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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空心電吉他的幽靈

作者:杉井光 字数:6840 更新:2022-11-07 20:04:31

台版 转自 轻之国度

扫图:好心人N

录入:Υ

独自思考乃明智之举,

独自歌唱——却是愚痴。

〈「自由鸟」王子之歌〉弗里德里希·尼采

直到那一夜,我才发现CD盒厚度约为一公分,因为一百六十五盒叠起来和我差不多高。CD塔在我将第一百六十六盒堆上顶端时崩了。在骇人声响中,色彩缤纷的盒面满地零落。我急忙将它们捡起并逐一检查,确定里头的碟片全都平安后,鬆了口气栽到床上。

我到底在搞什么。

环顾下来,每一片都是死人的音乐。约翰·蓝浓(注:John Lennon,一九四〇~一九八〇,于纽约家门口遭狂热歌迷枪杀。史上最伟大摇滚乐团「披头四」成员,作风特立独行,后期深富反权威反战思想。〈Imagine〉为乐团解散后其最知名的歌曲)、珍妮丝·贾普林(注:Janis Joplin,一九四三~一九七〇,死于海洛因吸食过量。美国蓝调歌手,受誉为摇滚史上最伟大的女性,歌声沙哑浑厚。代表性歌曲有<Summertime>、〈Piey Heart〉等)、吉姆·莫里森(注:Jim Morrison,一九四三~一九七一,死因不详。爱好诗词。门户乐团「theDoors」主唱,歌曲中常以哭喊或尖叫表现情感,常于表演时即兴作诗,自称「高潮摇滚之王」。被认为是即富开创性的代表摇滚歌手。代表性歌曲有〈Break On Through(To the Other side)〉、〈Light My Fire〉等)、吉米·罕醉克斯(注:Jimi Hendri,一九四二~一九七〇,死于呕吐物窒息。人称摇滚乐吉他之神,第一个以录音室效果作为音乐理念的摇滚乐手。由于是左撇子,故将吉他弦左右调换演奏。代表性歌曲有〈Purple Haze〉、〈Wild Thing〉等)……

我并不是故意挑死人的唱片买。整理CD架时,我忽然想到名字是J开头的乐手好像全都作古了;浏览整个架子后,发现那与J无关。说起来,我的收藏几乎全是死人的音乐。

于是我将它们一盒盒抽出来,分成在世组和过世组想比较比例,殊不知那是个烂点子。死者之塔拔葱似的快速堆高,一下子就高过了我,然后轰然崩垮。

为何会有这么多的死亡围绕着我呢?因为我偏好老掉牙的音乐,还是因为我都关在房里,过着等同于没我这个人的生活,才会被死亡气息吸引?

我抬起头看向安稳如初的另一座塔——仅约六公分高的「在世组」,拿起顶端那一盒。盒面上有一架着火的双翼飞机拖着一大条黑烟,飞在曙光乍现的空中,令人印象深刻。乐团名称为「Day Dream Drunkard」,是我收藏的CD中唯一全员在世且尚未解散的团队。翻到背面,能看见乐团灵魂人物凯斯·摩尔将他注册商标般的红色大吉他扛在肩上,龇牙咧嘴地笑着;及肩金髮憔悴得像冬天的枯黄野草.两只眼睛狰狞地盯着我。

那是我在这世上苟延残喘的证明——我忽然有这样的感觉,将CD盒轻轻按上胸口。国中时,我第一次在广播节目上认识DDD的歌曲,就将当时市面上的四张专辑全买了回来,如今不知听了几千遍。这也是我第一次体验喜欢的歌手推出新曲的感觉。

