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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讀書之秋,永不褪色的記憶

作者:三萩千夜 字数:2551 更新:2022-11-09 00:15:59

台版 转自 轻之国度

图源:流哲不哼太

录入:流哲不哼太

出去旅行吧。

前往我不知道的地点、我不知道的世界。

为了亲眼确认那里有什么,

为了让我走过的足迹留在新天地。

于是,我找到了……

所有人梦寐以求

美不胜收的桃花源

──摘自千夜一夜着《旅行与我的故事》

不瞒各位,我爱过一本书。

我曾经最喜欢那本书──也就是她了。

我在高三那年的秋天来临前遇见她。

……直到十年过去的今时今日,我仍忘不了与她相遇的事。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得知「幻本」的存在。

她是本非常美丽的书。

无论是装帧、里头描写的故事、还是「书中人」──也就是她,看在当时的我眼中皆无比耀眼。

明明已经是大人了,却还隐约散发出少女般奔放的气息──她的内在就是个这样的故事──对于当时的我来说,简直比盛夏的阳光还耀眼,令我睁不开眼睛。明知伸出手去也抓不住她,所以才更……

「并,你喜欢我吗?」

她是会把这种事轻易问出口的人。

如今我已能坦然说出心中所想,只可惜当时的我还是个不愿意让别人知道我在想什么的少年。就连努力保持笑容的现在,偶尔还是会被朔夜形容为「笑面虎」,大概也因为当时的我尚未完全消失。

当时的我把下流和高尚的想法一起埋藏在内心深处,盖上盖子,不知该如何表达。

我怕一旦讲出真心话,不晓得别人会作何反应。

因此就连她的问题,我也这么回答:

「……才没有。」

骗人的,我才没有不喜欢她。

她应该也已经知道我的心意了。

因为我一再一再地阅读她。

若不是因为喜欢,谁会看一本书看得比教科书或参考书还勤,谁会反覆阅读特别中意的句子直到几乎可以倒背如流。至少当时的我不会做这么无谓的事。

「那你为什么要看我?」

她是本直指内心世界的书,与温和的外表大相径庭。

但我还是拒绝说实话。

「……为了挑毛病。」

「这样啊,为了挑毛病啊。」

她对我过于草率的回答露出落寞的笑容。

当时的我真是个混蛋。

我明明只是想看……想看她书里的故事。

我明明只是想了解……想了解她的事。

我明明喜欢得不得了,喜欢到除了她以外,再也无法思考其他事。就算只有一瞬间也好,我也想抚摸她晶莹剔透的雪白肌肤和看似极为柔软的亚麻色长发。

她就是我的全世界,除了她以外,我再也看不见其他东西。无论是我自己的立场还是未来,一切的一切都被她佔据。可恨的是,我笨到连这样的心情都没能好好地向她表达。

当我意识到这一切时,她已经离我而去了……

「汪!」

这个声音令我回过神来。

望向柜檯后面,有只头上顶着袖珍书的豆柴──幻本豆太──正朝我摇尾巴。看来是豆太的叫声将我从十年前的记忆里拉回来。

豆太好像是要我陪它玩,真可爱。

「啊,这么说来,读美和朔夜今天都不在。」

一年前开始来打工的读美。

现在的她就跟十年前的我一样,就读高中三年级,开始进入课业繁重的时期,所以打工的时间也变少了。

豆太很喜欢读美,但是跟同为幻本的笃武和芽衣不太合拍,所以找不到人陪它玩的时候,就会跑来找我。或许是喜欢人类的手吧,真是个可爱的家伙。

曾是幻本的朔夜为了融入人类的生活,似乎也在努力工作中。

我都说愿意收留他了,他却坚决不点头。明知这家伙的个性就是这样,但我还是想照顾他。因为他也是我遇到的幻本之一……

豆太和朔夜都是我在寻找「她」的旅途中遇到的书。

可是这件事我没告诉任何人。

为了神之书来偷东西的笃武另当别论,要是告诉芽衣,肯定只会换来她彷佛看到髒东西的眼神和一句「你好噁心……」事实上,只是我自己不好意思说出口。

「少爷,下午茶的时间快到了,今天打算在哪里喝茶?」

我在柜檯里没完没了地抚摸着豆太的本体,也就是它头上的袖珍书时,徒尔问我。

徒尔身材魁梧,散发出来的压力就连棕熊也会哭着逃跑,让人能一下子意识到他的存在,也能隐藏自己的气息,真是善于应变的家伙,令我佩服不已。

顺带一提,这位名叫缀谷徒尔的管家是我在寻找她的旅途中遇到的第二本幻本。

第一本是神明的幻本。

因此,唯有神明和徒尔对我心口不一的时期了若指掌。

朔夜因为和读美两情相悦而变成人类的去年夏天,我已经能打从内心祝福他们,可是当徒尔变成人类的时候,我在精神上还是个孩子,对他做了很幼稚的事,俨然变成我想消除的黑历史之一。

……我好羡慕他们。

幻本与读者两情相悦──这是我没能办到的事。

因此我对神明产生了共鸣。很遗憾只有起初交谈过几句,后来就再也没机会讲到话,虽然我认为身为同样理解一段恋情无法开花结果的人,我们肯定能成为好朋友。

不过,或许神明也知道这只是互相取暖,所以才不跟我说话。也或许是不想我因为这件事缠上祂,所以才避着我。因为神明很清楚一扯到这件事,我会变得有多麻烦……

「今天读美和朔夜都不在……徒尔,你可以陪陪我吗?」

「只要少爷不嫌弃。」

「我高兴都还来不及了。天气渐渐转凉,总觉得今天有点孤单呢。要是朔夜也在,他大概要喝咖啡吧,既然跟你一起,来杯红茶如何?」

我笑着说,徒尔点头回答:「了解。」走出店外。

我目送他壮硕的身影去后面的房间準备,在心里对他说声:「一直以来感谢你了。」

我九年前遇见他,从他开始为我泡红茶已经过了六年。感觉时间过得好快,又不是那么快的感觉。在那之后,我是否也变得坚强一点呢……

「……在等美味的红茶泡好前,我先陪你玩吧,豆太。」

「汪!」

「话说回来,如果你也跟谁两情相悦的话,是不是就能碰到你了?」

我问豆太,豆太侧着小脑袋瓜,一脸「你在说什么?」的反应。我蹲下来,抚抚它头上的袖珍书,豆太兴高采烈地摇尾巴。啊,好疗愈啊……

要是有读者能独佔这本书,那个人该有多幸运啊。

不想割爱,所以不给初来乍到的客人看,但是,万一愿意真心爱护它的读者出现了,就应该大方地送它离开不是吗?没错,如果是愿意真心爱护它的人……

……至今,每当我思考到分离这档事,都会不禁想起。

不对……是不小心想起。

想起摸到她的感觉、拿起她的感觉。

她的重量、封面的温度、翻页时的触感、声音。

看着书中的故事时,内心一再被刷新的激动。

意识到自己接触到她的内心世界那一瞬间,胸口的悸动。

当我告诉她内容很好看的时候,她脸上的笑容。

还有,她喊我的声音。

──「并。」

下意识地望向窗外,草木的绿叶开始夹杂着黄色,夏日已接近尾声。

这个发现令我忍不住叹息。

秋天又要来了──与她共度、与她分离的那个季节又要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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