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自泰晤士零《东京徘徊》第一卷第一稿楔子,天羽出版社)
……「因为蹩脚的人生早已结束,所以接下来的岁月是我的重生。」荧幕上的男主角如此宣告。
此时正是高潮之时刻,所以要这么说吧。「好久不见,我的人生。」
女主角洒下热泪却露出灿烂笑容,而片尾曲恰如其分地宣告故事的结束,黑底白字的名单滚动起来。场内出现了人声,不同颜色的身影移向出口。
于是起身,本想妄想着故事的后续究竟如何。却发现自己早已记不清电影的情节。一抹暗色也只得叹气,一声不响地融入人潮。
只给别人看美好的东西,是洗脑吗。望着窗外欢笑的人流,他如此发问道。
是为了疗愈吧。她说。
这丑恶的疗愈,供养了无数人的欢笑与幼稚浅薄,供养了无数又再次回到摇篮的灵魂,不得不让他们再经历一次踏出摇篮的过程。这不是很痛苦吗?
然而你想提醒已经很痛苦的人让他们无谓挣扎平添痛苦吗,为何要如此残忍呢?她发问道。
了无意义的争论,双方都是正确的无意义的论点。两方都说着正确的废话,愉悦地享受着自己的忧思,到头来也不是为了改变美好的世界,而是享受「微斯人,吾谁与归」的同谋感。这一点便已经与主张相反,而他们两个中却无人指出。
幸好这场争论在他人看来只是自言自语,因为他们看不见她。
她活在我的脑中。
我把我脑内的女孩叫做理,我叫做彻。我最好的朋友被我叫做代。
既不是姓氏,也不是名字,什么都不是,称呼而已。
当理降临在我的脑中时我带着耳机,耳机里放的是《东京泰迪熊》。高昂的电子女声和吵闹的乐器令我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她在对我说话。
而后她蒙住了我的眼睛,眼前霎时间一片漆黑。我大惊失色,叫嚷着,可是家中此时仅我一人,无人能回应我。这时她对我说道:「听得到吗?彻。」
她说,她是另一个世界的我,只是是女性,我毫无相信,只是觉得自己已经疯了。但我毫无害怕与惊慌,只是觉得这一天似乎早晚要到来,我疯不疯只是时间问题。
所以我和她聊了起来,聊了她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她说和我们大致相同。
我问她一些事物的名字有没有变化,她说他们把吉他叫做奇他,其他的似乎就是翻译的译名音译的有着不同。
我问她她怎么来到我脑子里的,她说抽籤。
我问她知不知道我在想什么,她说能猜到一些,但不能完全。
我问她怎么住在我脑子里但是还是不能明白我在想什么。她说她不知道。
我说你真是废物,她让我伸起手给了自己一拳,把我打出了鼻血,我鼻子哭了,接着没有理会她。直到晚上睡觉时,她才得到我的回应。
我觉得我已经疯了,只是神经兮兮地写着无所谓的文字。
……
X年X月X日
自己真是奇怪,写日记从来不会正经地写「今天,发生了……」,而总以莫名其妙的议论开头。
毕竟这也是本性吧。
本性倒是无所谓……可是自己在做什么?像是之前的……不太懂,也不太懂最近自己怎么想的,似乎自己最近一直很奇怪。
原因可以理解,毕竟渡边做出了那样的事情,我也极受打击。但是说实话,原因不还是在我吗?谁叫我一时心软,又幼稚地相信人与人之间有着可以交流的可能……说到底这就是不可能的事情。……果然还是很蠢啊,我。
当初不该答应那个中二病女作家的。
……
我突然想到:我永远不会用自己的名字当小说的主角名。如果某天我这么做了,那我会去死吧。……写着事情的时候脑袋里就总是会像这样乱蹦奇怪的念头。如果不做作家而是去做工程师和会计,一定要出纰漏的啦。
认真点啊,认真点对待你的生活啊。
……
该怎么面对他呢?
当时从洋馆走出来,秋日萧瑟的凉风掠过。
手指很凉,可以说冻僵了。我把手放进大衣口袋。柔软的口袋内衬贴在手上,是丝绸还是尼龙之类的材料吗?
你觉得怎么样呢,心音同学?
她这么说道。
我说并非不好。毕竟不讨厌呢。
不过,当时我的脑子里想的似乎不是这个。具体是什么我也不清楚,毕竟当时实在很混乱。
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心理素质很强的人,听到那番话,我当然会动摇了。
与其说是喜欢,不如说是怜悯。这世上似乎还有着比我还要废物的人。想到这里,一阵带着嘲讽的吐息声,随风散落在谁都不知道的什么地方。
那个人……真是一个典型的笨蛋。
做出了那些乱七八糟的行为,用尽全力想达到目的,最后却还是让别人来帮忙擦屁股,现在连出门都不愿意出门了,感冒之类的肯定是借口,大概在捶胸顿足吧。
多蠢的人。
我因为做过这样的人,所以对这样的人尤其讨厌。
知道自己的努力因为弄错了方向而全部化为泡影,因为幼稚和思虑不周辜负别人的期望,在事后一个人痛苦不堪的回忆着一切,妄想着美好的幻梦,凭弔着无谓的努力,深深地控诉眼前这自己的罪孽与无能。在这时,自己不堪重负的人生早已经废掉了,完蛋了,留下了从此一路走向黑暗的定论。
就算是已经重回正轨的现在,当我有时候很疲累,显得心情低沉时,家里的人还是会露出一种和寻常不同的神色。他们的眼神里不是单纯的为女儿垂头丧气而担心,而掺杂了一种东西。那是害怕女儿再次变成那样的恐惧,害怕从此她一蹶不振的恐惧。
嘛,无甚所谓。
我已经走出来了。不会再为这种小事担忧。现在只有可笑的渡边涉会在自己的汗泪和呕吐物里打滚。
谁来帮他?那那时候谁来帮我?那个人试过,结果更糟了。谁告诉他那样做可以救人?玩小学生都不玩的侦探游戏把别人的伤疤给挖出来?
我没当场杀了他都算不错。
那我为什么还喜欢他?
鬼晓得。
心情早已经乱七八糟,灌满了浑浊的液体。那东西驱使着我应下了请求。
不过不仅仅是那样吧。
我不是一个不谙世故的小孩子。
对于作家而言,出色的作品固然重要,但是人脉关係才是凌驾于一切之上的準则。
因为这个社会是由人组成的,由爱听奉承话,想满足自己慾望,会因为感情而妄下定论随意处置的人而组成的。很多时候即使是天大的麻烦,也因为和强者熟识而一笔勾销;即使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慾望,也因为得到了强者的庇护与各方的人脉而得以收入囊中。
我有什么理由不遵从这条规则?这条规则自人类从洞穴走出便出现了,还要持续上千千万万年,作为一个小小的人,连它的一分一毫也伤不到。
况且——能和近乎国民级的优秀前辈私聊甚好,只会有各种便利与我相伴吧。
于是当她说出那些话时,我说道:「请让他做出些实际的行动吧。」
——去他的,这个跟这些一点关係都没有吧。
单纯还是在迷恋他吧。
不过没有问题,我可以和他重归于好,和他一步步慢慢亲密,把他给迷住的。
因为我啊,很想要写我的书,很不想再看到自己被腰斩。所以必须找个人保护自己。
儘管他是废物,但毕竟他认识很强的人。这就够了。儘管她莫名其妙,但她很强,这就够了。
——至于迷恋之类,过不了多久就会蕩然无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