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从明显单纯的事情开始确认吧。十一月四日……不对,正确来说是十一月五日的上午零点半。用完午餐的汉娜•戈达夫人回房去,过了一个小时后被人发现成了具尸体。死因是贯穿胸口、直径将近十公分的深深伤口。从她没有痛苦的样子看来,应该是睡眠时遭到袭击且当场死亡。
以此为根据在案发现场巡视的结果,我找到了七个问题。第一个到第五个先前已经和戈达勛爵说明过了,这边再简单複习一下。
第一个,汉娜夫人看来不像有注意到兇手的样子。第二个,下手时间不是吸血鬼力量减弱的白天而是半夜。第三个,还能用的瓶子遗留在现场。第四个,兇手对城堡知之甚详。第五个,兇手特意把银桩放回仓库。就这些来说若当成兇手是外人,那么行动明显不对劲,特别是第一个与第四个,就算是当成凑巧也是非常奇怪。」
「能干的猎人就能让自己的气息消失,外来兇手只要事先调查也能对城堡内部知之甚详吧。」
似乎已从头颅的震撼重新站起来的库洛托反驳,鸦夜轻轻一笑。
「是呀,就目前来说也有这个可能。但是我最在意的是接下来的第六个问题。」
「第六个……」
戈达勛爵不由得重複这个辞彙。
没错,因为夏洛特的出现,结果在那私人房间没能听到最后两个就结束了。侦探那时是说「极为重要」且「极为常识层面」。
「第六个问题,就是关于声音的部分。案发时,汉娜夫人所在的房间周围有库洛托和阿尔弗雷特先生在。但是他们都完全没听到那个房间曾传出巨大声响。特别是吸血鬼库洛托,他具备能区别妹妹的歌声或是父亲在远方击发的枪声,甚至连来自哪个方向都能正确分辨的听力。儘管如此,他在戈达勛爵发现仓库的桩子之前却未察觉到任何异状。仔细一想这实在是非常奇怪。」
「没听到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吧,就是兇手小心谨慎而已。」
当事人库洛托不快地说。
「是呀。但是,不论兇手多么小心谨慎,如果用槌子敲桩子都应该会发出声音才对。」
「槌子?」
「听好了,从尸体的伤势判断,用来当兇器的是根粗圆桩子,还有兇手显然是以巨大的力量使其瞬间贯穿夫人身体。但是桩子这种东西,一般来说就像每个人都非常清楚的那样,要用铁鎚或木槌敲打钉入。本来并不是武器,只是普通的工具,不是徒手拿来攻击敌人的物品。」
戈达勛爵的脑海中,浮现上星期攻击自己,那位叫做雨果的猎人身影。这么说起来那家伙也是单手拿银桩,另一手握着木槌。
吸血鬼也好,猎人也好,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常识。因为太过理所当然,以前也没深入思考过。
桩子,并不是徒手使用的物品——
「所以,假如兇手是狠狠地将银桩打入汉娜夫人的胸口,一定会发出类似木工钉钉子时的巨大声响。居馆的地下部分墙壁古老,迴音也大。但是你们却说案发现场没有任何动静。第六个问题就是这个。也就是说,为何库洛托和阿尔弗雷特先生没有听见兇手敲打桩子的声音?」
鸦夜至此暂时中断话语,等待说明渗透听众。
「关于这个令人深感兴趣的问题,再来进一步推理吧。我可以想到四个解释。一个是,其实有发出声音,而两个证人都在说谎——意思就是两个都有可能和杀死汉娜夫人的兇手是共犯。」
众人再度闹哄哄起来。库洛托一副「够了没有」的样子直摇头,管家无法接受般地盯着鸦夜。
「绝、绝无此事!」
「是呀阿尔弗雷特先生,我很明白。这马上能够否定。推定行兇的时间,他们两人都没有不在场证明。为了避免遭怀疑是共犯,应该会事先串通讲好假的不在场证明。所以,即使两人其中一人有可能是兇手,但两人都是兇手的可能却非常低。」
「共犯是什么呀?」