我没有自杀,或许就是因为凯斯。与其跳楼或在浴室割腕,我选择逃进充满凯斯歌声的房间,这个有着上百死者与唯一生者等待我的地方。

我一直很想去DDD的演唱会。最近,他们的人气延烧到发迹地美国之外,于去年首度访日。我要亲眼看看凯斯,用我全身肌肤来感受他的歌和整个乐团的演奏。

但是,那是不可能的。光是打开薄薄的房门上个厕所,我就要搜遍如飘散在房里的灰尘般的勇气才办得到。

§

我在十三岁那年开始拒绝上学,至今已有两年余。

关在房间时,我上网查过各种关于霸凌的文章,但没有一个有用或触动我的心,看来看去凈是霸凌现象为何形成,如何杜绝霸凌……等可笑又没用的废话。路上有窟窿,雨天当然会积水;知道雨的成因和如何填洞根本于事无补。在洞中受尽折磨而喘不过气的我,只想知道怎么解脱。

我不善与人交谈,也不喜欢出外跑跳,从小就是个没兴趣和别人玩耍,宁愿在房里看书听音乐的小孩。即使上了国中,下课时间也总是戴着耳机听音乐。没一阵子,班上流行起在我附近骂我的游戏。似乎是以为我听不见便聚在我身旁的座位,比谁能在我发现之前骂得最难听。当然,儘管戴着耳机,我仍能在换歌时依稀听见他们的对话,所以不久就发现了。于是,我开始在厕所度过我的下课时间,坐在马桶上沉浸于生了锈却不失光彩的摇滚乐里。可想而知,他们因此给我冠了个有阿摩尼亚味的低级绰号。

班上同学第一次向我讨钱,是在刚升上国二那年的四月。

至此之前也没好到哪去,他们不是往厕所隔间倒水、用营养午餐的人造奶油抹满我的室内鞋,就是拿剪刀把体育服剪得破破烂烂。我曾认为自己个性阴沉,被欺负是活该。或许就是因为我天天如此哄骗自己才能忍受下来。

直到他们要我明天之前带一万圆孝敬他们。我起初拒绝,他们就把我的肚子当沙包踢。回家从母亲的钱包偷拿钞票时被父亲发现,脸被揍得几乎变形。自那时起,意识抽离身体约十五公分的感觉缠上了我。

问题已经不是大家是否都讨厌我了。我首度确切地感到必须改变现况。我没有心力思考这一切是谁的错、自己该恨谁,我的现实已经嘎吱作响地开始崩解。

于是四月过后,我不再上学。

还将自己锁在房里,蛰缩着过了两年。这些日子,我就像要黏合裂成两半的土块,拚命将只连着一小段的身与心压在一起,不断告诉自己「再忍两年」,独自念书应考。那时,我深信进了高中就能重获新生,一切都会从头再来。好希望能考上尽量远离这里、没有任何人认识我的学校,在东京更好。只要混进挤得恼人的人群里,大家就不会刻意针对我了吧。

门外的时间流逝得出奇地快。父亲怪罪母亲,母亲埋怨父亲,导师两个都骂。每当他们丑恶的争吵声透过地板传进房间,我就戴上耳机,将意识沉入音乐。那群来自海外异国早已辞世的人们所唱的歌,是我唯一能感到温暖与明确脉搏的现实。

或许因为这样,考上高中、参加开学典礼后隔周,我再也没进过校门。

在新生中发现我那个国中的人——只不过是起火点。他既不是欺负我的那群人之一,我也想不起他的名字,说不定我根本是认错。但总之,我的白日梦就这么醒了。

相较起来,準备考试的那两年还惬意得多。等到上了榜、春天来到、被扔进同一式服装的同年团体之间才发现自己陷入了熟悉的冰寒,令我惶恐不已。我不敢和任何人说话,与他人共处一室也使我呼吸困难。一想到国中的惨剧可能重演,第二天,我就下不了床了。

母亲只知道哭,父亲只知道叹气。第二次了,人是种很容易习惯的生物。未来会如何,我压根儿无从想像。这无聊的人生,大概只会一成不变地在左右耳机的立体音响之间一天天削减吧。

然而,我十五岁那年的五月,层层裹覆着我的音乐却毫无预兆地破灭了。

凯斯·摩尔死了。

§

我在上网搜寻DDD的新曲资讯时,赫见这个噩耗。

美国知名硬式摇滚乐团「Day Dream Drunkard」主唱凯斯·摩尔,于加州洛杉矶近郊的圣塔克拉利塔市车祸身亡,年仅三十一。摩尔所驾驶的BMW在行进间撞上路树,随即爆炸起火……

