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ric,Etric,古怪的少年Bo~~~~~~~~~~~~~~~~y!」
我坐在家里的屋顶上,对着夜空大声喊唱。唱到一半时被母亲拉下来,挨了一顿臭骂。甚至还有一些所谓的相关人士,也指着我的头骂个不停,但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和他们有什么关係。被比自己高的人骂,音量似乎又大了两成,感觉相当吓人,这让我不禁为自己还只是个矮个儿国中生而感到不甘心。儘管如此,我还是学不乖。
隔天,学校进行了升学就业调查。我毫不犹豫地在表上填写了「我要当主角」。想当然尔,放学后我被叫到了教职员室。班导手上捏着薄薄的升学就业调查表,责备我要我认真填写。四十多岁的班导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看起来像是为这个时代的年轻人担忧一般。出现在班导脸上的皱纹变深了,叹气的频率也一年比一年高。
「你要继续念高中吧?那就给我好好写上志愿学校的名称。」
「念什么学校都可以。我只是想要当主角而已。」
我的回答引起教职员室里其他老师的注意,老师们看着我们,失礼地露出有些轻蔑的目光,接着又露出严厉的眼神不停摇头。看见其他老师的反应,班导不知道做了什么负面的解读,又叹了口气。我的父母亲也是这样,老爱叹气,为什么大人不会深呼吸,而老是爱叹气呢?班导把我的升学就业调查表放在桌上,然后转动椅子。
原本靠在桌上托着腮的班导,现在换成和我面对面的姿势。
「我说三叶,乖乖听老师的忠告吧。你这种爱作怪的写法一点也不酷。等到你年纪大了以后,这件往事只会变成你自己心中的污点而已。你应该不想体验那种半夜在被窝里突然想起这件事,然后因羞愧而郁闷的感觉吧?」
班导一副分享经验谈的模样,以忧郁的口吻劝诫着。比起邻居们只会不容分说斥责人的说教方式,班导的话更让我痛入心脾。我脚上的室内鞋在地板上滑动,发出「吱」的声音。
「话说回来,主角是什么意思啊?你有什么具体计画吗?」
「这……我才想问老师这个问题。请问主角是什么?老师是主角吗?」
听到我的问题后,班导面有难色地眯起双眼。他用手心拍一下大腿后,别开视线又叹了口气。其他老师的嘲笑声如蚊子振翅般隐隐传了过来。
「你根本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就想要变成它,有勇无谋也不是这样。你还是死心吧。」
我觉得班导根本没有要正面回答我的意思,生气地嘟起嘴巴。大人总是这样,每次当小孩子想认真商量事情时,总会认定那是无意义的事情,也不肯花时间动脑思考。
我一直很想成为英雄。虽然它只是一个笼统的梦想,但上小学后,这样的想法渐渐变得更强烈了。我完全记不起来自己为什么徙小就开始有这样的想法。在这个愿望的追赶下,我带着一股莫名的焦躁感做出了各种怪异行径。对于其他人因不肯做或做不到而避而远之的事情,我总是第一个跳出来挑战;脑中只要浮现什么想法,我也会积极地让这些想法变成事实、或变得更具体。
拜这些怪异行径所赐,让我在本地以坏小孩而出了名。但人家明明没有做什么坏事……
「不去做,怎么会知道结果,不是吗?老师能够预知未来吗?」
「如果想要成为你所期望的主角,就不应该去尝试没去做就不知道结果的事情,而是要去尝试还没做之前就知道会成功的事情。死心吧,三叶。」
当时,我忿忿不平地想:「这算哪门子教育者啊!居然一脚踩碎可爱学生的梦想?」
班导放弃了说服,他一边说:「总之,你去给我重新写过调查表。没写完不準回家啊。」一边塞了张新的调查表给我。我心不甘情不愿地接过调查表,毕竟我可不想一直待在教职员室里,而且从窗户射进来的阳光正好照在我的脸上,真是刺眼极了。
