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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曆百十八年九月五日,雷肯和艾达抵达了玛夏加因。
也就是花了近一个月从帕尔希魔移动至此。
从雷肯至今以来的移动速度来看,这花费时间挺多的,但这是因为在享受路途。
说到底,虽然帕尔希魔和王都以迷宫道路连接着,交通并不会不方便,但在帕尔希魔跟前有山,以共乘马车转乘的话要花三十天。雷肯和艾达是徒步,而且也有进入道路以外的山野来移动,会享受露营和狩猎,经过道路时还会边走边閑聊,因此以这天数抵达反倒能说是很快。
在途中,雷肯想把〈幸福的虹石〉还给艾达。但艾达对雷肯这么说了。
「那个你拿着吧。你能受幸运眷顾,就是我的幸福」
抵达了玛夏加因的雷肯,一如往常地顺道去了瓦兹洛弗家。然后,把白炎狼的毛皮交给曼夫利·瓦兹洛弗,并拜託将其製成皮铠。
两天后,曼夫利向雷肯宣告。
「雷肯。抱歉啊,将这毛皮製成铠甲,吾家似乎办不到的样子。说到底,这是什么的毛皮?不,看一眼就知道,这是狼之类的动物的毛皮。但是连吾家的鑒定人都鑒定不出是何种狼。而且,皮铠职人还说刀刃穿透不了。似乎从没见过这种不可思议的毛皮」
赫蕾丝以前身穿的铠甲的素材是汀兰银钢和<ruby><rb>大炎龙<rt>Urubanzamu</rt></ruby>。还不知道所谓汀兰银钢是什么东西,但知道大炎龙的级别比小火龙还高。如果是上级侯爵家,就能凑到这等素材。就连是上级侯爵家的瓦兹洛弗家,都不能鑒定白炎狼的毛皮的样子。
「你说鑒定不了?」
「唔嗯。吾家以前有熟练的鑒定士,但在两年前死去了。继承人还很年轻。玛夏加因城里也有优秀的鑒定士,但如果拜託那边,就有泄漏这毛皮的情报的风险」
「啊啊,原来如此。为了保密,才没有在外鑒定吗。那还真是谢谢了。这是<ruby><rb>白炎狼<rt>Surubanje</rt></ruby>的毛皮」
「你说什么?抱歉。能再说一次吗」
「白,炎,狼,的毛皮」
「…那种东西是实际存在的吗?就算是实际存在的,神兽是有可能打倒的吗?」
「帕尔希魔迷宫之所以会被称为〈狼之迷宫〉,是因为白炎狼是城镇的守护神,过去大概有出现过白炎狼吧。所以在这次出现也并无不可思议」
「搞不太懂你的发想」
「这次的队伍可以说是最强的组合。所以才姑且能跟白炎狼战斗。但说实话,不觉得能赢。觉得击中了不错的一击的瞬间,白炎狼就消失了,并留下了这毛皮。我觉得是类似敢斗奖的东西」
「…白炎狼,是会脱皮的吗?」
连玛夏加因侯爵瓦兹洛弗家都不行的话,不论拜託哪个城镇的皮铠职人,大概都没办法将这毛皮製成铠甲吧。
(只能拜託希拉了啊)
「好。艾达。明天向沃卡出发」
「雷肯。我想分开行动一阵子」
「嗯?要去哪里」
「去王都」
「啊啊,赫蕾丝那里吗」
「对。说是修业还不够」
「喔?嘛,想去就去吧。再学习一些美味料理的做法吧」
「好」
「哈哈。真棒的笑容呢。容我不客气地说吧,艾达殿也完全变成淑女了呢」
「只有在这里而已。跟我旅行的时候会变回原本的语气」
「能够分开使用的就是淑女。对了,雷肯,婚礼是在何时?」
「婚礼?」
「喂喂。你不是我的堂妹殿的婚约者吗。然后也是艾达殿的婚约者。所以才问你婚礼是在何时」
「原来如此。有了婚约所以要结婚吗」
「有时会无法理解你的思考」
「所谓结婚是要在神殿举办的对吧。所以会是在沃卡的凯雷斯神殿吗」
「关于这点,可以的话,能在玛夏加因的优米诺斯神殿举行吗。麻烦的準备会全部由瓦兹洛弗家来安排」
「喔」
正想着要结婚的话準备似乎会很麻烦,所以这提议很让人动心。
「那就太感激了,等等,这么说来,有帮忙调查看看优米诺斯神殿吗?」
「啊啊。那件事吗。当然调查了。优米诺斯神殿诞生了〈凈化〉持有者」
「喔」
「所以想跟艾达殿见面,接受各种助言的样子。此外,似乎还有让有名的〈凈化〉持有者艾达殿前去并结交关係,来让那位新的〈凈化〉持有者的少年的存在不会引人注目的意图」
「原来如此。你觉得怎么做才好?」
「我觉得这次就卖神殿一个恩情会比较好。还能接受优米诺斯神的加护。不过,为了不被拢络,多少需要一些交涉」
「那么,就那么办吧。艾达也是这样就好吗?」
「是的」
「我不会去。麻烦保护艾达的安全了」
「当然了。会让吾家的家宰同行,让有本事的骑士做护卫。不用担心,优米诺斯神殿也不会做出找瓦兹洛弗家麻烦的举动的。而且也有〈葯圣〉殿的庇护」
「斯卡拉贝尔还健康吗?」
「听说非常健康的样子。你也有参与其中的在沃卡的对谈纪录的整理,似乎就快结束了」