我的眼睛一而再、再而三地扫视荧幕,久久无法理解那新闻在说什么鬼话。无法连结的字句如在水中溶解的纸片般盲目漂散。我阖起笔电、停止音乐,拉开窗帘仰望凌晨三点的漆黑天空。一回神,我已拿起手机搜寻凯斯的名字,跳出的是同样的新闻。

凯斯;熊熊燃烧的BMW稀烂车体;掺着油料流出驾驶座而染黑路面的血液。即使闭上双眼,这些画面仍会撬开眼睑,爬进我的脑。

某种东西在腑脏深处翻腾起来。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发现那是呕意,并冲进厕所,将没吃几口的晚餐和胃液喷进马桶,呜咽呻吟。最后我爬过走廊,回到房间裹上毛毯、戴起耳机,沉眠在噪音之中。

醒来之后,现实依旧是现实。网路上满是更详细的报导,悄悄到客厅翻报纸,凯斯的死讯也佔了一小篇幅。儘管空空的胃已经吐不出东西,我仍能感到内脏在抽搐。明明嘴干得要死,却连一杯水也不敢喝。

返回房间后,我没心情再听任何音乐。是这个社区在太阳高挂时本来就这么静,还是我的耳朵和意识拒绝接收声音呢?想睡也睡不着的我只是注视着堆在地上的DDD专辑,等待夜晚降临。

即使令人怀念的温暖黑暗到访,我也提不起劲接近音响柜。好想听听凯斯那封入碟片而永不褪色的歌声。虽然这想法愈来愈强,但听了就等于承认他的死亡,让我连下床都办不到。于是我用毛毯盖住头,一味数着自己的心跳。

我甚至有乾脆变成一滩死肉,就这么饿死的念头。

像我这种窝囊废都能活着,凯斯却已经不在了。这种事,我怎么也无法接受。

§

但是,时间之流总是既温柔又残酷。才过一个星期,我就开始接受现实,吃了母亲担心我而送的饭,又回到电脑前上网。DDD的演唱会已全部取消,製作当中的新专辑将由其余团员合力完成等新闻到处都是。

我想专辑就算髮了,我也不会买吧。买了,只是让凯斯加入栖身于我房中成百的死者之列罢了。

……不,我在想什么?凯斯早就是那边的人了。

或许就是这种想法使我得知讣闻后再也不听音乐。我甚至觉得凯斯彷彿是自己害死的,猜想是不是淤积在这房中的死亡气息污染侵蚀了他的生命。这虽然是种可笑的妄想,但我就是止不住它。我愈想愈憔悴、枯槁、萎靡、混乱,好想把这一切都推给某个人。而完全不与他人接触的我只能拿自己出气。都是我的错,凯斯是因我而死。说也奇怪,这种想法总会让我闭塞的咽喉纡缓几许。

杀了他吧——凯斯死后第十天,我下了这个决定。

我要埋葬我心中的他、DDD,然后再也不碰任何活人所作的音乐。人迟早会死,而我才十五岁。在我剩余的垃圾岁月中,会有很多人比我先死。每死一个人就受一次这种罪太过痛苦,所以我只好杜绝活人的音乐。

深夜两点,我将DDD的六张专辑塞进超商塑胶袋后出了家门。都已经五月了,夜风依然冻骨,街灯的光也刺痛我的皮肤。上次出门是什么时候的事呢?

丢在公寓的垃圾集中处感觉不太好,于是我下到一楼穿过大门,想儘可能将它扔远一点。

我抱着塑胶袋,走在应该熟悉却非常陌生的夜晚街道。路上没有任何人,只看见群聚空地的猫。运动鞋踏出的声响与心跳重叠,响起含糊不清的诡异複合节奏。我在见到远处路口彼端有一团车头灯时掉了头,往更黑更冷的方向走。