转身离开办公室之前,我看见班导桌上杂乱地堆着升学就业调查表。班上成绩最好的女同学在升学就业调查表上,填入了本地升学名校的名称。我想起那是父亲的母校,忍不住跺着脚离开教职员室。
我心想,这次乾脆在调查表填上「我要当英雄」算了。
……发生这件事情后直到毕业前,我仍相信自己有着各种可能性而努力尝试着。
但到了最后,我也只是一个被青春期玩弄而痛苦不堪的国中生。
国中三年级的生活,让我知道自己不可能成为英雄,在此同时,我的青春期也结束了。
While啦啦啦~,Gently啦啦啦~
即便早已记住歌词,我唱出来的每一句词尾还是有些含糊。我当然知道这件事,但因为有自信能够靠弹奏出来的木吉他声掩饰过去,所以我仍继续唱着歌。
从那个彷佛身处黑暗世界般的国中时代到现在,已经过了将近十年,时序也来到了夏天。
凌晨五点多,遥远那端的天空开始泛起白光,伴随着微弱的光线,看似黑夜慢慢张开了眼睛。附近一带明明不见树林,蝉声吵杂的程度却完全不输给我。
我在一块空地上弹着吉他,空地四周围着带刺的铁丝网,铁丝网的高度差不多到小朋友小腿左右。地主是为了防止野狗、野猫或鼬鼠之类的闯进来,才在空地围上铁丝网。只是,最后野狗虽然没有跑进来,倒是人类跑了进来。在田地包围下,我独自站在空地上,感觉就像稻草人立在荒凉的土地上。
Still啦啦啦~,Gently啦啦啦~
因为附近没有人家,所以不管是唱歌还是弹吉他,都不会有人出来抱怨。就像现在,四周也不见任何人影。不过,如果掉以轻心的话,偶尔还是会被地主发现,被责骂私闯土地,最后落得老大不小了还在街上让人追着跑的下场。别说是汽市,我到现在连脚踏车也还不会骑,而地主又是一个典型的暴躁如雷欧吉桑。「给我站住~~~~~!」我就这样被一个骑着小绵羊机车的五十几岁阿伯边骂边追着跑。一名恰巧在大清早来到田里的农家阿伯目击到我被迫着跑的画面,所以在乡下地方特有的横向联繫网路发挥作用下,谣言一路传到了家附近,我也就更恶名昭彰了。何况现在光是失业这一点,我就已经饱受众人轻蔑了。
儘管还不是艳阳高照的时刻,弹了一阵吉他后,我还是流了满身大汗。和《哆啦A梦》中出现的那种四周有房舍的空地不同,这四周明明一片空旷,却感受不到一丝凉风吹来。四周的风和空气被定格在半空中,彷佛只要一碰触,肌肤就能立刻感受到热度般。
这里没有任何障碍物,我的音乐就这么不受任何阻碍地流泻出去。儘管如此,却没有人来抱怨,这表示根本没有人在听。
儘管如此,我还是尽情地弹吉他歌唱,时而还会加上舞蹈。
在高中二年级时,我爱上了吉他和西洋歌曲。
在升学就业调查表上填下的高中,是一所成绩普普的当地学生会一窝蜂去应考的普通学校。而不知不觉中,我也随波逐流地跟着大家进了这所高中。
我当时和一名同年级的男生交往,因为看到他房间书架上的JOJO(注1)受到影响,而开始对西洋歌曲感兴趣。在那之前,我从未听过披头四或麦可杰克森的歌,所以向班上同学G子借了各式各样的专辑来听。G子的英文成绩很好,所以我一方面也抱着「只要听这些歌,我英文可能也会变好」的期待,用房间里积了一层灰的音响播放了这些专辑。戴上耳机后,吵闹的乐器声传进耳中。这些英文歌的发音、单字、歌词唱法,没有一样我听得惯,还因为听了太多英文导致神经衰弱,差点吐了出来。G子如超人般的表现让我很想认她为姊姊,但在烦恼了三天三夜后,我最后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我原本就很喜欢唱歌,所以除了唱歌外,又增加了一项玩乐器的兴趣。那年暑假,我生平第一次去打工并存了钱準备买吉他,后来去到乐器行时,才发现吉他的种类多得吓人。
