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休拉·勒古恩
1929年——。美国作家。取得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学位。在思考了成为作家的各种方法过后,回到了最初感兴趣的SF上,于1969年发表的『黑暗的左手』广为人知。被称作SF界的女王有着的「西方的善之魔女」名号。也作为奇幻作家活跃有着『地海传说』等作品。
第1章 我的自我介绍
期待成为篮球的主力,或是得到名声爱情和财富这样成功的故事的读者,我想对于这个故事应该不会有兴趣的吧。
刚到六月,想要听发生在我身上的故事吗——。
在这半年之间,就算是想要自始至终的听发生了什么,坦白的说我做不到——。
但是,有什么,我觉得是从头到尾了的。
虽然这确实,那个的正体是什么,如何看透,对于以后的我的一生也并不是非常必要的。
类似于奖状的东西,到现在为止,我一次也没拿到过。
小的时候非常喜欢触身式橄榄球。
橄榄球的战略性非常有趣。
但是因为年纪只是个小鬼,可以说有一点很致命就是速度不够。
但取而代之的是,逃跑的方法,我可谓是非常的擅长。
高中的运动部可谓全是规则,强队是那些,制服怎么样之类的嘈杂虽然不合我的兴趣,但在学校里关于运动的话题非常多。
运动自己来做的话很有趣。
但是,别人来做成为话题来看什么的,毫无意义。
不管怎么样,在这本书里关于运动的故事不怎么会出现是确实的。
曾经,把自己的声音灌进磁带里听,现在,用打字机。
虽然一开始是想要写在笔记本上的,但重读了几页后,感觉太过死板,非常拘谨,于是就放弃了。
声音,用自然的语气就这么说出来。试着用这种方法来做了。
那么,这个的结果究竟如何呢——
我的名字是欧文·托马斯·格里菲斯。
十一月就满十七岁了。
身高是五英尺七英寸。
比起年龄身高还要低些。
到了四十五岁,果然,还是会说同样的话,身高很低,嘛,沉默的接受也是没办法的。
在十二三岁的时候,但是那,讨厌的忍耐不了。
在同级生之中显眼的小鬼头。
话又说回来,一到十五岁,就蹭蹭的长了起来。
仅仅八个月,就长了有六英寸。
明白那时的心情。
就像是在遭受割竹之刑死掉,两个膝盖在颤抖。
长高之后看,就像是巨人似的。
不,该说是和以前的还是小鬼时候的我相比吧——。
所以,已经不会再长了,知道了这之后,姑且先安心了。
现在的体型是有点小的标準型。
眼睛是灰色的,但并不是非常浑浊的灰色。
头髮很浓密。
因为是捲髮,所以打算剪短,但还是长长了,乱蓬蓬的很蓬鬆,突出在头四周。
每天早上,都以发梳为武器,与这个乱蓬蓬的头髮进行战斗,但败北的肯定是我这边就是了。
但是,实际上,这样的头髮好像相当受欢迎的样子。
头髮,是能主张自己意志的东西。
但是,这本书并不是关于头髮的故事。
在曾经剃过光头的一年里,我常常是年级中最小的。
当然,在家里也是一样。
我是父母所生的独生子,所以是理所当然的了。
好像是脑袋相当好使的奇怪的小孩子。
所以,我比一般人要早进入小学。
以后,比起年龄来我都是优异的小孩子。
到了四十五岁,果然,也许比起年龄来还会是优异的人吧。
这一点,对这个故事有关係。
一个聪明的,奇怪的小孩子的故事——
然后就有了这本书。
到六年级的时候,非常的,将一切不放在眼里。
因为是非常善于学习的孩子,所以谁也看不上。
而且,当事人完全没把这当回事所以不是什么问题。
老师那边大体上都是很亲切的。
因为是享受教授我这样的学生的吧。
有过分宽容我的老师。
虽然经常读些课外书什么的,但却会夸奖我在读有趣的书。
相反的,对于这样的孩子也有老师将其视为眼中钉。
但是,这样的老师大体上,都在指导小流氓,对于十分擅长数学和语文的我来说也连说些讽刺的话的閑暇都没有——。
而且,还有其他两三个人像我一样,很能干的孩子在——。
虽然大部分都是女孩子——。
不,并不是和我一样的。
还有比我更加优秀的人。
这些人以前为班里写剧,被老师拜託製作名单。
虽然有人说小孩子是残酷的,但其实并非这样,连大人的脚跟都摸不到。
也就是说小孩子都是笨蛋。
不管是聪明的还是笨笨的小孩子都会毫不在乎的干些蠢事,会把想到的事情立刻脱口而出。
说不由心的话这样的智慧小孩子还没有。
小孩子变成大人,一般来说都是意识到在这个世上自己的独自一人这件事的时候,然后才有了这智慧。
意识到自己只是孤独的一个人的时候,小孩子们会怎么做呢?
基本上都会陷入恐慌的状态。
然后朝着与「一个人」相反的「大众」一溜烟儿的跑过去,开始热衷于製造团体。
哎呀,像上面社团,团队,什么什么会之类的,都不顾一切的去做。
突然之间,大家都开始穿起一样的衣服来了。
为了让自己成为透明人。
为了让自己的身影消失。
就比如说给牛仔裤打补丁。
这个补丁的打法可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打的不对,就会变得显眼。
显眼是不能允许的。
「显眼」?
在哪里显眼了?
当然是在同伴之中了,在其他人,在大家里。
大家一起就好。
人数多的话就安全了。
我,并不是我。
我是,运动选手。
我是,受欢迎的男生。
我是,我的朋友的朋友。
我是,本田摩托产生的,黑色皮革的突起。
我是,一号。
我是,无数青少年中的一个。
你看不到我。
我很安全。
我们很安全。
如果,你一个人站在那里,发现了我们。
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通过的话,我们会很高兴的觉得运气很好。
如果感觉运气差的话,会用石头砸你哦!
你说为什么要用石头砸?
那是因为你,这个穿着在奇怪地方打着补丁的牛仔裤的家伙在,所以会注意也是当然的啊——。
因为这家伙的原因,我们果然,还是孤独的一个人。
因为会让我们回想到谁也不是安全的这件事。
我也会这么做。
拼尽一切的做。
让人感动的努力。
现在,回想起来都感觉想吐。
我的牛仔裤的打补丁的方法,和皮尔·艾伯罗特是一模一样的。
因为皮尔·艾伯罗特的做法,不管是什么时候都是绝对正确的。
不管是棒球比赛还是什么的,都能成为话题。
还有在写学校的新闻编辑。
成为编辑的成员的话,还是很简单的。
但是,我这么努力结果却什么也做不到。
为什么,我也不明白。
也许是内向的人会有奇妙的味道也说不定。
这问道,对于社交性的人类来说是臭不可闻的吧。
当然其中也有把「自己」当做完全不正常的孩子在。
这样的孩子已经完全和团体同化了。
但是,基本上的小孩子们,只是,在做样子而已。
真正的内向是向着别处的。
但即使这样,在表面上,和同伴们,都能很好的交往。
如果我也能这样做的话,那该有多好啊!
我发自内心的这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