不知走了多久,当夹道的田地和竹林变得显眼,黑暗随路灯减少而渐浓时,我在一栋小公寓前发现了垃圾集中处。

只不过是几片CD,路上多的是能够偷偷扔掉的地方,我也不懂自己为何选择这里,总之脚步就是停了。也许是我从一开始就有预感,这里有些什么在等着我。

就丢在这吧。当这么想的我掀起防鸦网之际,发现——

有个眼熟的东西倚立在垃圾集中处的水泥围墙边。

它在要熄不熄的日光灯下燃烧着残霞般的色彩。那是一把体型带点圆润的红色——吉他。

GibsonES-335。

我屏住呼吸,一步又一步地接近吉他并跪下,将脸凑上去查看。

它与凯斯所用的吉他同型同色——不,不仅如此。我从抱在怀里的塑胶袋中取出CD盒,和盒面上凯斯手里的吉他相比较。右侧f孔的掉漆、护板的刮痕、增设的中拾音器,每个部位都与照片吻合。

不会吧。

凯斯的吉他为什么会在这种地方?

我脑袋中一小小块仍保持冷静的部分做起极其自然的推测。这把吉他多半是凯斯的乐迷刻意照实物加工的仿製品,而那个人也和我一样,对凯斯的死感到绝望,愈看愈伤心就把它扔了吧。然而,我的心却不愿接受如此现实的推测,认定它是凯斯所用的那把吉他,在失去主人后飘洋过海,流落到我所居住的城镇。

我伸出手碰触琴身,发现它温暖得令人错愕。不知是别人的体温仍留在上头,抑或只是我的手冻得太冷。握起琴颈时,琴弦陷入掌中,感到一股舒服的痛楚。

装CD的袋子忽然滑出怀中,我连忙放开吉他,用左手接住,并怨起自己这个下意识的动作。我不是来丢它的吗?让它们就此在水泥地上摔个粉碎也无妨吧?

我将塑胶袋小心地夹在腋下,以双手捧起吉他。有种矛盾的奇妙感觉顺着手臂流了过来。以木材、黏胶和金属零件构成的物体而言显得太重,作为象徵一个人澎湃生涯的遗物又显得太轻。

我是想拿这东西怎么办呢?

开始茧居生活后,我养成自问自答的习惯。不过那时的我给不出任何答案。夕阳红的琴身的空虚重量彷彿吸收了所有可能的声响,甚至我的心声。

于是我以双手紧紧抱起吉他,快步离开垃圾集中处。

回到房间后,我将吉他横放于地毯,在床上注视着它。

我这是在做什么?为何要捡它回来?原想抛弃凯斯的痕迹,现在却增加了。

钻进毛毯闭上眼睛也甩不开烙在我眼底的鲜红ES-335。我一再睁开一条缝,偷看地上的吉他。两个f孔有话想说似的直勾勾地瞪着天花板。最后,我紧抓睡意末梢翻身背对吉他,不再看它。

§

「……来,喂!」

有人说话。

我蜷起身,光线在我的眼角搔了一把。睡意和毛毯一起缠上肩膀,要将意识拖入泥水般的昏睡时,那声音又砸上我的背。

「喂,起来!你还睡!」

男人的声音。会进我房间的男性,我只想得到父亲一个。但父亲的声音没有这么年轻,也没这么沙哑。他是谁?陌生人怎么会跑进我房间?意识瞬时冻僵的我立刻掀开毛毯起身。

我哑然无语地仰望那抱着胸站在我床边的男子。他高得头几乎顶到天花板,有一头色调似乎沾满沙尘的长长金髮,身穿斑驳的皮夹克。

「你终于醒啦。快把弦换一换,那样看了就碍眼。」

男子两手插进牛仔裤口袋,猛一弯腰凑上脸来骂人,几乎要撞到我的头。这真是太令人不敢相信了,那是凯斯。怎么会?他不是死了吗?

