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的星期六。
吃完凛恋準备的早餐,我们上午就出门去电器店了。
天空被阴沉沉的云覆盖,不能说是舒服的天气。
很遗憾,下午好像又要下雨了。
唉,总比一大早就下雨好吧。
要是能在下雨之前回来就好了。
话还没说完,我就感觉下摆被人轻轻拉了一下。
「嗯?」
我低头一看,发现凛恋正用指尖抓着长袖T恤的下摆。
「……!」
凛恋的动作很夸张,而且很适合她,让人吃惊。
「凛、凛恋,怎么了……? !」
我用嘶哑的声音问道,凛恋含混不清地说。
「那个……手?」
「手?」
「真想牵着手……」
「……」
为,为为为为为什么!?
我惊慌失措,可能是被传染了吧,连凛恋也失去了冷静。
「啊、啊、那个啊! ?那个……啊、对、对!就像在商店街那样,说不定会在哪里遇到熟人呢?这种时候,如果走得太远,可能会让人觉得『我们真的在交往吗』……!」
「原来如此……确实如此。」
这么说来,这样和凛恋私下出去,是在那条商店街买东西以来的第一次。
「而且你看!凑人君也说要展现恋人之间的行为才好……!」
「嗯,是的。」
「也就是说……!即使是休息日,也要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像恋人不是更好吗……!」
稍稍向前倾的凛恋摊开双手,像是在展示商品。
我被她的气势压倒,点了两三下头。
不过冷静地想想,凛恋说得很有道理。
如果正常的话,我和凛恋完全看不出是恋人……
而且泽不是说过吗?
「再说了,学校里也没在一起,连约会都没约会的样子被发现的话,其他男人就有盯上凛恋公主的危险了。在这之前,凛恋还没有和任何一个男生交往过,大家都只是把她当做可望而不可及的对象,现在交了男朋友,而且对方还是个平平凡凡的新山。搞不好会再次掀起凛恋公主入学时的告白热潮。」
泽的话变成现实的场面在脑海中掠过,我慌忙摇了摇头。
我绝对不想这样。
还是在有可能被学校的朋友看到的情况下,尽量向外界展示自己是恋人比较好。
【为了展示我们是恋人】
这句话今后会在各种各样的局面中发挥免罪符的效果,当然是我当时根本没想到的。
「那么……」
我战战兢兢地伸出手,脸颊绯红的凛恋温柔地握住我的手。
放学后,在回家的路上,凛恋挽着我的胳膊的时候,我高兴得要死,但和她牵着手的时候,又有另一种感觉,心跳不停。
「吶,凑人。」
「嗯?」
「牵手的方式,刚才的和……嘿咻(声音词),这个……哪个好?」
凛恋短暂的分开了抱着我的手,又十指相扣的握住了我的手。
手指与手指交缠在一起,我产生了一种错觉,感觉自己和理智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了。
当然,我的心跳声震耳欲聋。
「……这个、这个也可以,但是会紧张……」
「嗯……我也很紧张……」
「啊,凛恋也是?」
「因为像这样牵着恋人走还是第一次啊……」
害羞地垂下眼睛的凛恋实在是太可爱了,她都快想办法了。
这样啊。
凛恋从来没有像这样和任何人一起走过。
我是第一个……。
虽然并没有特别在意,但能和大家分享第一次的经验,还是让她高兴得不得了。
「虽然很紧张,但是我觉得就这样挺好的……」
「那个,我也有同感……」
「真的?好高兴……」
我因为太害羞了,完全不敢看凛恋,凛恋也不好意思,和我一样直视着前方。
我们怀着一种过于单纯的笨拙,并肩走在通往车站的路上。
凛恋的手比我凉一点,而且非常柔软,我觉得用力一握就会坏掉。
所以,要小心翼翼地重新扣住。
牵着手真是不可思议的感觉……
就像自己的手心里包裹着一件宝物……
我幸福得痒痒的。
我们就这样走到大船站。
通过检票口时鬆开的手,马上又被凛恋重新牵了起来。
所以在电车里也一直牵着手。
如果和凛恋约会的话,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
因为不小心想到了这个问题,我变得非常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