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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泽避怪图曰
饭甑作声鬼名
敛女有此怪则
呼鬼名其怪忽
自灭
于梦中思及此
——画图百器徒然袋/卷之下
1
大河内康治苦思恶想了老半天,最后用力撇了下嘴角,说:
「我介绍个侦探给你吧。」
「侦探?」
这种纠纷找侦探,岂不是奇怪了些?正因为这么想,我以为我听错了,当下反问回去。
「没错,侦探。」大河内以他一贯的阴郁调子重複道。
「……说到侦探,不是些……对,不都是些进行跟蹤、偷窥、品行调查、查证身分这类事情的人吗?」
我进一步追问,结果大河内说,「不是。」
「不是徵信社、调查公司那一类的。」大河内再次强调,眯起眼角飞扬的双眼,撇下的嘴巴瘪缩起来。
接着这个大肆宣扬自己是个乖僻者的家伙沉吟了一声,将视线从我身上别开,食指叩叩敲起桌上被摸髒了的布面书籍。那是他的随身书,不晓得是尼采还是沙特的哲学着作。
大河内瞥了封面一眼,想到什么似地说了:
「对了,不是有一种书叫侦探小说吗?」
「侦探小说?你是说那种以消遗为目的、描写杀人的不正经娱乐小说吗?」
「不一定都不正经吧。」大河内说,「姑且不论战时国内的文坛状况,最近侦探小说不是已经广为人知了吗?」
「是吗?」
「应该是吧?不巧的是,我不读那类小说,但许多人都称讚它有趣呢。对了,前阵子拿下芥川奖的那个……松本某人,那个人不就写侦探小说吗?」
「你说松本清张吗?我也读了他的得奖作品《某〈小仓日记〉传》……可是我记得里面并没有侦探啊?」
「这样啊,那是我搞错了吗?那你知道什么小栗还是梦野的吗※吗?你不读他们的书吗?」
(※指侦探作家小栗虫太郎(一九〇一~一九四六)及梦野久作(一八八九~一九三六)。)
「你是说江户川乱步或大下宇陀儿※那些人吗?」我只想得到这些人。
(※大下宇陀儿(一八九六~一九六六),与江户江乱步、梦野久作同为当时的人气侦探小说作家。)
「是啊,就是那些人写的小说。你不读吗?」
「完全不读。」
遗憾的是,我不喜欢那类小说,几乎没怎么读过。我记得的顶多只有横沟正史的几篇极短篇,而且里面也没有侦探活跃,是只有捕快登场的古装小说。这应该不叫侦探小说,而是叫捕物帖吧。搞不好我读的根本是冈本绮堂※。
(※冈本绮堂(一八七二~一九三九),剧作家、小说家,曾写过《番叮皿屋敷》等剧曲剧本,晚年发表《半七捕物帐》等许多时代小说。)
我据实以告,于是大河内盘起胳臂说,「怎么,原来你也不读啊。」表情更加为难了。然后他硬是把话接下去:
「就算没读过,你也知道吧?总之,那一类小说不是都会有那种人吗?所谓的名侦探。」
「名……侦探?你是说夏洛克·福尔摩斯那类的?」
「对对对,就是那个,作者是柯南·道尔吗?」大河内频频点头,「我要介绍给你的,就是那一类的人。」
「哦……拿着放大镜,叼着烟斗的那种?」
「对对对,就是那种名侦探。我来介绍给你吧。」
大河内说道,重新转向我。
他的表情难以形容。与其说是不悦,看起来更像害羞。
大河内是个内向小生,相貌和肩膀线条与宫泽贤治※十分酷似。当然,我不曾见过宫泽贤治本人,但从照片上来看,宫泽贤治应该是大河内那样的脸孔,不过似乎只有我这么想。他好像从来没被人这么说过,所以我也没有点出来,但还是觉得很像,只有髮型不一样。大河内头髮颇长,而且发质相当粗硬,使得他的脸部轮廓显得细长许多,才会让印象大相径庭吧——我如此分析。要是他也剃个一分头,应该就与宫泽贤治维妙维肖了。
(※宫泽贤治(一八九六~一九三三),诗人,童话作家,作品有诗集《春与修罗》,童话《银河铁道之夜》等等。)
「你在发什么愣?」大河内问,「我说侦探,有那么突兀吗?」