「喂,臭小鬼,还没睡醒啊?要不要我揍醒你?」

凯斯一脚跨上床,龇牙咧嘴地说。害怕真的被揍的我吓得缩到床角,后脑勺与窗檯下缘撞个正着,痛得我明白这不是梦境。

「……啊……」

声音在喉管中东卡西顶,挤不太出来。

「是怎样,臭小鬼,有屁快放。」

「你……」

「我怎样?」

(插图)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虽然这问题几乎没有说出口,他还是苦着一张脸,指着脚下的红色吉他说:

「还不是你带我回来的。」

我来回看了他和吉他快十次。

「拜託一下好不好,你是坏掉的电风扇啊?那些弦锈得我很难过,赶快给我起来出去买。」

他一脚踹过来,鳄鱼皮靴的靴尖毫无窒碍地刺进我穿T恤的胸口。不仅不会痛,还一点感觉也没有。我愣愣地抬头看他,发现他有点透明,看得见背后的墙。

凯斯说他仍清楚记得正面撞上路树那一刻前的事,之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就是开到一百五十英里,撞树死了嘛。」

他坐到床上事不关己地说。时速一百五十英里差不多是两百四十公里吧,听说他还被验出大麻反应。

我在墙边的地上伸长双腿,深深叹了一口气。因为床被高大的凯斯(虽然没有实体)佔据,我不得已只好坐在地上。

「我没上过教堂,还以为会直接下地狱咧。」

凯斯不满地环视我的房间,特别注意满架的CD、书和杂誌。

「想不到会跑到这种莫名其妙的日本小鬼家来……」

「幽灵」二字不仅蠢得我说不出口,光是想都令人犹豫,但我想不到其他更适合表示他的词。

话说这幽灵话还真多,一点也没有「幽」的感觉。我担心父母会听见他的声音,战战兢兢地往房门看。可是凯斯完全不管我的死活,又扯开嗓门说:

「臭小鬼,知道了就快给我买弦回来!我不是说了吗?弦锈得我都快吐了。」

弦的锈让他发火是吧。我重新检视ES-335的琴颈。真的,六根弦看起来都相当旧,锈得很严重。

「……那个,所以你是附在这把吉他上吗?」

「我哪知道。你说的『附』又是什么意思?」

这概念不好说明,于是我试着将吉他拿出房间,他也念着:「喂,你去哪?听我说完啊,笨蛋!」并且跟了过来.,把吉他搁到厕所想回房间,他又骂:「喂,你去哪?带我回去啊,笨蛋!」这表示我的想法正确。带吉他回房后,我将它摆在床上,自己蹲在墙边伤脑筋。突然发生太多事,只想捡个吉他回来,结果还附送了这种东西。在我抱头苦恼时,凯斯也对我骂个不停,往我的脑袋拳打脚踢。儘管他的手脚碰不到我的身体,感觉还是不怎么好受。

「好啦,我知道了。换弦就行了吧。」

我拗不过他的吵闹,将钱包塞进口袋。脑中虽曾冒出将吉他摆回原处的念头,却被我立刻捻熄。做了那种事,搞不好会被他诅咒一辈子。

出房门前,我将一直搁在心上的事问出了口。

「那个……」

「怎样,还不快去买。」

「我一直觉得很奇怪,你为什么会说日语……」

「当然是我为了和你沟通才好心用的啊,不然咧?不想听啊?」

凯斯马上吐出一大串英语。虽不晓得那是在骂些什么,但他每三个字就会用上一个FUCK或SUCK,我便急急忙忙出门避难了。

在公车站等车时,我叹了这天不知第几次的气。

我在杂誌或网路上看过不少有关凯斯·摩尔性格粗暴的传闻,原来他真的就是那样的人。若不照办,可能要永远活在他的辱骂里。

到站前百货公司的乐器行找吉他弦后,我才发现种类多得吓人,完全不懂该买哪种。弦有好多标号,每个都只差一点点,不晓得代表什么。看得懂的价格则是高低差了不少,但也不知是不是买便宜的就能交差。我不敢询问店员,只好自个儿缩身苦恼,幸好不久就有了点子。我来到摆放乐谱和杂誌的角落,翻阅吉他杂誌的旧刊,顺利找到了凯斯的专访,里头也提及他所用的弦,我立刻鬆了一大口气。

然而,他一看到我买回去的弦就发起飙来。

「不是这个啦!烂屎!吃屎啦你!」

「咦?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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