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袭击这座岛的暴风雨已经过境,岛上今天也是晴空万里。今天是个出门的好天气,阿尔冯斯一如往常地在自己的住家準备外出。
在闪耀的阳光下,阿尔冯斯的脸映照在粗糙又不怎么好看的自製木桶里的水面上,他以公王陛下过去赏赐给他的秘银制折剑匕首仔细刮掉鬍子,这把已经用了二十年但依然完全没生鏽的折剑匕首,据说是精灵以前留下来的。接着他换上最好的那件衣襬已经磨损、到处都充满补丁的衣服,将参考数十年前在西大陆看见的东西、自己用草秆製成的凉鞋,换成从五年前开始只要在雨天穿就会进水的破皮靴,佩带在与恐怖的魔物战斗时很可靠、但因为面对野生动物时不太好用而挂在墙上当装饰的秘银细剑。最后用乾燥的草,绑起虽然偶尔会找机会修剪,但一回过神就会变得蓬乱的白髮。
别看阿尔冯斯这样,他可是曾经在东大陆历史最悠久的公园,爬到将军的地位。即使称不上完美,他出门时还是必须尽量打扮得得体一点。毕竟接下来要去的地方,是阿尔冯斯已经来往二十年的特别场所。是阿尔冯斯唯一的希望,同时也可以说是救命恩人们所在的场所……然后也是今天他将最后一次造访的场所。
抱着这样的心情,阿尔冯斯比平常更加认真地整理仪容。
「……好,差不多就这样吧。」
做好準备后,阿尔冯斯用剑在墙上划下一道伤痕。像是为了消除六条直线般,横切的横线。这些简单的记号,就是阿尔冯斯在这里生活的时间,同时标示出阿尔冯斯「特别的日子」。他已经不记得自己等这个日子等了几次。
「那么,出门吧。」
感慨万千地说出这句一如往常的话后,阿尔冯斯离开自己的家。阿尔冯斯的家……就只住了他一个人,墙上划满了彰显特别日的记号的洞窟,就这样陷入静寂。
阿尔冯斯轻鬆地走在熟悉的路上,在太阳抵达正上方前抵达目的地。那是一座能够环视周围的小山丘。山顶上只有稀疏的野草……以及一扇黑门。阿尔冯斯持续走向眼前的目的地。踏着确实又毫无迷惘的脚步,他咽下就快要满出来的口水。
「啊啊,已经隔了七天……」
或许是一个人生活的时间太长,他习惯性地自言自语。阿尔冯斯的心里充满期待,同时想起自己从昨天的宴会结束后就什么也没吃,胃里早就空空如也。他的全身都在期待「那个」。然后,终于抵达黑门前方的阿尔冯斯,毫不犹豫地打开门。伴随着来客铃的声音,门应声开启。
「欢迎光临。」
「嗯,店长!我要咖哩!给我咖哩饭!当然是大碗的!」
像是要打断店长的欢迎般,阿尔冯斯以急迫的语气,喊出他想吃得不得了那道料理的名字。虽然昨天的宴会也提供了各种豪华餐点,但在公国首都现存的料理中,原本就不包含咖哩饭。因此阿尔冯斯的期待愈来愈强烈,在抵达店内的同时就开始点菜。
「好的。请稍等一下。」
店长对一如往常的阿尔冯斯露出苦笑,返回后方的厨房。目送店长离开后,阿尔冯斯坐到他在这间店的老位子。
「受不了,还没好吗?还没好吗?」
无法忍受空腹与期待的阿尔冯斯,才坐下没几分钟就开始焦躁。咖哩饭对他来说是灵魂的味道。甚至可以说他就是为了吃这个特别的存在,才会活到现在。他期待这个东西的心情比谁都强烈。
在吃到咖哩饭之前,他完全不在意周围的声音。因为他在这间店最期待的东西,就是咖哩饭。
「久等了。这是咖哩饭。」
过了五分钟后,那道料理终于被放在阿尔冯斯面前。
盛在大盘子里的咖哩饭。小山般的白饭上,是加了大块配菜的褐色咖哩酱。装在小壶里的红色福神渍,是一种蔬菜的腌渍品。另外为了清掉嘴巴的味道,还有一个装了大量柠檬水的杯子和散发银色光泽的水壶。同样受到来自天花板的光芒照耀,尺寸偏大的汤匙反射出耀眼的银光。
(嗯,果然这个咖哩饭才是至高无上的存在。)
布置得完美无缺的餐桌。睽违七天的大餐。使用了大量让阿尔冯斯爱到难以自拔的辛香料的刺激香味,通过他高挺的鼻子,直击他为了今天特地準备、从早上开始就什么也没吃的胃袋。
「很好~很好……」
阿尔冯斯满意地对一如往常的那个点点头,拿起散发银色光泽的汤匙。他轻轻从眼前的咖哩山舀起一匙。加了大量肉与蔬菜的咖哩酱铺在白饭上,让褐色与白色彼此重叠。阿尔冯斯将盛了缩小版咖哩饭的汤匙送进嘴里……开始咀嚼。
(嗯,好辣!)