「呃,唔……」
那当然突兀了——我心想。
「可是大河内先生,所谓名侦探,是极尽思考推理的极限,揭穿心狠手辣的犯罪者精心设计的诡计,是正义使者吧?但现在……并不是这样的情况啊。说起来,根本没有任何谜团需要推理。不管怎么样,我早就知道这件事的歹徒——或者说加害人,是谁了。所以还是找法律专家,或是谈判手腕高明的生意人之类的,比较……」
「唔唔……」大河内再次盘起胳膊沉默下去了。他看似困窘地摇头晃脑,嘴角下垂的嘴巴从某些角度看上去也像是在笑,真不可思议。
「……他是不推理的。」一番沉思之后,大河内说道。
「不推理?那么是只调查吗?那样的话,就算你说他是个名侦探,也和一般的普通侦探没什么两样了。就是因为用脑,才会被冠上名侦探这样的称号,不是吗?」
「不,你这样说就不对了。」大河内否定,「就算是一般总是调查外遇案件的侦探,也会动脑吧,思考又不是名侦探的特权。相反的,就算名侦探想到再怎么精采出奇的案件真相;面对现实案件的被害人或歹徒,也没有时间悠哉地长篇大论,炫耀他的纸上空谈。再说,现实生活中才不可能有那样缜密的推理。就算有,也无法证明,就算证明得了,也没有任何法律根据……」
再怎么推理,都是白费工夫——大河内说。
「脑筋动得快、洞察力敏锐、辩才无碍——这些似乎都不是名侦探的条件。只是聊胜于无罢了。」
「可是……那么名侦探为什么会是名侦探?」
听我这么问,大河内立刻答道,「是自觉啊,自觉。」
一头雾水。
大河内看了看我,大概是察觉出我的不解,「我说的那个人,别说是推理了,恐怕根本也不调查。」
「根、根本也不调查?」
「应该吧。」
什么意思?那他到底会什么?
我不安了起来。
大河内在杯中倒茶,喝了一口。他接着强调似地低喃道,「不是不做,是做不来才对。」
我益发不安了。
同时,还有些失望。
我之所以特地向公司请假.不远千里地来到千叶,拜访平素并不那么熟稔的大河内,是有一番深刻内情的。我绝不是来找他进行这番脱线的侦探问答。
——没错。
我和大河内是大约三年前,在东北一处温泉疗养区认识的。
只有老人与病人的乡间温泉区的萧瑟景色中,大河内一个人显得格外突出。一问之下,才知道他是随同一个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进驻军将校过来视察的,当时大河内担任进驻军的口译之职。
至于我,当时正陷入人生的谷底。
在那不久之前……
我从事电气配线施工业,在工作中从高楼屋顶摔落,严重地摔伤了腰。
伤虽然好了,却留下了后遗症。医生宣告我再也无法在高处进行精密作业,我身为配线工的生命算是就此终结。所以虽然表面上宣称是为了疗养而长期逗留,但我也确实是处于半自暴自弃的状态。
我泡在温泉里,满脑子只想着自己即将成为社会边缘人。
事到如今,我不想再投入别的行业。
虽然不到想寻短的地步,但也是过一天算一天的状态。我热爱我的工作,更重要的是我还年轻。虽然是才短短三年前的事,但当时的我,脑中的想法真是比现在青涩太多了。
就在那个时候,我认识了大河内。
我不记得是什么契机了,我在不知不觉间向他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的遭遇。
听我全部说完后,大河内提起他在旧制高校时代也曾经从校舍屋顶跳下来过。他解释说那是某种抗议行动,但我记得我完全无法理解他的话。
我想我当时应该是一脸错愕。
大河内对着这样的我,口齿不清地谈起深奥的哲学话题。我完全听不懂那些名字诡异的人抱持着什么样的思想,但我荒芜的内心一点一滴地被滋润了。
应该只是心理作用,但我开始觉得前景有了一些希望。
大河内不到一星期就离开温泉区了,临走前我请他告诉我连络方式。如今回想,我实在不明白我为什么那么做,但当时的我应该是透过与大河内这种飘逸不俗的人交谈,找到了某些救赎。
