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发生的事,值得记载的并不多。
茫茫林有将近一半的面积焚毁。当天晚上的一场倾盆大雨,浇熄了烈火红焰。当然啦,在那之前,H村的消防队获报后,也曾赶至现场救火,无奈杯水车薪,无济于事。
火熄后,村民在火场找到许多动物的尸体。其中曾在本故事内登场的,只有艾勒里、鲁陆、罗斯等三只狗。
艾勒里倒在地点D无法动弹,被烈焰活活烧死。鲁陆在地点C因跌落陷阱,左前脚骨折,自己无力逃生,也是活活烧死。只有罗斯不一样。
罗斯的尸体留在地点E,虽至焦黑状态,但死因并非烧死。此事,各位看倌想必早已知情。在遭火舌吞噬之前,它已被X杀死了。
假定有人仔细检查罗斯的尸体,那验尸报告大概会这麽写:
死因为流血过多。腹部与颈部并外伤,伤口很大。致命伤应存颈部。据推测,颈部之伤并非由于意外事故或自己所为,而是被其他生物个体故意施加的。这也就是说,极可能为他杀。
——还是不要用这种啰里啰唆的写法吧。
罗斯被X杀害。死因是颈动脉断裂引起的大量出血。犯案时刻是八月一日下午四点二十分。
——总之就是这样。
除此三狗外,D集团中其他成员均已死里逃生,安然无事。彼等失去领袖及大部分的栖息地之后,究竟有何打算?如何生活?D集团其后是存是灭?这些问题的解答让读者自行想像即可,在此就不提了。
不过有件事——
为解决本篇中的「问题」,有一些必要的资料必须在此公开。在小说中,作者就是神,因此,接下来作者就要行使自己的特权。亦即,以「神的视点」对所有和罗斯命案有关的生物,进行必要範围内最低限度的质问。彼等之答覆如下:
◎质问
罗斯于下午四点十分左右遇害,那时阁下身居何处?做了何事?
◎回答
阿嘉莎:下午三点左右在地点C离开鲁陆,前往葫芦他,途中未遇其他任何成员。三点四十分左右和爱丽丝会合,母女俩一直在葫芦池北岸逗留到四点半。
卡尔:下午两点五十分,和雷特在地点A交谈,后因火势迅速扩大而逃离该地,和雷特在途中走散,此后未碰见其他任何成员。好不容易逃出树海时,已是五点多了。
雷特:和卡尔大致相同。
武丸:下午三点左右,和麻耶及艾勒里一齐在地点B,后逃入林中,与二狗失散。五点左右才从森林中逃出来。其间并未遇到其他任何成员。
麻耶:大致上,和武丸相同。
爱丽丝:下午两点半左右从山洞逃走后,直接奔往葫芦地。约三点整时抵达该池北岸。约三点四十分的时候,阿嘉莎也来了。两只狗在池畔逗留到四点半左右。
行人:到处乱射漆弹,直到弹尽为止,然后在林中信步閑逛,不久发觉火烧山,便从一条通往森林东边的小路逃出去。算起来,下午四点二十分的时候,人尚在森林之内。
大助:独自在村中操心忧虑,疑神疑鬼。
其实狗应该是不知道几点几分的,但本故事就是「这一类」的小说,因此——希望各位读者能够了解这点。
最后还要劳烦一个人登场,那便是「苦恼的自由业者」纶太郎。
此人在本篇中负担的任务,不像在《纯钝弔桥垮下来》中那般重要,因为他并未「把守茫茫林的唯一逃生之路」。但是,在此不向他问话也不行。
作者首先问他:「何时发觉火烧山?」
他答道:「我想大概是下午四点左右。我一直都往烦恼苦闷,心乱如麻。那时候,我只觉得风中带有怪味……因为愁肠百结,心不在焉,警觉性也不高。」
下午三点整,有一只灰狗(即爱丽丝)出现在葫芦池北岸,你可曾发觉?
「这……因我心事重重,没注意看。不过那时候,我好像听到附近有狗吠声。」
是否有一只褐毛狗(即阿嘉莎)在三点四十分出现?
「啊,有,这我还记得。池塘对岸那边有两只狗,一灰一褐……那时小咪差点吓死。还好是在对岸,而且我知道茫茫林中的野狗,是绝不咬人的,所以并不在意。」
发觉火灾后,仍一直留在池畔吗?
「对,直到五点多才走,因那景象难得一见。我在池塘这边,大概不会有危险。何况,就算我不赶回去通报,村民大概也会立刻发现那弥天黑烟……」
可曾见到林中禽兽穿林逃出?
「有,很多。百兽逃窜,那景象真是恐怖壮观。有的动物一冲出来就往池里跳呢。」
逃出密林的生物之中,是否有狗类?
