什么会忽然冒出不过是出自小孩子的小小坏心眼似的说词呢?或许有些读者会为此感到疑惑不解。甚至可能有人会提出「身为一名作家,不是应该更清楚地表达这是种犯罪行为,是有意图的暴力伤害才对吗!」这样的见解。

可是,这里用恶作剧来形容才是正确的。因为干出这件事的犯人,确实就是个年纪还很小的孩子。就年龄来说,既然无法以刑法将其问罪,在文章中也就很难用犯罪描写来定义了吧。

经历过在半空中飘浮,最后终于以背部着地摔向柏油路面的我几乎去了半条命,全身上下都痛得不得了,连动都无法动弹。没有以头部着地真是不幸中的大幸,但仍免不了意识模糊。

我想起了过去曾遭遇过的两次交通事故。其中一次受的伤算是相当严重,但光就意外发生后的混乱状况来说,根本无法与这一次相提并论。

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真的一点都不明白。

如同之前所做的说明,有根铁棒插进了自行车的车辐之间等等的状况……都是事后才搞清楚的,当时突然被弹飞到半空中、又重重摔向地面的我哪有可能注意到这些状况。

国中时学习过的柔道功夫在这时发挥了功效,我在无意识的状态下摆出了能将身体伤害降到最低的姿势,还好当时并没有演变成骨折之类的重伤,但精神上却承受了比骨折还要严重的创伤。如此不合常理的意外着实带给我莫大的冲击。

唔……

在那种混乱的状态下,意识已模糊不清的我仰倒在地,换句话说,我是面对着天空躺在柏油路面上的,此时有一名人物凑上前来窥视着我的脸孔,同时遮断了我的视野。

人物,这种用词似乎是有些夸张了。其实我自己也不晓得这种说法恰不恰当。因为那个正露出兴味盎然的表情紧盯着我的人,是个看起来还很稚幼的小女孩……不对。

这种刻意迂迴的、过多描写的叙述方式简直像是在写小说一样嘛。我明明再三告诫过自己这不是故事而是事件,不是小说是曾发生过的事情,所以一点都不需要过度的文字赘述,想不到因为职业病的关係,我还是不由自主说了这么多。

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只是单纯的职业病发,而不是个人的习惯显露出来了才对。

将过去曾发生在自己身上的那起事件、那段往事以这种方式叙述出来,或许是我本人企盼着能藉此将那个孩子编写进虚构的世界里吧。

这梦想若能成真就再理想不过了。如果能把那段过去、那种精神创伤变成故事中的一环,我应该就能得到救赎。但我也不得不意识到,这种想法实在过于自我矛盾了。

毕竟如果没有发生过那件事,肯定就不会有现在的我。先不管我会不会因此而无法成为一名小说家,但写故事的执笔速度绝对不会像现在一样。

所以我无法否定那一段过去,更别说把它当成虚构出来的情节了。我必须认同那起事件是确实存在的现实,我必须牢牢记住才行。

但不能过度赘述。

于是我只需要说明──这时候窥视着我的小女孩就是一个星期前我所目击的、那个在冲到朋友身边之前还不忘将电玩游戏确实存档的女孩子──除此之外绝对不要使用什么奇怪的比喻。

除了不要过度渲染文笔之外,我还是得确实叙述出真正的事实才行。其实当时,我并没有马上认出那个窥视着我的少女,就是一个星期前的那个女孩子。

因为那时我才刚被弹起又重重摔落地面,除了脑子混乱得搞不清楚状况,意识也变得模糊不清。但更重要的是,我从以前就很不擅记住别人的长相。

说出这件事,可以当成是变相的公开自己就是与社会格格不入,换言之,对像我这种希望被大家当成怪人的家伙来说,这可是相当值得自傲的一件事,说得夸张点就是我从来不记得别人长什么样子,其实「记不住」才是正确的说法……但这样的解释听起来好像是我的记忆力有什么问题,恐怕会让大家误会了。我个人是真的觉得很自豪啦,但又不免有些担心,单纯以记忆力而言,我还挺有自信的。但有自信归有自信,我还是没办法记住别人的长相。为了记住别人的长相而下足苦工,那种努力的过程我也完全无法理解,这或许才是最贴近事实的说法吧。

就像觉得出现在电视萤幕里的艺人看起来全都一样,或是没办法分辨杂誌封面的偶像有哪里不同,我想不管是谁都曾经遇过这种状况吧。只要说出名字就好像曾在哪里听过,但放眼望去,每个人怎么看都长得一模一样之类的……就跟以上的比喻差不多,只是我对于近在身边的对象也常分不清楚谁是谁。