后来——
我们几度鱼雁往返,见过几次。我对今后的去向犹豫不决,只想找个人商量。
结果我决定从配线工转职到製图工。
因此我必须学习必要的知识,幸而老闆盛情相助,我得以不必离开原来的职场。老闆允许我留下,一面打杂,一面学习,直到能够独当一面。
所以就算称他是恩人太夸张,但说是多亏了大河内,我才能重返社会也无妨吧。因为我能够打起精神重新出发,大多都要归功于与他结识的那段经验。
现在的大河内辞掉了口译工作,余暇时经营家里的板金工厂,同时慢慢地翻译哲学书籍。我们一年以上没有见面了。
连我自己都觉得薄情,若非发生了那种事,或许我根本不会想起大河内。
那种事……
真的只能说是那种事,就算知道了也无可奈何。那事可恶到了无法形容的地步,教人愤恨得无处发泄。
——那是……
五个月前,刚进入二月的时候,我接到外甥女早苗自杀未遂的消息。
早苗是我大姐的女儿。说是姐姐,但大姐跟么儿的我相差了十五岁之多,我对她完全没有姐弟的感觉。要论兄弟姐妹的话,我因为没有弟妹,对于外甥女早苗,反而是以哥哥的态度和她相处。对我来说,比起大姐,外甥女早苗的年纪跟我近多。
所以我们从小就经常玩在一块儿。
长大以后,虽然已经不会厮混在一起了,但母亲还在世时,亲戚经常聚集在老家,所以一年可以见上好几回。八年前母亲过世后,我与大姐家不再那么频繁往来,疏远了一阵子。而在去年春天,我听说早苗被一个大户人家雇去当丫鬟。用现代的说法,就是包吃住的女佣吧。我听到这件事时,还悠哉地想,那孩子也大了,难怪我觉得自己老了。
所以从亲戚那里听到早苗自杀的消息时,我真是错愕极了。
早苗是个瘦巴巴的小丫头。
她怎么可能寻短……?
可是……那已经是好几年前——也有可能是更早以前的——只是我记忆中的早苗罢了。
早苗小我五岁,那么她今年应该十八了。
已经不是小孩子了,这年纪嫁人都不奇怪了。
我撇下一切,先赶过去再说。
早苗睡着了。
她似乎上吊未遂,幸亏绳子断了,而且急救得早,保住了一命。但仔细一看,她的脖子上留着鲜红色的痕迹,教人不忍卒睹——或者该说,看起来实在太骇人了。
我这才听到详情。
姐夫吞吞吐吐地告诉我,早苗在去年秋天,被帮佣人家的少爷和他的狐群狗党暴力伤害。说是暴力,也不是什么拳打脚踢。不,我想应该也挨揍了,但说白了,就是遭到了性侵害。
早苗被人强姦了——而且应该是轮姦。
我大受打击。
因为就像我前面所说的,对我来说,早苗还只是个瘦巴巴的天真幼童。
我内心大概把早苗视为不可能——不,不能够成为性对象的人。虽然这也是因为早苗与我有血缘关係,总之我如此认定,毫不怀疑。
然而这样的早苗,却被狼心狗肺的歹徒集体凌辱了。
我悲伤极了。
比起对歹徒的愤怒,当时的我更感到一股无处排遣的空虚。我再怎么绞尽脑汁,都想不出任何安慰的话语。把它当成一场意外,忘了它吧——我只想得到这种陈腔烂调,但又觉得与其说出这种话,倒不如什么都不要说。
我清楚地记得,我一想到这里,一股强烈的怒意油然而生。
难道就这样忍气吞声吗?——不,绝对办不到!
我如此大力主张,结果姐夫无力地摇了摇头。
大姐和姐夫当然都怒不可遏,早已去找对方抗议、谈判了许多次。
仔细想想,用不着我来插嘴,掌上明珠遭人蹂躏,没有哪个做父母的会忍气吞声的。
然而大姐和姐夫每次前去,对方都没有半点好脸色,总是冷冰冰地把他们撵出大门。
若是紧咬不放,对方就塞几个钱打发。他们不是说赔礼,反而说是施捨。这样几次下来,竟变成大姐夫妇是去勒索金钱似的。
明明是被害人的家属,却被当成贪得无厌的恐吓者。
这真是事与愿违。
他们想要的不是什么赔偿金。
他们要的是有诚意的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