「有,我看到好几只,但怎样的狗在几点几分出来,我却没注意……」
纶太郎回答时一直保持微笑,偶尔还会对蜷曲在其腿上的爱猫说:「小咪,对不对?」但到了最后,他突然脸色一正,皱眉补充道:
「当我正要离开葫芦池时,忽然觉得自己好像别见了某种可怕的生物,那东西满脸血迹,浑身血污……唉,那也许是我的幻觉吧?真头痛。」
在此再度强调:纶太郎和小咪在下午两点至五点多之间,一直都逗留在葫芦地南岸,这是事实没错(译按:与前面所记矛盾。第—章文未说「将近两个钟头」,不知是否作者一时疏忽,造成读者无法参与推理)。纶太郎的所有证词中绝未包含故意说的「谎言」,这是身为「神」的作者可以完全保证的。(译按:证词中说「直到五点多」,亦与前面矛盾,理由同前。)
<hr>向读者挑战
问题
请问,杀死罗斯的兇手X叫什麽名字?X是单独下手的,绝无任何同谋帮手存在。同时,绝不会有「兇手连名字都未曾出现在故事中」的情形出现。说明白些:X之名就写在开头那「主要登场生物」的表中。另外,希望能将合乎逻辑的推理过程也写出来,一併答覆,切勿随便乱猜。
☆本作品是一篇「解谜小说」,这类小说皆有明确之规则,明定「作者以旁白的方式直接写出之文句,不得有虚伪之记述」。此外,为避免将逻辑过分複杂化,这次对故事中所有生物的台词(含对白与独白)也设定了同样的规则。亦即,除了X的台词之外,其余所有台词均无出自故意之「谎言」。(译按:照一般规则,真兇绝不可对「神」说谎或隐瞒,但作者显然已如此安排,造成矛盾,无法推理。不知是否为作者之疏忽。)
祝 大显神通 每猜必中
作者敬上<hr>
我读完这《茫茫树海烧起来》的问题篇之后,因心中疑惑,无法使然,便抬头望着U君。和两年前一样,他又未经同意,擅自从书架上拿出漫画书,正在阅读。
「啊,看完了吗?」
他发觉我在瞪他,便阖起书本,置于桌上。那是美内铃惠的《千面女郎》①第二十九集。为何在此时此地阅读《千面女郎》呢?我感到很可疑。U君笑道:
①日文原意「玻璃面具」。
「这套漫画还没画完呢,实在了不起,不知要到何时才会结束。啊,别误会,我可没把美内铃惠也当成我的人生导师。」
他顿了一下,又挺直背脊,望着我说:
「绫辻先生,怎样?已看出兇手是谁了吗?」
「台词和两年前差不多嘛——我正在想。有没有限时?」
「给你三十分钟,这句台词也相同。」
U君看看手錶,又说:
「不行,只给你二十分钟。」
「怎麽又变成少十分钟?」
「因为这算是续集。像《钝钝桥》那种诡计,只能用一次,第二次的话,读者就有防备,要写得好就难了。用完全不同的型式来向你挑战,对我才是最有利的,但我却胆大包天,打死不退,依旧用这种类似的型式来写这篇小说……」
「哦,因为这样我比较佔优势,所以才要减少十分钟,是吗?」
「不错。」U君用力点头。「我知道你写了「馆系列」那些作品,心力交瘁,所以让你占点便宜。」
「那可真要多谢你了。」我冷冷答道,然后开始抽菸。
两年前我读完《钝钝弔桥垮下来》的「问题篇」之后,勃然大怒。如今自然而然又想起那种感觉。现在的心情虽和当年不太一样,却有一种类似的感觉。那是负面的、不愉快的。U君那副弔儿郎当的表情和口气,更加深了这种负面的情感。
两年前他特地造访的目的,我当然心知肚明。两年之后的今天,他又出现——是何用意,我也猜得出一部分。我想,他八成是打算用这篇稿子来触怒我。这点我明明知道,却还是忍不住心浮气躁……。
和那《纯钝桥》一样,「行人」又扮演不可救药的顽童角色。当然啦,我不会因此就被激怒的。
「纶太郎」依旧在烦恼,「武丸」还是当狗。这个,我想也不必过于挑剔。我自己正在写光文社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叫做《鸣风庄事件》,中译本为《尸体长发之谜》,皇冠出版),里面就安排了一只名叫武丸的狗。
其他还有什麽「艾勒里」、「阿嘉莎」、「鲁陆」等,但既然是续集,也无可厚非,就不跟他计较了,只是——
D集团中那只「被害犬」,竟然叫「罗斯」,真是令我浑身不舒服。既然是「艾勒里」的双胞胎兄弟,我想应该是在影射「巴纳比·罗斯」吧?①另外,母狗「玛格丽特」若解释为「玛格丽特·米勒」,则「罗斯」就是在暗指「罗斯·麦唐纳」了。①这大概是作者故意在卖弄「双关语」吧?即使如此,我还是觉得……。
①为美国推理作家艾勒里·昆恩之另一笔名。艾勒里·昆恩为表兄弟二人合作之笔名。
①两人为夫妻,均为美国着名推理作家。
总之,愈想愈生气,又急又气忍不下去。
我绝不是想骂他「没有描写人性!」也不是想说「开玩笑也要有限度!」但是,明明不想说,却又……