首先感觉到的,是辣味。使用了大量在故乡的公国算是贵重品的辛香料,以绝妙的平衡调配出来的辣味袭向阿尔冯斯。虽然第一次吃时,他不禁被这股辣味吓到,但现在非常熟悉咖哩的阿尔冯斯,已经能够边咀嚼边细细品味。他感觉得出来,辣味以外的味道正接连浮现并混合在一起。
咀嚼白饭后,就会释放出独特的甜味。煮到入口即化、切成大块的猪肉不仅没有腥味,还蕴含了丰富的油脂。欧拉尼耶的美味大量融入咖哩酱,之后才放下去炖煮、依然保留原形的欧拉尼耶也彻底吸收了咖哩的味道,在蕴含辣味的同时,也随着被煮熟而产生甜味。
橘色的卡琉特,以及阿尔冯斯在公国时还不认识的蔬菜……按照其他客人的说法,似乎是帝国名产的男爵果实,也同样吸饱了咖哩的味道,变得又辣又软。这些配料在口中化开,创造出一个新的味道。
「嗯,好吃。」
阿尔冯斯感慨万千地吐出这句话。仔细回想,在他变得爱来这间店的期间,即使包含店长换人在内,有许多事情都变了,但就只有这个美味的味道不变。品尝完第一口后,马上又会想吃第二口……之后他狼吞虎咽地吃着咖哩饭,只有偶尔会配一下福种渍与柠檬水。辣味强烈的咖哩酱,让身体从内侧开始热起来,阿尔冯斯的额头上……流下一道汗水。不过他的手没停,而且也停不了。他反覆地用汤匙舀起咖哩饭,不断送进嘴里。
没错,这才是咖哩饭。辣味,以及各种滋味混合在一起,形成压倒性的美味,并逐渐填满肚子的感觉。这个感觉,就是让阿尔冯斯爱咖哩饭爱到无法自拔的理由。
根据他以前从担任前任店长的老人那里听来的话,咖哩饭在异世界似乎是最受欢迎的西餐料理之一。这个味道非常有说服力。至少阿尔冯斯平常吃的那些只撒洒了盐就拿去烤的肉和鱼,或是直接生吃的坚果和果实根本无法比拟。
(仔细想想,我明明已经吃了上千次……但还是完全吃不腻。)
正因为今天是最后一次,所以他在嘴里塞满咖哩的同时,怀抱着这样的心情回想起第一次来到这间店时的事情。不晓得幸或不幸,在拚了命击倒住在岛上那只堪称岛主的恐怖魔物后,独自活了下来的他于探索岛屿时发现那扇门,并第一次来到这间店。由于将全副心力都投入与岛主的战斗,那三天都只吃附近的果实果腹的他一听说这里是餐厅,马上就主张自己有钱,要人儘快上菜,就在他豪迈地扔出已经好一阵子无处可花的金币点菜时,前任店长如此说道:
『嗯~目前能立刻上菜的只有咖哩,这样可以吗?』
然后端出来的就是咖哩饭。直到三十五岁才遇见的未知美味,在阿尔冯斯筋疲力竭并饿得发昏时用那股辣味刺激他的食慾,他还清楚记得当时自己以令人惊讶的速度狼吞虎咽。
在那之后,他来这间店的次数已经超过一千次。期待着这七天一次的日子活过六天,在七天一次的DOYOU日持续来这间店吃咖哩饭。
「嗯。咖哩饭果然最棒了。照烧鸡肉、蛋包饭和猪排饭都是邪道……」
阿尔冯斯吐出带着咖哩味的气息,同时回想起几年前发生的事情,当时他也讲出了一模一样的感想。结果与穿着西大陆风格的衣服、实力与阿尔冯斯相当的武士「照烧鸡肉」;恐怖的魔物,蜥蜴人的勇者「蛋包饭」;拥有魁梧身躯与狮子头颅的魔族剑斗王「猪排饭」等三人起了激烈的争执,差点被列为「拒绝往来户」,就连最后四人拚命向店长道歉的事情,现在也成了美好的回忆,不过阿尔冯斯依然不改自己的结论。