当没兴趣的类型出现在眼前时,人类似乎就会出现这种现象。为了让大家更容易明白,就用小说来比喻好了。在我这种重度推理小说迷眼中,推理小说可是有许多繁细的分类区别的,但在一般社会大众的眼中,推理小说就是推理小说,全都是同一类型……唔,不对,用颜色来比喻应该比较容易理解吧。在画家眼中,绿色、浅绿色、深绿色、淡绿色还有铬绿色全是不一样的色彩,但由不是画家的人来看,那些色彩全都叫做『绿色』……奇怪,怎么好像愈说愈糊涂了,总而言之,我就是没办法区分人类的长相。确实只要见过面、聊过天、说起谁是谁的时候,我还是认得出来,但如果那个人不在现场,就算给我看了那个人的照片,我还是完全搞不清楚。是不至于会说出「这不是我认识的人」,但也说不出「我认识这个人」这样违心之论。我实在没办法把照片里的这个人跟我认识的那个人当成同一个人。

「老师啊,简而言之,您就是对人类没有兴趣嘛,像你这样的人居然还敢恬不知耻地当一个作家呢。」面对这样的指责,我当然会难过得垂头丧气,但如果能给我一个自圆其说的机会,就让我主张正因为如此我才会立志当一名作家啊。为了搞懂人类,我才会努力想成为小说家。无论如何,这确实是我想成为作家很重要的动机之一。以将来的梦想来说,这样的理由是有些怪异,但若把职业当成生存的目的,我认为这样的选择是很正确的。

话题似乎有些偏离了……总而言之,一开始我并没有认出眼前这个窥视着我的少女,就是一星期前遇见的那个女孩子,相反地,我还以为她是担心我而特地跑过来关心状况的亲切小孩呢。

看在无法区分人类的我眼中,小孩子怎么看都只是小孩子,因为已经说好不要具体地详加描述,我也不打算说出少女的外表如何又如何,就任由各位读者去想像吧,不过我倒是可以透露一点助长大家对少女的想像,那就是──她看起来就是十足像个小孩的小孩子。至少从外表看来,她并没有任何异样之处。

这并不是杜撰出来的故事,也就是说,她只是个普通的小孩,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人类。

虽然是再理所当然不过的事。

「…………………………」

少女似乎开口喃喃说了什么,但听不清楚。当时我的意识已经相当朦胧,但另一个原因大概是少女的声音实在太小了,而且她似乎不是在对我说话,也不是为了确认我还有没有意识才出声呼唤。换言之,她只是在自言自语。

直到现在,我还是不知道少女当时到底说了什么,试着努力推敲一下,回忆少女当时嘴部的开合动作,我在想,少女或许是这么说的:

『没有受伤吗?』

重複一遍,这只是我的想像。从之后我所认识的少女性格与当时的状况考量,才会做出也许可能说不定是这样的推测。事实上,她所说的可能压根不是这种会留下印象的字句。也许她当时只是喃喃自语着『肚子好饿啊』之类的,想想似乎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总而言之,如果是她,说出这种话也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反而更让人觉得合理。

用不着多加着墨,我想读者们应该都已经猜到了……可是这时还仰倒在地的我并不知情……那个拿铁棒插进我所骑的自行车轮辐里的犯人不是别人,就是这名少女。

明明是自己做出如此粗野的犯罪行为,却还担心弹飞出去的被害者有没有受伤的纯真少女。

如果她真的有说那种话,也未免太过恐怖了。刚才我也说过了,只要有一点想像力就该知道把铁棒插进自行车的轮辐里会引发怎样的下场,就算缺乏想像力也该知道这原本就是被禁止的危险行为,可是少女真的是什么都不懂才做出这种举动,事后也完全无法理解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有哪里出现了偏差。基本来说,她就是有哪里不太对劲。

只是这时候的我,因为没听清楚少女到底说了什么,当然也就没有为此感到惊惧战慄,唯一能感受到的只有布满整片背部火辣辣的疼痛,还有对特地过来关心我有没有问题的少女的感谢之情,然后我就失去意识了。

对了,我要针对一事稍作修正。

这个时候,我的越野登山车已经被破坏得再不敷使用了,但刺穿车轮的并非铁棒。而是国小音乐课会使用到的直笛。一支高音直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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