夏洛特发出天真无邪的声音,紧绷的空气稍微和缓了些。坐在隔壁的拉乌尔不情愿地和妹妹咬耳朵。鸦夜面带微笑望着这一幕。
「那么接下来。虽然发出了声音,却不是在两人待在房间附近时发出的——也就是说,行兇时间有可能早于一点。」
「早于一点?」
这次轮到戈达勛爵反驳。
「轮堂小姐,这太奇怪了。我一点的时候还确认过仓库内没有异状……」
「对,没错。而且早于一点那时候,房间周围有阿尔弗雷特先生和拉乌尔在。他们都没听见声音,也没有替彼此作证不在场证明,所以和刚才同样的理由,这个可能也可以弃之不顾。
我们继续下去吧。接下来,就是兇手虽然用槌子敲打,但是为了不发出声音费了什么心力也就是用抱枕或厚重布料之类的东西放在桩子与槌子之间让声音消失,这个可能怎么样?调查过房间后我也否定了这一点。如果桩子与槌子之间夹了什么,那么喷出来的血应该会牢牢地黏到那个物品,但是房间内的抱枕之类毫无异状。而且,兇手穿的大衣沾满了血。那就是用桩子杀人的时候,兇手没有任何遮蔽直接面对喷出来的血的证据。」
「是不是把大衣当成消音布了?」
始终沉默听着的津轻,从旁插嘴。
「这我当然想过,那种情况就是把大衣捲成一团使用。而大衣前面并没有沾染大量血液。」
「原来如此,我认输了。」
助手随意地举起双手。即使是在这种时候,他们的对话依然带着滑稽。
「因此,剩下的解释只有一个——那就是兇手没有用槌子敲打桩子。而是徒手,只靠手臂的力量便将桩子打进汉娜夫人的胸口。所以,不管是谁,不管是什么时间,都没有听到声音。」
城堡里的人们露出能够接受这说法的样子,没有特别针对谁只是互相点头。没有发出声音,是因为没有以槌子敲打桩子。仔细一想,是个用不着思考,极为理所当然的答案。可是——
「不用木槌或铁鎚敲打桩子,而是徒手处理。就像刚才说的,这是脱离常识的行动。仓库也有木槌或铁鎚,即便兇手是双手空空入侵,应当也能轻易拿到槌子。再说,被害人在睡觉,靠近的兇手应该也有充足的时间能够拿好槌子準备吧。然而,兇手却没用槌子敲打桩子。为什么没有这么做呢?
我最先拟定的假设很单纯。徒手打进桩子,是因为不要让在附近房间的人们听见声音吗?我想如果听到敲打什么的声音,大家很有可能起疑心,那么兇手的行动就能说得通了——但,这次的案子,关于在那间房间杀害汉娜•戈达夫人的情况又如何呢?」
鸦夜以别有涵义的说法扫视室内一周,视线停在站在角落的中年管家身上。
「阿尔弗雷特先生。」
「什,什么事?」
「请您照我说的想像。三天前,用过午餐的您正在办公室工作。什么案子也没有,一如往常平静的中——不对,是平静的夜晚。这时,传来『锵、锵』的铁鎚敲打声。告诉我,您会觉得那是什么声音?」
阿尔弗雷特提心弔胆眼神游移,但几秒钟后,像是突然想到一般地回答:
「我会觉得……啊,对,我会觉得是太太正在修理家具。」
「原来如此。那么,库洛托呢?你在房间的时候,要是听到双亲的房间传出『锵、锵』的铁鎚声,会觉得是什么声音?」
「和阿尔弗雷特一样,觉得是母亲正在修理家具。」
「其他人呢?假如汉娜夫人的房间传出铁鎚声,在你们之中真的有哪位会担心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吗?」
家人和佣人,没半个人答得出来。
「汉娜夫人的兴趣是修理骨董。去世的那一天也是正在修缮搬进房间的五斗柜。听说各位在城堡里,每天都听到铁鎚或木槌的声音。假如不知道这回事,进入房间看到正在修缮的五斗柜也能轻鬆推测出来。」
「实际上我也是这样。」
津轻这么说,鸦夜几乎要点头。
「没错,连第一次进入房间的我的助手都知道这一点。何况是对城堡里知之甚详,连戈达勛爵与汉娜夫人的习惯都熟知的兇手,我怎么也不认为他不知道夫人的兴趣。这样一来,在那个房间杀害汉娜夫人,兇手不就完全没必要在意槌子的声音吗!」