在店员的推荐下,我买了价值三万三千円(注2)的木吉他。
之后,我开始在家里练习弹吉他,结果这回因为弹得太难听而惹来附近邻居的埋怨。真不明白为何住在我们家附近的人都如此性情急躁?后来,连父母也开始躲得远远的,我不得已才只好来到这块名为「空地」的会场表演独奏。
算一算,我在这里练习弹吉他已经练了将近六年,以我的个性来说,能够持续这么久算是很了不起了。
注1:乔安娜·李文丝奇Joanna Levesque,又名JOJO。美国R&B和流行音乐歌手、唱片製作人和演员。二〇〇四年发表首张个人同名专辑《JOJO》。
注2:円,日币计算单位,通「圆」。
「……嗯~衬衫都湿答答了。」
趁着演奏告一段落,我拿出手帕擦汗。背部的汗水特别多,衬衫紧紧贴在背上的感觉让人很不舒服。至于我的演奏,没有引来任何讚赏或批评。
就算现在不是一大清早,这里也不会有任何人来听我唱歌。
我练习了很多首歌,当中最喜欢的一首是「While my guitar gently weeps」(注3)。虽然不懂歌词的意思,但或许是因为这首歌很适合我,所以唱起来很顺口。老实说,除此之外,我会弹的歌曲其实不多。我也曾尝试过自己写歌,但不管我再怎么绞尽脑汁,也只写得出两行歌词。所以,我应该是没有音乐天分吧。想要靠音乐吃饭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唉~好郁卒喔。才说『应该』而已,又马上觉得自己『绝对不可能』。」
我一边用拳头擦拭额头髮际,一边仰望天空。我期待能看到黎明,但时间似乎还早了一些。蝉鸣如汽车声般由左而右自耳中穿流而过。
看着染上夜色的云朵缓缓地自在流动,让人有一股想要快步走路赶过云朵的冲动。可是,我能够去的地方很少,不可能一直陪着云朵。
我压低下巴,眺望着如舞台般静静打下灯光往前延伸的国道。一直注视着无人通行、彷佛能通往遥远尽头的清晨道路,我突然有种抽痛的感觉。我用手心在身体摸索,诫图找出敏感地捕捉到情感的部位。指尖带着我来到了锁骨下方,那里的肌肉不停地颤动着。「这是什么反应呢?」这股疑问驱动着我转头望向一望无际的刚地。但是,别说是找到原因,眼前根本什么也没有。
这时期的田地里连稻草人的影子也没有。只有我自己一个人在聆听自己唱歌。
回到正题。
都已经二十多岁了,为什么我还在当一个会唱歌的稻草人呢?因为这是我每天必做的功课。我随时提醒自己要早睡早起,所以总会在单程要花费二十五分钟的国道上走路散步,然后来到空地正中央弹吉他以免吵到邻居。练习累了,就会回家吃饭。
还有,为什么我不找固定工作而在唱歌呢?那当然是因为我想要当英雄。至于唱歌要怎么跟英雄扯上关係,老实说我也不知道。可是,我就是放弃不了唱歌。
我每天都在做这样的事情。
青春期结束后,至今已经过了八年。我已不再拥有十几岁时那种有勇无谋的年轻冲劲,也没有时间可以犹豫如何从就业或升学当中二选一,现在只有严酷的现实等着我去面对。
老实说,我甚至怀疑自己还有没有成为主角的资格。
「最后再来一首歌,呃……Etric少年Boy!」
注3:「当我的吉他温柔地哭泣」,一九六〇年由披头四发表的歌曲。
儘管如此,我还是学不乖。
回到公寓后,我沖好澡啃着吐司边时,同居人起床了。同居人上半身穿着T恤,下半身只穿着四角内裤,一身睡衣打扮。
「嗯~」
「喂,看见女朋友在吃饭的样子,你那是什么反应啊?」
「抱歉!抱歉!」同居人静用一副缺乏诚意也没有精神的模样道歉后,瞥了一眼我摊在餐桌上的食物。静那带着睡意的眼睛本来就已经很小,现在简直是眯成了一条线。
「你在吃什么?」
我把抹上厚厚一层黄色和红色物体的吐司高举到额头位置,说:
「蜂蜜草莓果酱麵包。」
「嗯~」