无论其他人怎么说,最能享受米饭美味的料理都是咖哩饭。这是绝对无法动摇的真实。
「呼……」
不过短短十分钟,就将盘子上堆得尖尖的咖哩饭吃完的阿尔冯斯,满足地吐出带有咖哩味的气息。
「嗨,你还是一样吃得那么豪迈呢。」
看见这样的场景,一位认识的客人……「炸里肌猪排」向阿尔冯斯搭话。
「这不算什么,我只是肚子饿了而已。店长,请再给我一份。当然是大碗的。」
阿尔冯斯照常露出从容的表情,用湿毛巾擦着嘴角加点新的咖哩饭。
「真是的。你每次都只吃咖哩。真亏你吃不腻。」
「怎么可能会腻。咖哩有无限的可能。你才是偶尔该试试炸猪排咖哩吧?那也很好吃喔。比像这样直接吃好多了。」
姑且解决了饿肚子的问题后,阿尔冯斯半开玩笑地回答「炸里肌猪排」。
对阿尔冯斯来说,这间店的料理大致可以分成两类。适合咖哩的东西,以及不适合咖哩的东西。炸猪排和炸虾类大致和咖哩对味。尤其是与炸里肌猪排的组合,更是名列前茅。虽然他是因为知道这点,才认真提出建议——
「我拒绝。和炸里肌猪排最搭的东西,是酱汁与啤酒。这点我绝不退让。」
然而不愧是结合了老头子与魔法师这两种全世界最顽固的人种,「炸里肌猪排」摇头拒绝。
「哼,你一点都没变呢。话说最近有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情吗?」
阿尔冯斯也不追究,若无其事地向「炸里肌猪排」问道。
「这个嘛……」
就这样,阿尔冯斯和「炸里肌猪排」一如往常地开始聊天。只有在店里能做到,与包含异国人民在内的其他人类的閑聊。这也是阿尔冯斯极度喜爱这里的其中一个理由。
……阿尔冯斯仔细品尝如果是在平常住的那个地方,直到三天前都绝对无法取得的那个东西……第二盘的咖哩饭。
「店长,受你照顾了。我要向你道谢。」
没多久,吃完第二盘大份咖哩的阿尔冯斯起身向店长道谢。这是他发自内心的话。要不是有这间店,他应该早就没命了。正因为明白这点,他才会说出这句话。
「是的,谢谢惠顾。欢迎再度光临。」
这句话,让店长有些惊讶地回答。虽然店长知道阿尔冯斯是在自己继承这间店前,也就是从前任店长时代开始光顾的常客,但在这位店长的记忆里,感觉这还是第一次被他像这样当面道谢。按照平常的习惯,阿尔冯斯从很久以前开始就是用金币预付餐费,在吃完后直接离开。
「嗯,以后有缘再见。」
想到将来的事情,阿尔冯斯有些寂寞地离开这间店……他在心里想着,下次究竟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来这间店。
离开店里不久后,阿尔冯斯看着长年居住的岛屿逐渐远去、轻轻叹了口气。
「弗琉盖尔大人。您怎么了吗?」
一旁的贵族士官,紧张地向阿尔冯斯……被誉为前公国最强的海军将军的阿尔冯斯.弗琉盖尔问道。距今约二十年前,在阿尔冯斯担任某艘航往西大陆的商船的护卫时,曾与被惧为海之主的库拉肯展开一场海战,作为让商船逃跑的代价,他的军船因此沉没,身为船长的阿尔冯斯,就这样成了行蹤不明的传说将军。在知道这个男人后来漂流到一个偏离航路、无人造访的海上孤岛,就这样独力活到现在时,贵族士官大吃一惊。