少女自若的声音,又下了另一个结论。
「提防发出声音这条线看来可以暂时拿掉。来想想其他更有可能的假设吧。例如,兇手的手臂受伤了,所以无法拿槌子怎么样?这也说得通,但实际上视为问题讨论则颇为奇怪。我不认为意图杀害吸血鬼的人类,会在那种不周全的状态下决定入侵城内,就算硬要入侵,想要完美犯罪再彻底脱逃应该是非常不可能的吧。兇手应该是身体无伤的健康状态。证据就是,大衣的袖子两边都卷得好好的。」
为何兇手不能使用槌子?问题不在案发现场的情况,也不认为是兇手本身的身体有问题。那么——
「那么,最有可能的假设就是像接下来说的这样:兇手不能用槌子的原因,是因为桩子本身有问题也就是说,是不是用槌子一敲,桩子本身就有可能坏掉?」
在这里,鸦夜等待听众的理解。城堡里的人们,露出虽然听进去但无法理解的表情,全皱起了眉头。
「这不可能呀。」
不久,拉乌尔代表所有人说道。他差点笑出来。
「因为,桩子的材质是银吧?那样子,用力敲的话可能多少会变形,但也不可能坏掉。」
「一点都没错。因此以这个假设为基础思考下去,便会得到更加独特的结论。兇手使用的兇器不是银桩,而是其他材质製成的其他桩子。」
「咦?」
听到这话,戈达勛爵终于忍不住愣愣地出声。
兇器不是银桩?推理的进程懂是懂了,但不可能有这种事。
「轮堂小姐您在说什么?我的确在仓库看到那个桩子了……」
「您看到的是沾了血的银桩,还有在房内遭到杀害的汉娜夫人的伤口。就只有这样而已。明明不是掉在现场,却因为沾了血这个理由就认定那是兇器的想法太随便了。兇手使用和银桩尺寸类似的其他桩子,这是非常有可能的。顺带一提假如是那样,那我一开始提出的第五个问题也就有答案了。兇手为什么将银桩放在仓库?答案很简单,因为那个桩子没有被带到案发现场,一直放在仓库里面。」
「……」
不死少女的声音在头盖骨中回蕩。双脚几乎要站不住、未曾有过的感觉,正在袭击一百八十岁的吸血鬼。
「意思是银桩沾着的血是伪装吗?」
「已经出现这个可能了。」
「可是……就算是这样,别的桩子是怎么回事?」
「槌子一打就坏的脆弱材质做的东西。例如说,木头或玻璃之类的。」
「太离谱了,轮堂小姐。」
戈达勛爵牢牢地盯着头颅,耐心地说。
「既然人们称您是专查怪物案件的侦探,那么您应该明白吧。能够贯穿吸血鬼的只有银。假如兇手使用的是木头或玻璃製成的桩子,也不可能用来杀害内人。」
「父亲说得对。」
库洛托粗暴地点头。
「和这种不正常的假设相比,提防发出声响或是手臂受伤的说法还比较有可能。假如说你的推理是正确的,那就拿出什么证据来呀。拿出有另一根桩子的证据。」
房里四处传出小小的赞同声。烛台的火焰照着黑髮,鸦夜一时之间沉默不语。然后,明明没有肺也是顺利地深吸一口气。
「那么,现在就来说第七个问题吧。」
突然,完全转移到另一个话题。
儘管目瞪口呆,戈达勛爵依然记起了。提出来的问题只有七个当中的六个,剩下最后一个。
「现在要登上舞台的,是留在现场的扁平玻璃瓶。软木塞沾了血。所以兇手犯案后碰过这个瓶子应是无庸置疑的。绝非凑巧从口袋掉出来之类的,是为了拿什么出来,特意放在那里的。」
「因为要泼洒圣水吧。」库洛托说。
「一点都没错。要说用于案发现场且看来原本是装在瓶子里的东西,只能想到圣水。兇手将圣水装入瓶中,杀了汉娜夫人后将其泼洒在夫人身上。作为自古以来的凈化仪式。」
「用不着这么又臭又长的说明,这种事我很清楚啦。」
「那么,接下来才是本题。瓶子的玻璃有灰尘造成的脏污。我为了仔细观察,命令津轻擦拭瓶子表面——但是,脏污没掉。」
爱挑衅的长子,这时没有插嘴捣乱。取而代之的发出一声:「嗯?」
「也就是说那个瓶子,玻璃表面并无脏污。最后的问题就是这个。意思就是,为什么瓶子的内侧会沾上灰尘?