「对谈纪录?」
「是跟希拉大人的对谈的纪录吗,侯爵大人」
「哈哈。正是如此。也有让吾家提供资金。相对的得到了一本手抄本。瓦兹洛弗家应该会是第一个接受这本书之赏赐的家」
「手抄本!当时的对话会成书吗?」
「当然了,艾达殿。虽然我还不知道内容,但由于参加了访问团的神官们有泄漏,所以那领域的人很清楚,那是凝聚了惊天动地之睿智的对谈」
「呼嗯」
「你对这种事完全没兴趣的样子呢」
「啊啊」
2
隔天早上,雷肯原本要向沃卡出发,但想起了一个问题。
龙肉开始腐烂了。
第一次打倒洛托尔迷宫之主而得到的龙肉,有在玛夏加因好好做过处理,但留在手边的份在蛮早之前就吃完了。
第二次得到的龙肉没有处理过,直接切成大块并塞进〈收纳〉,会在必要的时候取出来吃,但这开始腐烂了。
跟曼夫利商量后,虽然正在腐烂,但那只是表面的部分,只要把表面削掉就能吃。如果是大块的肉,魔力就会残存不会散掉,很难腐烂的样子。的确,明明已经过了一个月以上却还能吃,好保存的程度是普通的兽肉无法比较的。
但是,把表面削掉,把肉切成片烤来吃后,不好吃。不,是美味没错,但风味明显下降了。
雷肯把手边的所有龙肉赠送给曼夫利,去了洛托尔。
洛托尔迷宫的休眠期是四十日,所以应该已经复活了。
必须入手下个龙肉才行。然后必须好好让人处理。只要好好处理,听说能保存近一年。
但是,才刚抵达洛托尔,龙肉的事就变得无所谓了。
在食堂点料理时,看向了坐在附近桌子的年轻男性的脚。
雷肯的眼睛惊愕地张大。
那年轻男性的双脚,缠绕着腿套。然后,刻画在那腿套上的花纹,跟刻画在〈不死王之戒指〉和〈暗鬼之咒符〉的花纹,非常相似。
(是〈始源之恩宠品〉!)
(既然戴在脚上,记得是…那个)
(想起来了。是〈白魔之脚环〉。是艾基士迷宫的物品)
年轻男性正在吃饭。同张桌子的另一侧,有个年轻女性在吃饭。雷肯也有点餐,但由于店里有很多人,所以点的料理一直没上。不久后,年轻男性和年轻女性吃完饭了。
此时,雷肯点的餐送来了。年轻男女走出了店。雷肯站了起来,取出两枚大铜币,交给把料理送来的店员。
「抱歉,想起了急事。这料理就给想吃的人吧」
「诶?那个,客人?」
不顾困惑的店员,雷肯走出了店要追上两人。
这城镇有很多人。要是隔开了距离就有可能跟丢。
对方两人都不是魔力持有者,所以凭雷肯的能力没办法感知出与他人的差异。要是跟丢了,就找不到了吧。
〈始源之恩宠品〉也没有带有魔力,没有能从远处感知的特徵。因此,如果不是像这次这样偶然目击到,就找不出来。不能白费这个机会。
不久后,两人离开了城镇,向西前进。
(好极了)
进入了远离道路的山路,所以几乎没有行人。这样就能相隔不少距离来追迹。雷肯现在的〈生命感知〉的有效範围超过了两千步。
首先,有必要以某种理由,让其许可鑒定腿套吧。虽然擅自鑒定也行,但要是被对方发现了,就有让其抱持不信任感的风险。想避免这点。
天黑了,两人在山里野营。雷肯也在远处野营。
也可以到在野营的两人那里打招呼,试着拜託让自己鑒定腿套,但在这种山里做这种事会引起怀疑吧。不,这一点,就算在城镇里也一样。
到底该怎么办才好呢。
雷肯在这种场合的交涉能力,低得可怜。
早晨来到,什么事都没发生,两人吃完饭后出发了。雷肯也追在后头。
下了山,来到了广阔的草原。两人和雷肯都默默地前进。
在太阳来到正上方时,骑着马的三个男人出现了。
然后,在吓得站住的两人的周围绕了起来。
虽然从雷肯的位置听不太到,但似乎在喊些粗俗的话语。然后,三人的打扮是山贼或佣兵,要不然就是冒险者。
〈<ruby><rb>隐蔽<rt>Niruzumu</rt></ruby>〉
雷肯对自己施了〈隐蔽〉并靠近。
骑在马上的男人的打扮果然是山贼一类。
「呜啦-。呜啦-」
「怎么啦。真狼狈啊。这样保护得了妹妹吗」
「想留下一条命,就给我把值钱的东西全部留下」
雷肯感谢了神明。不管怎么看,两个年轻人都没有能对抗这三个袭击者的实力。这样就能自然地接触两人了。
「在那边做什么」
雷肯大声喊出。做了这种事,〈隐蔽〉就会解除。
三位山贼以吓了一跳的眼神看向突然出现的雷肯。
3
「你这混帐。是从哪出现的」
三位盗贼停下了马。
「就放你一马,给我滚」
「我们可忙着呢」
第三位男人边把手伸进胸口,边如此说道。
在里头,男人的手握着刀子。如果雷肯背对,就打算丢过来吧。
雷肯大步靠近男人们。
突然,其中一位男人让马跑向雷肯。
以充血的眼睛瞪着雷肯,挥高了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