普通人应该早就绝望地自我了断,或是因为生病受伤而去世。不过他活下来了。在烈日的照耀下,遵照弱肉强食的法则打倒岛上的猛兽当成食物,孤身一人在这座岛上生活了二十年。
因为遭遇暴风雨而偏离航路,为了修补船身而靠近这座岛的军船,是在三天前遇见几乎变成野人的阿尔冯斯。在为期三天的紧急补修结束后,他们让这位刚巡视完自己长年生活的岛屿的前将军上船,载他离开这座岛。一行人就这样朝怀念的祖国——公国航行。
「……仔细想想,单纯等七千天,和反覆等短短的七天一千次,意义完全不同呢。」
阿尔冯斯看着逐渐远去的岛屿低喃道。
「是的?请问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我只是在自言自语。别放在心上。」
对无法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出言询问的士官露出苦笑后,阿尔冯斯如此回答。
(……不晓得公园那里,是不是也有那扇门?)
他心里突然浮现出这个疑问。
阿尔冯斯曾经听其他客人提过,那扇门分布在世界各地,实际上造访那间店的客人,就连出身的大陆都不尽相同。既然如此,自己敬爱的故乡—公国就算有那扇门也不奇怪。
(……来找找看好了。)
反正自己已经年过五十,将军之位也早已轮替两次,听说弗琉盖尔家的当家之位,也早就由儿子继承。回到公国后,能自由行动的时间应该多到用不完。阿尔冯斯决定要将部分时间用在设法与咖哩饭重逢。
(我记得……有位客人就是公国的骑士。)
「照烧鸡肉」最近带了一个喜欢搭配咖哩会很好吃的炸虾的骑士来,在想起那位骑士穿着公国风格的军装后,阿尔冯斯获得确信。在公园的某处一定也有门,只要有心一定找得到。
(回去后就来找吧。)
阿尔冯斯茫然地下定决心。航往公国的军船持续随波摇晃。
……三个月后。阿尔冯斯造访了那里。距离公国首都,骑马只要一刻钟。座落在周围空无一物的荒野中,一间看起来随时会倒塌的小屋。
「果然有啊。」
至今仍戒不掉自言自语的阿尔冯斯,看向那个……装着与周围不搭调的熟悉黑门的小屋。
阿尔冯斯的打扮和以前不同。虽然细剑和折剑匕首都没变,但身上的衣服一点灰尘也没有,全新的靴子也擦得亮晶晶。由公园技术高超的美容师修剪的鬍子散发出威严,头髮也剪短到给人清洁的印象。
那是与公国前将军这个身分相符的打扮。之所以没有随从或护卫,是为了让早就将当家之位让出去、已经是退休之身的自己能轻鬆行动。
「意外地在附近就有呢。」
光是抵达公园首都,就花了一个月。之后他又花两个月向四处旅行的半身人打听,或是调查有印象的「常客」的线索。阿尔冯斯压抑自己焦急的心情,用力打开门。门上的来客铃发出响亮的铃声。
「欢迎……咦?阿尔冯斯先生,好久不见了。」
「嗯,好久不见!不过先给我咖哩!马上把咖哩饭端出来!我已经三个月没吃咖哩饭了!」
寻求咖哩的宏亮声音,一如往常地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