静一副像是听见小猫在马路上被车辗过似的模样,害怕得缩起脖子。因为麵包屑一直掉下来,我把吐司又放回盘子上。
「你嘴巴里面现在应该比纳豆还要更黏呼呼吧?」
「想看吗?」
「不用了,谢谢。」静摇摇头说道,然后在我对面坐了下来,并用大拇指轻抠着下巴。眼前这个叫做丹羽静的家伙夸张地张大嘴巴打着哈欠,如工匠精雕细琢过的五官全变了形。美丽的玻璃花瓶突然间变成了河马。
「我们家亲戚大多是取一个字的名字。或许是感性也会遗传吧。」
这个第一次见面时,便自己说出我根本没有问起的事情的家伙,算是所谓的美型男。会这么说并非因为我是这家伙的女朋友,所以把标準放得比较低。在正式交往之前,我一直封静抱持着「救命啊!也太帅了吧!」这样的想法。而且,其他女生好像也很想追到他的样子。
静就是一个拥有如此好条件的男人,而他最悲惨的地方,或许就是没有看女人的眼光吧。
「吐司还有剩吗?」
静揉着眼睛问我。「嗯~」我咬着吐司回想冰箱里的状况。脑海中像在捏黏土似地慢慢呈现出冰箱里的光景。
「还有一片。够不够?」
虽然身材瘦削,但身为一个二十几岁的男生,静食量还是挺大的。他本人也露出苦恼的表情看向远方,微微张着嘴彷佛发出「唉」的丧气声。静失去戒心的表情有着平常看不到的可爱姿态,挺讨人喜欢的。我暂时停下吃吐司的动作,入迷地看着他的脸。
不过,静很快地收起懒散的表情,然后露出爽朗的表情看向我。可恶!
「煎个蛋来吃好了。你要吗?」
「不了,我已经饱了。」
夏天的早上我总是食慾不佳。但如果这房间有空调的话,或许就另当别论了。
我和静在一栋盖了十二年的老公寓一起生活。以一个爱的小窝来说,这里的霉味重了些。四边的墙壁有着像烂泥巴一样的颜色,让人看了就厌烦,躺在房间里时,会陷入一种自己变成蝉的错觉,感觉就像被埋在土堆里。不过,如果能像埋在土堆里那么凉快的话,我并不排斥就是了。
我们住的地方只有一间六张杨榻米大的房间,两人住起来有时会觉得狭窄了一些。不过,就算房间很宽敞,也不可能在这里弹吉他。何况,即便有三间房间,我和静大概也只会待在同一间房间吧。这么一想,不禁觉得我们像一对刚陷入热恋的情侣,有些难为情了起来。
「那我就煎我自己要吃的……啊!在那之前先来收棉被好了。」
静已经完全清醒过来,露出一如往常的柔和表情往走廊走去。春天和夏天时,静会在走廊上铺棉被睡觉。似乎是因为他觉得走廊比房间凉快,而不是因为体贴我才这么做。当我开玩笑地问要不要交换地方睡觉时,他斩钉截铁地拒绝我说:「不要。」这算什么男朋友嘛,竟然不愿意爽快地让出好地方给女朋友。
吃完吐可后,我把沾在手上的麵包屑拍落在盘子上。然后,暂时丢下盘子和装着牛奶的杯子,往走廊走去。与玄关反方向的走廊尽头有一个洗脸台,其设计就像是把乡下车站的厕所洗手区直接搬过来一样。对于洗脸台的黑色水龙头,我总是有挥之不去的骯髒印象。怎么会这样呢?是因为黑色代表不干凈吗?不是啊,如果是这样,那我的头髮怎么办?我虽然是一头棕发,但髮根部位看得出是黑色的。
打开洗脸台左手边的门后,会看见浴室和厕所。虽然有浴室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但浴缸实在太小了,而且造型就像一根巨大的试管一样又细又长,泡澡时会有种被丢进洗衣机里的错觉。懒得去投币式洗衣机洗衣服时,这座浴缸可以摇身变成手动式洗衣机,但夏天太热了,所以不大会这么做。因为静是一个很怕热的人。
我拿起放在架子上的蓝色牙刷。木架的宽度不到五公分,经常使用到的中间区块很乾凈,但两边没有使用到的地方就积了薄薄一层灰。
太不可思议了,我明明有打扫,怎么会只有两边很脏呢?我一边思考着这个世界级的谜题,一边叼着挤上大量牙膏的牙刷回到房间。