瓶子的软木栓牢牢地封住,先调查过现场的警方也没有碰触;案发后,戈达勛爵也好好地锁上那个房间。所以,我们调查的时候,瓶子内部应当是维持着遭弃置时的状态。遭弃置的时刻,也就是兇手结束犯行的时刻。兇手结束犯行的时刻,也就是兇手刚将圣水泼洒在尸体上没多久。这样一来,为什么瓶子内侧是髒的?」
鸦夜的紫色眼眸炯炯。
「虽然是小小的矛盾,却是大大的发现。如果瓶子里先前装满了液体,灰尘应当会被冲掉,玻璃内侧不可能会弄髒。这就表示,那个瓶子打从一开始就是空的。长时间没装任何东西在里面,瓶口开着没封,所以内侧沾上了灰尘。
因此,情况会变成这样:瓶子没有装圣水。兇手为了让人看来像是泼洒了圣水,所以特意将没装东西的瓶子留在现场。但是汉娜夫人的尸体明显有遭泼洒圣水的痕迹。那么,圣水是从哪里来的?只要将刚才的推理和与这瓶子相关的疑问对照,就能导出最后的离奇结论。」
房间角落传出「啊」的无感情叫声。女僕吉赛儿像是闪现什么念头,睁大了眼睛。同时津轻也发出「哦」的声音点了点头,嘴唇的笑容绽放得比平常更强了许多。
「原来如此,是那样呀。」
「明明是助手,居然这么久才察觉这家伙。」
「就是因为我是助手,所以这么久才察觉。」
鸦夜和津轻对彼此展露笑容后,继续说道:
「各位听好了,正因为是吸血鬼所以没有不可能。正因为是吸血鬼才能导得出答案。被杀的被害者是吸血鬼,假如兇器是银之外的脆弱材质做成的东西,只能缩小範围到唯一的一个可能,那就是圣水。而且,现场确实残留来路不明的圣水这样的证据。」
银以外的桩子,脆弱的材质,类似木头或玻璃。
涟漪静静地扩散。戈达勛爵和佣人们、沙发上的三兄妹,全没感到诡异,只是凝视着只有头颅的少女。
隔了一拍,鸦夜瞇起美丽的眼睛。
「各位已经知道了吧——兇器是水做成的。兇手让圣水结冻製成冰桩。」
圣水。
天主教会在一二六○年製造出来,经过凈化的奇蹟之水。製作方法虽未公开但效果极大。与纯银相同,只对吸血鬼的身体起作用,吸血鬼只要一碰就会发热遭受灼伤。虽因是液体不适合直接用于攻击,但能让吸血鬼的再生能力失效,吸血鬼猎人们以其取代护身符视为珍宝。
经过漫长的尝试错误,最后选出来能伤害吸血鬼的只有两种武器。
银,以及圣水。
「这个季节,夜晚的气温常常降到冰点以下。将圣水注入桩子形状的模子,放在外头两、三天,应该就能做出漂亮的冰桩吧。兇手将其带入城内,穿着老旧的大衣,前往汉娜夫人所在的房间。把冰桩刺向正在太师椅上睡觉的夫人,杀害了夫人。喷出来的血被大衣挡住。圣水做成的桩子刺入吸血鬼的身体后,立刻产生高温迅速溶解。溶化的圣水沿着夫人的腹部滴落,弄湿衣服,让皮肤灼伤。」
面对陷入沉默的听众,少女的头颅淡淡地说着。
「一结束犯行,兇手便将空瓶子或是某种容器抵着尸体的伤口,收集汉娜夫人的血液——这可以从伤口左侧的出血量不多推测得知。因为流出来的血,大部分被兇手带走了——随后,将用完的大衣、沾了血的玻璃瓶留在引人注意的地方,兇手离开房间。留下物品,当然是为了假装成外来者犯案。接着兇手一动也不动地等待戈达勛爵外出狩猎的时间到来,确定仓库没有异状后,破坏锁头入侵。从里面的架子拿走银桩,把事先收集到的汉娜夫人的血液浇上去,伪装成那就是兇器的样子。然后,就只要向狩猎回来的戈达勛爵炫耀那惨状。」
被迫探寻的犯罪流程,比先前假设「兇手是外人」助手说的那些话更离奇得多,然而也更能让人接受。兇手使用的是冰桩。能够贯穿吸血鬼的圣水做成的桩子。银桩,只不过是兇手设计的伪装——
但,推理尚未结束。
「好了,喋喋不休了这么多,我的推理到现在可以集中到一个问题——为何,兇手要耍这种诡计?」
为何,什么,怎么回事,疑问接连不断地解除又出现。轮堂鸦夜的思维宛如海沟探勘。朝向黑暗的海底,全面彻底地逐渐深潜。
「汉娜夫人的伤,和银桩的大小完全符合。这是因为,兇手原本就知道仓库里有银桩。但是,既然如此就没必要特地製造伪装的兇器。将银桩自仓库取出,照一般的做法刺死汉娜夫人不就好了?让人误以为银桩是兇器,这对兇手有怎样的好处呢?」
鸦夜环顾城堡里的人们问道。因为侦探的话语而绞尽脑汁的他们,全都致力思考,没人回答得出来。
无可奈何,鸦夜对在一旁待命的助手说:
「津轻,你晓得吗?」
「就是麵店的结帐吧。」
「什么?」
「就是用时间矇混过去。」
「我就要你别每次都这么比喻呀。不过你说对了就是不在场证明的事前準备。唯一能想得到的好处就是这个。从準备出门打猎时仓库的锁没有遭到破坏,以及桩子没有沾血两件事,戈达勛爵便会自然认定犯案时间是自己出门打猎到返家这段时间——就是上午一点到一点半之间。可是假如仓库里的桩子不是兇器,那在更早的时段——午餐结束后的十二点半到一点之间——完成犯行就有可能了。当然,兇手虽有必要在戈达勛爵出城后再进入仓库一次,不过只是让桩子沾血,那有二、三十秒便够用了。只要强调『这么短的时间无法杀人』就能不受怀疑。而且兇手能够从一点到一点半从容不迫地製造不在场证明。事情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