「怎麽啦?」U君脖子一歪,问道。「何故皱眉?」
「啊,没什麽。」
「又要骂「没有描写人性」了吗?可是这里面大部分是狗哩!」
「我知道呀……要不要喝杯咖啡?」
「好,多谢。」
他满脸堆笑,那笑容依旧天真无邪。我轻叹一声,希望他没听见。然后我将那「问题篇」的原稿搁在一旁,从沙发上站起来。
我把两人份的咖啡摆在桌子上,端起自己的杯子,啜了一口。我喝的是不加糖的。咖啡下肚后,我总算勉强镇静下来,便开口道:「从此稿可看出你真是费了一番心血写的,文章的用字遣词好像也比上一篇好了一点。」
「哇!真的吗?我太高兴了。」
「只可惜这「猜犯人」……不对,这「猜犯狗」的谜题,和那《钝钝桥》比起来,显然是算小儿科……」
「因为上次有「不可能的状况」,这次没有。这点我有自知之明,不过这次我是打算和读者拼「谁是兇手」方面的问题。」
「哼,看起来确是如此没错。」
我拿起那「问题篇」的原稿,板着脸孔随便翻了几下。老实讲,我当时早已决定要从何处进行推理了,只是在正式开始之前,有一事尚待确认。
「你可曾读过劳伦兹博士写的《所罗门王的戒指》一书?」
「啊,有。因为要写狗,所以参考了一下……你怎么知道呢?」
「那本书上说,支那犬的母狗是从一而终主义,我印象很深。」
「你的记性可真是不减当年。」
「过奖了。」
那本《所罗门王的戒指》是昆拉特·劳伦兹博士的大作。此人是位「动物行为学家」,曾提出「印记论」,轰动一时。我是在很久以前看那本书的,但内容至今仍记得一清二楚。
「劳伦兹博士在那本书中,以及在另一本《人狗会》中,都提出一个理论,认为狗可依其祖先之不同,分为两大系统,叫做「野狼系」与「胡狼系」。若血源来自不同系,则即使外表相似,其行为和气质也会大不相同。」
「就是所谓的「双重起源论」。」
「不错。——因此我要确认一下,对于这《茫茫林》中的狗,是否需要考虑这点?」
「这话的意思是?」
「此狗这样,故算野狼系;彼狗那样,故为胡狼系……像这样的区别,是否跟解答有关?」
「原来你是指这个。」U君含笑颔首道。「完全不必考虑此点,只要用普通常识和逻辑来推理就行了,简单得很。何况,那什麽「双重起源论」,后来劳伦兹博士自己都已撤回,说那是错的,狗的祖先只有野狼一种。」
「啊呀,你怎麽连这个都知道?」
「没有三两三,哪敢上梁山?」
「哼哼。」
唉,真是讨厌的家伙。
我故意眉透狰狞,目射恶毒,狠狠瞪着他。他那无邪的笑容,却依旧不动如山。
我只好乾咳一声,正式迎战。
「那麽,这「猜犯人」……不对,「猜犯狗」……」
U君立刻插嘴道:「没有必要老是提这个名词吧?」
「那怎麽行?」我蹙额道。「在这种时候,岂可不讲究语义的严密性?」
「好吧,算我多嘴。」
他摸摸头髮,似乎有点尴尬。我打开一包香菸(是今天的第三包,一样是七星牌),拿出一根,点了火,抽了一口之后才说:
「这篇「猜犯狗小说」的关键,显然是在第十一节「罗斯的末日」那里——」
我边说边翻到那一页。
「X到达乌帽子岩时,看见了东侧地点D的艾勒里,以及西侧地点E的罗斯。那时情况危急,不容回头,于是决定到地点E去。亦即,X已打算乘机杀死罗斯。当X靠近罗斯后,当然会看到其右眼的伤痕,确定那就是自己要杀的对象。也就是说,X并不是随便杀一只狗就好了,而是早已锁定罗斯。
「因此,这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X如何判断在地点E的那只狗,便是罗斯」。我认为这就是解谜关键。」
其实我还未猜出答案。我用的是边说话边推理的方式,因为有限制时间,所以我想用此法较为妥当。
「站在乌帽子岩旁边的X,要如何辨别哪边才是罗斯呢?我想用五官的感觉来加以检讨,可以吗?」
「请便。」
「首先是嗅觉。据说狗的嗅觉比人类好数百万倍,只要气味有些微的不同,即使距离很远也能分辨出来。
「罗斯和艾勒里「连体味也很接近,一不小心就会弄错」,换句话说,就是「只要小心,应该分得出来」。除了鼻子原本就很不灵的武丸,以及因感冒而鼻子失灵的雷特之外,任何一只狗都有可能——
「不过,那时另有一些不利的条件。由于火烧山的关係,那一带充满了强烈的异味。包括X在内,任何一只狗应该都无法分辨罗斯和艾勒里的体味。艾勒里身上虽有油漆味,但因当时黑烟漠漠,红焰腾腾,即使X已知艾勒里身上沾了油漆,在那种状况下,也应该无法靠嗅觉分辨出来……」
我说到这里,一面窥探他的表情,一面又问:
「怎样?我的推理是否恰当?」
U君可能是紧张的关係,以恭敬的神情点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