我一边刷牙,一边打开电脑的电源。房间角落的硬垫子上放着一台黑色笔记型电脑,那是静的东西。不过,我也可以任意使用电脑。应该说,我从来也没有问过本人愿不愿意借我。
听说这台电脑被称为第二代电脑,不管是机型或作业系统都很老旧。我对这种机械类的东西都不大熟悉,所以没有静来得精通电脑。这台电脑就算连上网路,反应也很慢,偶尔还会喷出大量空气,然后就这么停止不动。听说这都是因为电脑太老旧了。老旧还真是讨人厌呢。
如静方才所书,他现在似乎在玄关附近的流理台煎着蛋,能听见他使用平底锅的声音。静和我不一样,他不是没在赚钱,而是在食堂工作。至于究竟属于兼职还是正式员工,他本人也不是很清楚的样子。静说过自己是负责煮东西的人,只要是菜单上的菜色都难不倒他。所以像煎蛋这种小事,不管他心情有多么郁闷或多么亢奋,想必都能以平常的水準轻鬆煎出来吧。
如果只有我一人的话,连饭也不会煮。交往前我曾经表示过自己会煮麵,但静识破我的谎言说:「泡麵根本算不上是料理。」静太敏锐了,但也可能是我太容易被看穿了。
电脑启动后的状况稳定下来后,我连上了网路。我用左手刷牙,用右手移动滑鼠。我将喜爱的网站浏览了一轮,确认有没有更新内容,然后时而佩服地点头赞同,时而露出笑容。我噗哧笑出来时,含带着牙膏的混浊唾液喷到了电脑萤幕上,我赶紧用手指擦乾净。如果让静看见刚才的画面,他一定会拿湿抹布来擦吧。
静端着盛有煎蛋和吐司的盘子来到房间后,劝我说:
「去洗脸台刷牙,免得口水滴得满地。还有,吐司还有三片喔。」
「哗哗哗哗哗啊。」
「不要叼着牙刷说话。」
我听话地发出「啵」的一声拔出矛刷。然后,重新说了一遢:
「老妈子又出现了。我耳朵都快长茧了。」
「你好像也忘了我说『一直念你也没用』这句话,说过多少遍了喔?」
静今天挖苦人的功力依旧了得。明明全身散发出好人的气息和氛围,嘴巴却坏得可以。在我刚刚坐过的位置坐下来后,静瞥了一眼滑落在地上的吉他。虽然眼角余光发觉到他在看我,但我还是假装没看见。
「今天也一大早就去弹吉他啊?」
静咬了一口吐司问道。我的眼睛明明盯着电脑萤幕,眼前却是一片模糊,视线无法顺利对焦。这证明了我的注意力不集中。
「算是吧。」
静的口吻清晰,就跟他咬了一口烤得酥脆的吐司边时发出的声音一样,而我却成对比地给了含糊的答案。我再怎么粗线条,听到这个话题还是会尴尬。我没有工作也没有和父母亲一起生活,实质上等于是静在养我。这状况不知道算不算被包养喔?
「你真的很爱弹吉他呢。」
不知道是不是察觉到我的心境,静悠然地下了评断。我本来打算埋首网路来逃避话题,画面上的文章却一个字也进不到脑子里,只好死心地望向窗户。窗外只看得见电线和小鸟,还有一大片蓝色天空。
「由岐你啊。」
「咦?」
「……没事。我本来想问你什么,但又忘了。」
静的态度明显看得出在骗人。他一定有什么话想对我说。
不可能有人养了一个饭桶,却一点怨言也没有。
不知道静对于不去工作的我,抱着什么样的想法?以前我曾经以开玩笑的口吻试探过他几次,但只得到玩笑般的答案。其实我有些害怕太认真去问这个问题。
我们自静大学毕业后开始同居,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顺道一提,我高中毕业后没有继续升学,所以我们不是那种在大学校园中认识的情侣。
「欸,我还是再问一递好了。」
静用着像在催促我「转过来看这边」的口吻搭腔说道。我转过头说:
「问什么?」
「你要吃煎蛋吗?」
「……那,吃一点好了。」
看着静递过来的汤匙,我大口咬下上面的煎蛋。有时候我真的觉得我们不像情侣,静几乎把我当成了小孩看待。不对,应该说更像在喂饲料吧……没想到我连小孩子都不如,而是宠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